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5日08:17
解答專家
王琦,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的建設教研部副教授
“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違紀行為如何認定和處理?
答:一、條文的規定和主旨
此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
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僅脫離實際、勞民傷財,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往往由於領導干部急功近利、貪圖虛名,為撈取個人政治資本所致,極易助長弄虛作假、奢侈浪費的不良風氣,污染一方政治生態,敗壞黨和政府形象,政治危害極大。因此,此次《條例》的修訂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由違反群眾紀律調整到違反政治紀律。
二、違紀行為構成要件
由《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可以看出,一方面,符合第二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前提是符合了第一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因此,認定“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要與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內容結合起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高質量發展要成為領導干部政績觀的重要內容。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歸根到底是政績觀的錯位。另一方面,第二款在第一款的基礎上規定了“從重或者加重處分”,作為第一款的加重要件,意味著所搞的工程並非簡單的工作上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而是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較為嚴重的損失、損害,偏離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程度也更大。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違紀主體為黨員領導干部。具體而言,在認定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其一,行為的本質在於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勞民傷財意味著在財政吃緊情況下,不顧群眾需要,脫離當地實際,新建或投入非必要、非急需的工程項目,“隻要面子不要裡子”。
其二,行為的后果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較大損失,或者造成了較大的財政浪費、資源浪費,或者錯失了發展機遇,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民生福祉。可根據以下因素綜合判斷后果或情節的嚴重程度:在形象工程上支出了多少財政、造成的資源浪費的程度、違背新發展理念和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嚴重程度、對該地區該領域的發展機遇造成多大影響、人民群眾對工程的不滿情緒、黨員領導干部是不是“明知故犯”,等等。
其三,主觀心態上具有故意或者過失。要麼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屬於政績觀的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會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較大損失,仍希望或者放任結果的發生。建工程搞項目,隻想著為官在面上留下什麼,“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上級不注意”,脫實就虛“搞形式”、寅吃卯糧“鋪攤子”、浮夸作秀“求顯績”﹔要麼因為能力不足,判斷失誤,對什麼是高質量發展認識不清,對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把握存在偏差,沒有充分認識到所上的項目與正確的政績觀背道而馳,對項目的有用性未經科學論証,對項目的可行性未展開充分調研,進而客觀上造成了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較大損失。
三、相關法規和紀法銜接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規定:“對一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行為,要嚴肅問責追責,依紀依法處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第五條第(四)項將“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亂作為”確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相應須根據其一貫表現和工作需要,區分不同情形,採取平職調整、轉任職級公務員、免職、降職等方式予以調整處理,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了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如果違紀黨員干部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行為已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根據《條例》第三十五條關於紀法銜接的規定,按照其受到的刑事判決、行政處罰和政務處分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四、典型案例
例如,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在擔任漳州市委書記期間,為了早出政績、快出顯績,未經調研論証便花費2.11億元打造6座仿古驛站,最終導致長期荒廢閑置,成了“半拉子工程”。
