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綜合報道
分享

最高法發布典型案例

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敲詐勒索犯罪

2025年02月12日08: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11日電  (記者魏哲哲)近年來,利用網絡制造散播謠言、負面信息進行敲詐勒索的案件時有發生。最高人民法院11日發布6件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敲詐勒索犯罪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震懾、警示、教育作用,標明網絡行為紅線,指明依法維權路徑。

  據介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傳播門檻低、速度快、影響大的特點,在網絡空間肆意制造、散播謠言和負面信息非法斂財,社會危害嚴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網絡造謠、惡意索賠、曝光企業“黑料”后尋求“商務合作”、借“裸聊”實施威脅等多種敲詐勒索新型犯罪手段。

  在“孫某媛敲詐勒索案”中,孫某媛自認為侯某與主播關系曖昧,遂在網絡直播間辱罵侯某,捏造多條虛假負面信息,匿名向被害人親屬、同事、客戶以及社會公眾散布,多次威脅、要挾被害人給付巨額錢財,並在被害人有自殺舉動后繼續人身攻擊、索要錢財,法院對孫某媛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近年來,跨境“裸聊”等網絡敲詐勒索犯罪呈現出團伙化、鏈條化、國際化的特征,一些不法分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仍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等方面的幫助,促使此類犯罪滋生蔓延,必須堅持全鏈條打擊、全方位懲處。

  在“賀某武敲詐勒索案”中,被告人賀某武明知境外窩點利用網絡對境內人員實施“裸聊”式敲詐勒索犯罪,仍為其搭建跨境網絡專線並積極提供維護服務,致使被害人損失數額巨大的財產,依法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共犯。審理法院綜合考慮賀某武的犯罪性質、情節、后果以及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在量刑上對其適當從輕,做到罪責刑相適應。

  “有的敲詐勒索被害人因為害怕隱私暴露不敢報警,有的被害單位因自身存在問題怕被追責或影響生產經營不願報警,導致一些犯罪行為沒有被及時制止和打擊。”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公布典型案例,告誡不法分子網絡雖是虛擬空間,但絕非法外之地,違法犯罪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同時,也鼓勵網絡犯罪被害人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報案尋求公安、司法機關的幫助,勇於拿起法律武器與違法犯罪作斗爭。

  《 人民日報 》( 2025年02月12日 12 版)

(責編:唐宋、王瀟瀟)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分享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