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飛 王忠華 杜楊
2024年06月24日08:18 來源:學習時報
伴隨人民軍隊的建設與發展,我軍紀檢監察機構經歷了從無到有、不斷完善、創新發展的歷史過程,在從嚴治黨治軍、推進黨和軍隊建設中承擔重要職責,始終發揮“紀律部隊”利劍作用,通過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確保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為黨領導人民軍隊戰勝敵人、取得勝利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探索與初建
建軍之初,我軍探索設立紀檢監察機關,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維護軍隊純潔鞏固,有力保証了革命戰爭的勝利。
在土地革命戰爭中,1929年9月,陳毅在向中央的報告中,匯報了紅四軍各級黨組織監督和執行軍紀、士兵委員會監督經濟的情況。1930年6月,《紅軍第四軍各級政治工作綱領》規定,各級政治機關負有“執行三條紀律及一般軍風紀”“執行紅軍各種治軍政策”等職責。10月,《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初步規范政治機關履行紀檢監察職能,其中《中國工農紅軍黨務委員會工作暫行條例草案》明確,各級政治部設立黨務委員會,這是我軍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專職機關的雛形。1937年《中共中央關於紅軍中黨及政治機關在新階段組織的決定》指出,團師以上“組織黨務委員會”發揮紀檢監察作用,除受上級黨務委員會指導外,還應受同級政治部主任領導。這是我軍紀檢監察機關“雙重領導”體制的最早實踐。
1937年8月,《關於改編后黨及政治機關的組織的決定》,明確了黨的委員會負有對干部進行審定、監察黨的道德和紀律執行職責。為從組織上、紀律上鞏固黨,八路軍政治部發布的《關於黨的組織問題的命令》規定,旅級成立黨務委員會及軍政委員會。1938年12月,成立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負責處理軍隊黨的高級干部違紀事件等問題。1940年12月,《中共中央關於地方黨及軍隊中黨務委員會工作的決定》明確,各級黨務委員會應由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推選產生,在委員分散不易開會條件下,成立常務委員會。
1945年,黨的七大決定由各級黨委直接負責執行黨紀工作。1947年,《中共中央關於在軍隊中組織黨委會的指示》《中國人民解放軍黨委員會條例草案(初稿)》明確,軍隊各級黨的委員會負有執行黨紀職責,有關檢查干部政策實施情況和查處黨員違紀問題等經集體討論決定,由政治部、處執行處理。軍隊紀檢監察工作在黨委直接領導下日趨規范化。
強化與撤銷
新中國成立后,為適應形勢任務需要,軍隊紀檢監察職能逐步從政治機關職責中剝離出來,由專設的紀檢監察機構負責。
1949年11月,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各級紀檢機構。12月,《關於部隊中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問題的指示》要求,各省委(區黨委)、地委的紀委應從各軍區、軍分區中選擇同志參加,軍區、軍分區不單獨成立紀委,但其直接領導的獨立師或獨立團應成立紀委﹔野戰軍各級紀委不設立專門工作機關,委托各級政治機關組織部門管理。1950年6月,《關於各級軍區應成立紀檢會給各前委、軍區等的指示》決定各級軍區單獨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7月,軍隊團以上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相繼成立,不專設辦事機關,委托同級政治機關組織部門管理其工作。全軍紀檢監察工作由總政治部主管。
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代替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力量監察部正式成立,這是我軍歷史上第一個行政監察工作的領導機關,作為中央軍委的監察工作機關,葉劍英任部長。9月,總政治部發出通知,在團以上單位成立黨的監察委員會,不設專門辦事機構,日常工作仍由各級政治機關組織部門辦理。軍隊黨的監察委員會在中央監委、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共同領導下負責全軍紀檢監察工作,羅榮桓任書記。1956年9月,黨的八大通過的《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提出,為反對黨內不良傾向的斗爭,要建立健全黨的各級監察機關。1957年9月,《關於軍隊各級黨的監察委員會工作概則(草案)》《關於軍隊黨內處分批准權限和手續的規定(草案)》,對監委的領導體制、任務、職權、工作制度和處分權限手續作出具體規定。1958年11月,我軍由八總部體制改為三總部體制,武裝力量監察部撤銷,軍事監察、政治監察、后勤監察分別由三總部負責。1962年12月,中央軍委《關於加強軍隊中黨的監察工作的指示》明確,各級監察委員會適當擴大委員名額,軍以上監察委員會設立常務委員會,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文化大革命”開始后,1968年10月,軍隊黨的監察委員會被取消。黨的九大之后,黨內軍內紀檢監察機關和工作遭到全面破壞。
恢復與完善
