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將截止
本報記者 王 觀
2024年12月30日08:3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025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於今年12月1日開始,到12月31日截止。納稅人需在個人所得稅APP,進入2025年度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頁面,修改或確認2025年本人適用的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信息沒有變化,點擊“一鍵帶入”即可﹔如果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進入相應專項附加扣除頁面修改。
在填報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時,有哪些政策規定需要關注?針對納稅人的疑問,記者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處長楊睿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相關負責人(以下簡稱“相關負責人”)。
問:填報贍養老人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有何要求?如果父母有收入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嗎?
相關負責人:如果父母年滿60周歲,即使他們有工作、有收入,納稅人也可以將其作為贍養老人支出進行申報。
根據政策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年滿60歲,是指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周歲,納稅人就可以按照規定標准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問: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的扣除標准有何不同?
相關負責人:在具體扣除標准方面,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標准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扣除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如果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也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納稅人之間贍養老人支出採用分攤扣除的,如果是均攤,兄弟姐妹之間不需要再簽訂書面協議,也無須向稅務機關報送。如果採取約定分攤或者老人指定分攤的方式,需要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不需要向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報送,自行留存備查即可。
由於納稅人各自的家庭情況不同,具體能享受多少贍養老人附加扣除額度,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在填報之前,納稅人應當及時與共同贍養人充分溝通,確定各自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如果遇到拿不准的情況,應及時主動向稅務機關咨詢,在稅務機關幫助下准確填報信息。
問:如果已用貸款買了一套房,由於工作需要將該房屋貸款還清后置換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貸銀行依舊給的是首套房貸款利率,第一套房時沒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政策,那麼第二套房貸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政策嗎?
楊睿:可以。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如果納稅人沒有申報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政策規定,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准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問:如果夫妻雙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后怎麼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楊睿:根據政策規定,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准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若是涉及父母和子女共同購房,房屋產權証明、貸款合同均登記為父母和子女,這種情況下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應該由主貸款人扣除。若主貸款人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貸款人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意一方享受扣除。
問:不少人在工作城市實際租賃房屋居住,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楊睿: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隻能由一方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目前,不同城市的具體扣除標准不同。比如,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舉例來說,假設納稅人被派往北京工作,納稅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沒有住房,由於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納稅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由於納稅人當前的實際工作地是北京市,則應當按照北京市的標准每月1500元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某些行業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當年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對於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
《 人民日報 》( 2024年12月30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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