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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蘇區時期的互濟會

余永和

2024年07月30日08:22    來源:人民政協網

原標題:中央蘇區時期的互濟會

  互濟會是民主革命時期黨領導下的群眾團體,前身為1925年10月25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國濟難會,1929年12月27日易名為中國革命互濟會(簡稱“互濟會”)。隨著工農革命的蓬勃發展,各蘇區相繼建立了互濟會。1933年4月12日,中央蘇區互濟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在瑞金召開,通過《中央蘇區革命互濟會章程》。中央蘇區時期各級互濟會在嚴酷的戰爭環境下開展擴紅、勞軍、救助與生產等活動,為蘇區革命和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開展擴紅工作

  1932年9月20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訓令,要求互濟會等群眾團體協助開展擴紅工作。10月7日,上杭縣城郊區定達鄉蘇維埃為執行擴紅訓令,在田背村列寧小學舉辦游藝晚會,請縣互濟會代表作了動員報告,當場就有15名群眾報名參軍。1933年4月,西江縣黃安區坡下鄉互濟會主任在召開會員大會時,率先報名參軍,帶動14名會員一同報名﹔庄埠區盤坑鄉互濟會幾天內就動員48名會員和13名群眾加入紅軍,成為擴紅運動的模范。在福建省互濟會領導下,永定縣群眾有90多人加入紅軍。上杭縣互濟會在紅五月期間動員了345人入伍,於都縣互濟會在“五卅”紀念日動員了682名會員參軍。中央蘇區互濟會為紀念南昌起義,要求各地互濟會發動會員群眾整營整連加入紅軍,很多縣互濟會組建了反白色恐怖連或排。12月1日至10日,在江西省互濟會等群眾團體的鼓勵下,3萬多名青年參加了紅軍。

  互濟會優待紅軍家屬,解除青壯年參軍的后顧之憂。如1933年8月1日前夕,互濟會發動會員群眾幫助紅軍家屬進行秋收秋耕,提議政府檢查優待紅軍家屬條例的執行情況,舉行紅軍家屬聯歡會。1934年1月8日,中共中央委員會與人民委員會聯合頒布《關於優待紅軍家屬的決定》,要求各級黨部領導互濟會等群眾團體優待紅軍家屬。

  慰勞紅軍指戰員

  1932年5月,福建省互濟會根據福州代表“慰勞紅軍”的提議,在會員群眾中募集400余元,其中300元用於援助福州被難革命戰士,100余元用於慰勞傷病紅軍。兩個月后,福建省互濟會攜帶慰勞品,到軍團醫院慰勞傷病紅軍﹔1933年3月,江西省互濟會頒布大規模慰勞紅軍的通告,瑞金縣互濟會立即組織慰勞隊,攜帶5000余雙草鞋和500元大洋奔赴前線﹔4月,福建省互濟會號召會員做布草鞋慰勞紅軍,長汀縣躍田區王勝英一人就做了40雙﹔5月,上杭縣互濟會慰勞紅軍達10次,募集了5000雙草鞋﹔11月,萬泰縣互濟會動員群眾組織慰勞團,攜帶肉食、蔬菜及書信慰勞傷殘戰士﹔1934年5月,瑞金縣互濟會與縣工會、各區主任召開聯席會議,掀起慰勞新戰士的熱潮﹔寧化縣互濟會鼓動會員群眾攜帶現金、草鞋、菜干和薯干慰勞紅軍及其家屬……

  互濟會還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慰勞紅軍的行動。如中央總隊部號召每個隊員做一雙草鞋與一雙套鞋,全總執行局號召工人做30000雙草鞋,由互濟會轉交前線紅軍戰士。福建軍區國家政治保衛分局響應互濟會的號召,舉行募捐活動,籌集慰勞紅軍的錢款。福建省郵務工會一個月節省伙食費250余元,連同募集的草帽、口筒、布草鞋與斗笠等都交給省互濟會,用於慰勞紅軍。

  1934年5月,中央機關制訂《收集和分配慰勞品的辦法》,指定各級互濟會為收集慰勞品的機構,各區互濟會將收集的慰勞品送至縣互濟會,再由縣互濟會轉交軍委總供給部指定的接受機關。總供給部指定各縣慰勞品暫時集中地點,由各軍區供給部、政治部、動員武裝部以及省或縣工會、互濟會各派1名代表組成接收保管委員會。

