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08:3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免去林廣海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二、任命朱麗蘊(女)、紀紅玲(女)、黃河、李貝、孫聶娟(女)、黃自耀、黃安、譚建軍、李曉輝、張海嘯、王鬆山、馬生安、張震、張輔倫、李坤賓、蔣明軍、張錫紅(女)、吳峰、米於、張振、禹海波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三、免去趙晉山、鄒雷、萬永海、付金聯(女)、張樹明、鄭鵬、王秋玲(女)、陳文全、孫文波、梁曉征(女)、劉清啟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27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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