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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層民主制度

舒啟明

2024年08月15日07:51    來源:光明日報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並對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作出部署,提出健全基層民主制度的任務。這對於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進一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凝聚起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磅礡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發展基層民主的重要論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就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述了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體內容、基本要求,深刻闡述了關於堅持和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原則、著力重點、途徑方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証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我們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我們要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我們一定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健全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切實保障和不斷發展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的民主權利。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堅持協商於民、協商為民,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我們要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貫通起來,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以及基層民主的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過程中為什麼要發展基層民主、發展什麼樣的基層民主、怎樣發展基層民主等方向性、根本性、戰略性重大問題,為進一步健全基層民主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充分認識基層民主地位作用

基層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我國實行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人民群眾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和支持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過程人民民主深入發展,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充滿活力,基層民主形式不斷豐富,人民群眾從各領域各層次有序參與政治生活,實現層次豐富、真實具體的當家作主,我國基層民主已經成為扎根中國大地的制度形態、治理機制、政治實踐和生活方式,在中國式現代化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中正日益發揮巨大作用。

(一)基層民主是堅持和鞏固人民當家作主政治地位的重要載體。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証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必須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我國有960多萬平方公裡土地、14億多人口、56個民族,保証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需要建造一個能夠將全體人民都容納進來的民主體系。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從中國國情出發,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構成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創造了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有機結合的民主形式。基層是人民群眾最集中、政治生活最廣泛、社會事務最經常的地方。基層民主是一種直接民主,人民在通過自己層層選出各級人大代表、賦權代表行使整體民主權利的同時,通過基層直接民主來全面表達自己的意志、行使具體的民主權利,從而就把人民當家作主建立在具體的民主架構載體、有效的民主運行技術等牢固基礎之上,有效保証人民群眾在社會各領域真正享有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當家作主。

(二)基層民主是凝聚起中國式現代化磅礡力量的重要方式。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民主是目的、也是手段,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目標、也是重要舉措。中國式現代化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人民是中國式現代化的主體,必須緊緊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創造精神,匯集全體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廣大農村、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等基層,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第一線,是人民群眾包括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者集中的地方。中國式現代化,應該是農村、城市、企業都有充分活力的現代化,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不斷調動人民積極性、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發展基層民主,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達的意願、所創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揮的作用,在每一個基層單位都創造出動員大家一起來想、一起來干的民主實踐場景“小氣候”,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積土為山,積水為海,形成全社會能動精神積極煥發、創新動力激揚奔涌、創造活力競相迸發的生動局面,才能推動中國式現代化不斷向前發展。

(三)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最廣泛的實踐和最直接的展開。完整的基層民主制度程序,承載從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到民主監督的全過程,實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內容的全覆蓋,構建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完善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結構形式和操作技術,廣泛形成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使人民依法有效行使民主權利成為一種全方位、全天候、全景式的真實存在。

(四)基層民主是鞏固發展安定團結政治局面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基層是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我國治理的基層基礎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把基層基礎夯實。基層是各種矛盾和問題的集聚地,大量社會現象會在基層最先反映出來,大量矛盾問題會在基層最先表現出來,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才能有效協調關系、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發展基層民主,做好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各項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麼辦,在商量中宣傳政策、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實現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協調統一,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不斷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深入推進健全基層民主制度重點工作

按照“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創新重要制度”的原則,著力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豐富基層民主實踐。

(一)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基層群眾自治主要表現為農村的村民自治和城市的居民自治,這是我國最直接、最廣泛的民主實踐。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關鍵是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健全基層黨組織在同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中居於領導地位的機制。比如在農村,著力深化以黨組織為重點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深化以村民自治章程為基礎的村級民主制度配套建設,深化以黨的創新理論教育為主軸的村級思想文化配套建設,進一步形成以村級黨組織為領導,以村民委員會為載體,以村級集體經濟為依托,以鄉村振興為目標,以全體村民為主體,村級各種組織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和工作格局。

(二)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基層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需要堅持以街鎮、居村為重點,推進基層治理創新政策落地。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重要制度設計。拓寬基層治理參與渠道,需要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制定協商事項清單,線下線上協商聯動,各類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經營主體及相關人員共同參與協商議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通過各種方式、在各個層級各個方面同群眾進行協商,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保証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務。

(三)完善辦事公開制度。辦事公開是加強民主監督、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核心是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拓展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豐富公開形式,做到政策依據、原則要求和程序、過程、結果等全面公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

(四)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是堅持勞動者主人翁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充分發揮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作用,需要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職工董事監事、協商民主、職工利益保障發展、合理化建議等制度,更充分更有效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認真落實健全基層民主制度保障措施

健全基層民主制度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需要與時俱進地抓好落實,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系統發展,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全面提升。

(一)加強黨對發展基層民主的領導。各級黨委應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層民主制度的重大意義、基本要求,深入研究發展基層民主的重要任務、重要舉措,推動基層民主更加全面深入地發展。

(二)細化基層民主制度程序。基層民主是一個制度化過程,需要通過一系列制度、機構、程序和功能完整體現出來。通過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中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具體制度、機制和程序,構建基層民主的完整操作體系、運轉體系,切實把基層直接民主的功能、優勢、作用充分體現和發揮出來。

(三)提高人民群眾民主素質。人民是人民民主的主體,發展基層民主有賴於人民群眾民主意識、民主精神的充分培育和發展。基層民主是生動具體的,需要組織引導人民群眾擴大有序政治參與,經受基層民主實踐鍛煉,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民主素養和民主能力,以更好發揮民主主體的作用,不斷提高基層民主的水平。

(責編:王子鋒、王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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