  紓解蘇區財政壓力

  為克服因國民黨反動派的軍事“圍剿”與經濟封鎖帶來的財政問題,蘇區互濟會動員會員及群眾認購公債、出借糧食及開展節約運動。

  首先是認購公債。1932年7月7日,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訓令,要求各級政府依靠互濟會等群眾團體的幫助,限期推銷60萬元公債。1933年9月10日,中央機關黨總支部開展推銷經濟建設公債的競賽,互濟會表現最佳,推銷公債超過原定數額的1倍。興國縣杰村區在互濟會等群眾團體的努力下,成為推銷公債的模范區。互濟會還倡議將認購的公債連本帶息退還給政府。長汀縣紅坊區涂坊鄉互濟會員退還16元公債票,水尾鄉互濟會員退還2元﹔武平縣互濟會員退還101元。蘇區互濟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呼吁退還80萬元的二期公債票,瑞金縣互濟會立即召開各區主任聯席會,動員會員群眾退還公債票,與會人員當場退還14元,全縣共退還3350余元。1933年紅五月中,勝利縣互濟會員退還602元,上杭縣互濟會員退還6100元。

  第二是出借糧食。1933至1934年,中央蘇區開展了3次借谷運動。由於互濟會等群眾團體的廣泛動員,蘇區群眾在極端困難的條件下,仍然完成了政府的借谷任務。寧化縣禾口區官坑鄉互濟會等群眾團體曾聯合鄉蘇維埃要求盡快頒布借谷條例,以呼應群眾高漲的借谷熱情。與退還公債票一樣,互濟會也號召群眾退回谷票。上杭縣互濟會在紅五月退還逾千張谷票,瑞金縣壬田區互濟會在“五卅”紀念日退還410石的谷票。

  第三是開展節約運動。1933年9月,紅軍學校互濟會在反法西斯運動周中節省49石谷子。1934年3月,蘇區互濟會工作人員紛紛自帶伙食,以節省辦公開支。

  救助受難工農群眾

  當時,白區工農群眾遭受白色恐怖與自然災害的摧殘,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蘇區互濟會發揚階級互助精神,盡力救助白區受難群眾。

  互濟會積極救濟白區受難農民。1933年6至7月,很多白區遭遇洪災,蘇區互濟會發起募捐活動。上杭縣邊區鄉民遭到白軍蹂躪,縣互濟會募集約1000元救濟金。互濟會還幫助群眾建立合作社,開展互助運動。如永豐縣建立糧食合作社,因群眾認股后“無錢無谷集股”,就先由互濟會借出部分現金,待秋收后再讓群眾交谷入股。興國縣互濟會等群眾團體經過大力宣傳,動員群眾加入勞動互助社與糧食合作社。

  互濟會還發動難民恢復生產。會昌縣互濟會召集各機關聯席會,領導被難群眾參加斗爭和生產。公略縣與龍岩縣被難群眾逃到蘇區,除參加紅軍和機關工作外,其余勞動力主動加入墾荒隊伍。公略縣互濟會還借出100石谷子,幫助難民度過春荒。瑞金縣互濟會組織難民耕田隊,彌補秋收勞動力的不足。

  互濟會還熱情援助白區受難工人。1933年,上海正泰橡膠廠與永和橡膠廠相繼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蘇區互濟會及時伸出援手。如紅軍互濟會募集800余元,紅軍學校互濟會捐助100吊錢,后方政治部干部訓練隊員捐出所有余錢,用於援助上海受難工人。

  投身抗日救亡洪流

  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后,蘇區互濟會投入抗日救亡的洪流,積極支持東北義勇軍抗戰和上海反日罷工工人的斗爭。

  中央蘇區互濟會成立時就號召募捐3萬元援助東北義勇軍。1933年5月,瑞金縣壬田區禾豐鄉互濟會代表報告了東北義勇軍的抗日事跡,群眾當場捐助500余元大洋﹔黃柏區藍田鄉在馬克思誕辰紀念會上募集98元。贛縣山溪區互濟會代表在“五卅”紀念大會上報告了東北義勇軍的斗爭情形,在場群眾爭相捐款。上杭縣互濟會在紅五月中捐助大洋四五百元,黨校互濟會等組織在大會現場捐助11元8角,退還公債票10元8角,全部寄給東北義勇軍。福建軍區一分院互濟會募集大洋164元8角,各方面軍互濟會也募集了不少款項,如一軍團137元,三軍團近156元,各兵站77元,方面軍直屬隊210元。

  蘇區互濟會多次為上海反日罷工工人募捐。中央工作人員互濟會與中央印刷局互濟會分別募集39元,四都醫院互濟會募集43元。紅軍大學本部伙食單位將所存的伙食節余款大洋38元7角,加上募集的大洋3元2角,全部交給互濟會,用於捐助上海工友。福建省互濟會號召會員群眾捐助上海工人,其中龍岩縣捐助288元,上杭縣捐助179元。

  紅軍長征勝利后,互濟會繼續在陝甘寧邊區開展活動。1937年10月,抗敵互濟會在延安成立,附設在邊區民政廳。1940年11月,抗敵互濟會被並入邊區民政廳二科,但對外仍保留了互濟會的名義。1941年12月,邊區民政廳五個科裁並為四個科,由第三科負責救災賑濟工作,正式取消了抗敵互濟會。互濟會光榮地完成了其歷史使命。

  (作者系北京化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責編:劉圓圓、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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