湖南省湘潭市委原書記曹炯芳上任后為“盡快見到政績”,在全市大拆大建,累計鋪排項目345個。他的濫權妄為,造成包括楊梅洲大橋在內的33項工程爛尾。
河南省信陽市息縣在推進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脫離實際、違背干部群眾意願隨意決策,出台文件“一刀切”要求定期清理本地區國道、省道、縣道等主干路兩側野樹雜草,留茬高度在10厘米左右。隻顧“面子”、不顧“裡子”,對主干路兩側可視范圍和領導干部調研檢查經常走的線路整治標准要求過高,但卻放任村內環境特別是背街小巷臟亂差﹔對公路沿線某村庄12戶房屋“刷白牆”“加青瓦”,但對村內其他房屋未作任何整修,形成鮮明反差,造成整治工作變形走樣。檢查考評過多過頻、層層加碼,信陽市實行“每月一暗訪一通報、一季度一考評”,息縣實行“每日一通報、每周一排序、每半月一評比、每月一獎懲”,項店鎮頻繁開展督導檢查、觀摩評比,採取貼照片等方式通報排名靠前、靠后的村黨支部書記,增加基層干部和群眾負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墨玉縣委原書記張冠軍亂作為、假作為,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2017年至2023年,張冠軍在鄉村振興迎檢等工作中弄虛作假搞“面子工程”,花費大量財政資金在農業園區大門等位置安裝大型電子顯示屏、建設參觀通道,多次組織養殖戶臨時集中以制造市場繁榮、交易活躍假象﹔在項目推進中重規模、輕效益,重立項、輕管理,導致大量資產長期閑置,浪費巨額財政資金。
五、預防要點
首先,領導干部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直接反映出領導干部政績觀出現了偏差,有的一心追求“顯績”,認為教育、醫療、生態等領域周期長、見效慢,對個人的升遷提職起不到幫助﹔有的懷著謀取私利的目的,因為“政績工程”在資金和體量上都不是小數目,從而為中飽私囊提供了便利條件。因此,為防止出現“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首先要求領導干部在思想上培育正確的政績觀,提高“政治三力”,立足長遠,心懷全局,求真務實,站穩人民立場,傾聽民之所求,解決民之所盼。
其次,客觀上完善機制。一方面,完善政績考核機制,要持續調整“唯GDP論英雄”的模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例如,有些地方經濟指標宜更突出,有些地方宜更側重生態指標,有些地方民生問題則相對迫切,考核機制要“量體裁衣”,使考核導向更精准、更符合地區實際。另一方面,實施項目工程要納入程序化、法治化、制度化的軌道,完善論証、聽証機制,實事求是,深入群眾,問需於民、問效於民,堅持民主決策、科學決策。
最后,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形成震懾。一方面,對領導干部決策用權加強監督,促進紀檢監督、審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多方面相貫通,形成監督合力。另一方面,健全責任追究制度,誰搞“形象工程”給經濟發展帶來后遺症,就要嚴肅追責,讓領導干部在決策用權時心存敬畏,對歷史和人民負責。
六、各地開展的整治活動
今年以來,不少地方出台了針對性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例如,2024年5月11日,河南省南召縣針對“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問題開展集中整治,聚焦2016年以來新建或投入使用民生項目、鄉村振興項目、文旅項目、基建工程、數字系統、黨建設施、黨性教育培訓機構、離退休干部康養基地等,督促主管監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重點排查糾治勞民傷財“造盆景”、違規舉債建“地標”、鄉村振興建設項目盲目上馬、民生設施建設爛尾閑置、人居環境整治“刷白牆”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失職失責、違紀違法及背后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黑龍江綏芬河市“新形象工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在《關於受理“新形象工程”問題監督舉報的通告》中明確,重點整治2021年以來,在財政吃緊情況下,不顧群眾需要和當地實際,新建或投入非必要、非急需的8類“新形象工程”,具體包括:一是忽視當地自然、人文條件,為掙“名聲”、增政績,熱衷向有關協會和機構拉關系、找贊助,爭創“創新城”“智慧城”“幸福城”,鑽營各式各樣的“百強縣”稱號,打造與自身實際不符的城市“名片”。二是無視群眾實際需求,打著“為民謀福祉”的幌子超規模建設沒有收益的民生類項目,打造豪華的“市民之家”“辦事大廳”“群眾文體館”,農家書屋管理不善導致利用率不高,嚴重缺水地區高成本建濕地公園,甚至過度舉債,擠佔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保障投入。三是為追求短期拉動效益、表面風光,盲目上馬大型景觀項目,脫貧縣大肆舉債建旅游區、“借新債還舊債”維持日常運行,資金投入、運營服務等跟不上導致倒閉或爛尾。四是熱衷在政府數字化建設中建巨幅大屏,搞重復建設、層層建設,“換一任領導換一個系統”,數字資源共享不足,平台使用率不高淪為“擺設”。五是豪華“辦節”,片面追求“人氣”,不計成本跟風大辦音樂節、以城市命名的論壇、旅發大會等,為場地建設、樂隊出場支付高額費用。六是創建文明城市隻注重做“表面文章”,耗費大量財政資金統一商鋪招牌、牆面修復、建造牌樓等“面子工程”,甚至在負債累累的情況下繼續借債專門用於“創城”。七是搞“精致”黨務,黨校培訓追求“低調奢華有內涵”,建設豪華黨校和佔地大、投資多、使用率低的“黨建公園長廊”,以黨建為擋箭牌搞展廳、刷標語、做牌匾、上馬基建類設施,紅色教育活動在吃喝住行方面追求奢侈享受。八是斥巨資大建城市規劃館、城市展覽館、智慧城市館等展覽設施,使用率低、維護成本高,甚至淪為“半拉子工程”。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習時報社、黨的建設教研部、機關黨委聯合出品
策劃:王益民、祝靈君、何忠國
監制:李 瑩
主編:李軍輝
責編:郭麗娟
校對:孫 宇、朱雲利
來源: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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