進入新時期,經過撥亂反正,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逐步恢復,軍隊紀檢監察機構建立健全起來,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1978年9月,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團以上各級黨委成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通知》,全軍團以上單位相繼恢復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負有監察之責,在同級黨委領導和上級紀委指導下開展工作。1980年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11月,改稱為中共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央軍委和中央紀委領導下領導全軍紀檢工作。1981年2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發出《關於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的編制序列的通知》,規定各級黨的紀委辦公室在司、政、后機關編制后面單獨劃出,平行排列。9月《中共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編制系統表》明確,軍委紀委機關下設辦公室、紀律檢查處、案件處理處、調查研究處、來信來訪處,作為辦事機構,全軍各級紀委辦事機構和人員正式列入編制序列。1982年12月,《關於軍隊執行十二大黨章幾個具體問題的規定》指出,軍隊團以上單位設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相當於團級而沒有設立紀委的單位,黨委應以一名委員分工紀律檢查工作﹔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設紀律檢查委員,委員少的支部由其他委員兼任。上至中央軍委,下至基層營連,都有了從事紀檢工作的辦事機構和人員。
1990年6月,中央軍委決定,將軍委紀委的辦事機構並入總政治部的編制序列,成立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全軍各級紀委領導成員及辦事機構編制也作出相應調整。軍隊各級黨的紀委書記由同級領導干部或政治部領導干部兼任,不再設立紀委專職書記、副書記和專職委員。同時,《關於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任務、職權范圍和工作制度的暫行規定》明確,軍委紀委“在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的統一部署下,抓好廉政建設和黨風建設”。1992年初,中央軍委決定撤銷大軍區級單位政治部紀律檢查部和部分軍級單位政治部紀律檢查處,原機構人員精減后分別並入該政治部組織部(處)。
1993年初,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央紀委和監察部合署辦公,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制度,履行紀檢監察職能。5月,中央軍委發出《關於軍以上單位紀律檢查機構設置問題的通知》,決定軍以上單位政治部紀律檢查機構或人員從組織部劃出,分別單設紀律檢查部、處,仍列入本級政治部,為本級紀委辦事機構﹔明確軍隊行政監察工作的職能也由各級紀律檢查部門擔任,便於黨紀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統一協調。2003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明確將“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兩項內容並在一起,各級政治機關領導部隊行政監察工作,承辦職權范圍內行政處分工作。200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監察工作規定》明確,總政治部是全軍監察工作的領導機關,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是本級監察工作的領導機關。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是全軍監察工作的主管部門,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紀律檢查(組織)部門是本級監察工作的主管部門。2006年,由總政治部牽頭,四總部機關16個職能部門參加,組成總部監察工作協調小組,建立行政監察協調機制。
新時代創新與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逐步健全監督執紀力量體系,鍛造紀檢監察鐵軍。
2015年11月,習主席在中央軍委改革工作會議中指出,為重點解決軍隊紀檢、巡視、監督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夠的問題,決定組建新的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向軍委機關部門和戰區分別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發揮紀檢、巡視監督作用,推動紀委雙重領導體制落到實處。2016年1月,新的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組建成立,成為軍改后軍委15個職能部門之一。5月,軍委紀委10個派駐紀檢組相繼進駐軍委機關部門和各戰區。軍兵種、武警部隊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逐步完成實體化編設。2019年3月,中央軍委對深化軍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部署,明確設有紀委的團以上部隊(單位)設立監察委員會,與同級紀委合署辦公,6月底前完成機構調整組建。2020年頒發的《軍隊監察工作條例(試行)》和2021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軍隊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規定》,進一步規范了軍隊紀檢監察工作。
(作者單位:軍事科學院軍隊政治工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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