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科技部、中國科協等就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回答記者提問
本報記者 金 歆
2025年01月16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石宏、科技部有關司局負責人李昕、中國科協科普部副部長顧雁峰就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石宏介紹,修訂后的科學技術普及法,從原法的6章34條增加到8章60條,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如下:突出科普重要地位,明確科普總體要求,強調國家把科普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強調科普公益屬性,完善政府科普工作職責﹔強化社會力量參與,凝聚科普工作合力,規定促進企業結合科研生產開展科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科普事業,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設立科普獎項﹔增加“科普活動”專章,促進科普活動開展﹔增加“科普人員”專章,強化科普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保障措施,優化科普資源配置﹔促進科普均衡發展,強化面向特殊區域和群體的科普﹔回應數字時代新形勢,完善網絡科普制度等。
科普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談到法律中如何加強科普的組織管理,促進政府、社會、市場等協同推進的大科普格局時,李昕表示,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強化了科普工作的統籌協調,第十五條規定“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科普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進行督促檢查,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科普工作發展”。第十六條規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行業特點和實際情況,組織開展相關科普活動”。此外,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在強調科普是公益事業的基礎上,明確要求構建“國家推動科普全面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構建政府、社會、市場等協同推進的科普發展格局”“國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科普事業”。應當說,新時代“大科普”工作格局的構建已經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據。下一步,要推動科普事業高質量發展,應當更好地運用法治思維和系統觀念,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投入和參與科普事業,讓新時代科普工作成為社會各界的共同行動,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夯實創新的社會根基和土壤。
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規定,每年9月為全國科普月。被問及下一步將如何組織開展全國科普月活動時,顧雁峰說,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通過法律形式把9月作為科普月固定下來,為科普工作提供更穩定、更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國科協將依托全國科普日的平台和基礎,廣泛動員、協同各方,以高質量科普貫徹落實科普法、助力科技強國建設。一是廣泛組織動員,匯聚科普合力。凝聚貫徹落實科學技術普及法的廣泛合力,聯合相關部門、單位積極開展體系動員,激發學校、科研院所、企業、園區、社區、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活力,發揮科技館、流動科普設施、科普教育基地、基層“星火”館等科普陣地作用,共同開展廣覆蓋、多元化的科普活動。二是集成科普精品,提升科普體驗。充分推動社會各界的精品科普活動在9月份集中呈現,展示科普與科幻、文化、藝術等融合發展的新模式,開展科普集市、科普劇展演、科普研學等豐富多彩的活動等。三是線上線下聯動,掀起雲上熱潮。
新修訂的科學技術普及法明確,國家健全科普人員評價、激勵機制。有記者問,目前,全國已經有多個省份開展了科普職稱評審工作,中國科協也試點開展了科普職稱評審,下一步,國家層面還將推出什麼舉措?顧雁峰說,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科普職稱評審標准,制定科普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方案等,健全完善科普職稱評審機制。同時,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展現科普人才突出成績,形成良好示范效應,帶動更多省市開展科普職稱評審工作,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科普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此外,還將通過開展針對性培訓、專業水平認証、典型選樹、表彰等方式,進一步健全科普激勵機制,調動科技工作者做科普的積極性,培養科普人才。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16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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