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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主席聲明

2023年10月18日 北京

2023年10月19日08: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前  言

  一、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在北京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阿根廷總統費爾南德斯,智利總統博裡奇,剛果共和國總統薩蘇,印度尼西亞總統佐科,哈薩克斯坦總統托卡耶夫,肯尼亞總統魯托,老撾國家主席通倫,蒙古國總統呼日勒蘇赫,俄羅斯總統普京,塞爾維亞總統武契奇,斯裡蘭卡總統維克拉馬辛哈,土庫曼斯坦民族領袖、人民委員會主席庫·別爾德穆哈梅多夫,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米爾濟約耶夫,越南國家主席武文賞,柬埔寨首相洪瑪奈,埃及總理馬德布利,埃塞俄比亞總理阿比,匈牙利總理歐爾班,莫桑比克總理馬萊阿內,巴基斯坦總理卡卡爾,巴布亞新幾內亞總理馬拉佩,泰國總理賽塔,尼日利亞副總統謝蒂馬,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與會。法國、阿聯酋、希臘等國領導人高級別代表與會。共150多個國家的代表參會。習近平主席在開幕式發表主旨演講。

  二、高峰論壇主題是“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攜手實現共同發展繁榮”。論壇期間舉行三場高級別論壇,議題分別是:(一)深化互聯互通、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二)共建綠色絲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三)發展數字經濟、挖掘經濟增長新動能。論壇期間還舉行六場專題論壇,討論貿易暢通、海洋合作、廉潔絲路、智庫交流、民心相通、地方合作等。論壇開幕前舉辦了“一帶一路”企業家大會。

  三、今年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10周年。10年來,“一帶一路”合作網絡從亞歐大陸延伸到非洲和拉美,150多個國家、30多個國際組織和中國簽署“一帶一路”合作文件。中國舉辦了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與合作伙伴在鐵路、港口、金融、稅收、能源、綠色發展、綠色投資、減災、反腐敗、智庫、媒體、文化等20多個領域建立了多邊對話合作平台。

  四、10年來,“一帶一路”倡議以互聯互通為主線,推動構建以經濟走廊為引領,以大通道和信息高速公路為骨架,以鐵路、港口、管網為依托,涵蓋陸、海、天、網的互聯互通網絡,促進了各國商品、資金、技術、人員的流通。中國與各方合作開展了3000多個務實項目,拉動近1萬億美元投資。

  五、各方認為,“一帶一路”倡議傳承了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路精神,堅持共商共建共享、開放綠色廉潔、高標准惠民生可持續的合作原則,推動各國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為世界經濟增長提供了動力,為國際經濟合作搭建了平台,為全球共同發展開辟了空間,成為廣受歡迎的國際公共產品,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實踐。

  六、各方期待繼續加強合作,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進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為促進國際合作、推動全球經濟增長、加速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更大貢獻,共同開辟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美好未來。

  高峰論壇主要成果

  七、在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習近平主席宣布了中國支持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八項行動如下:

  (一)構建“一帶一路”立體互聯互通網絡。中方將加快推進中歐班列高質量發展,參與跨裡海國際運輸走廊建設,辦好中歐班列國際合作論壇,會同各方搭建以鐵路、公路直達運輸為支撐的亞歐大陸物流新通道。積極推進“絲路海運”港航貿一體化發展,加快陸海新通道、空中絲綢之路建設。

  (二)支持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中方將創建“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同更多國家商簽自由貿易協定、投資保護協定。全面取消制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主動對照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深入推進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高水平開放,擴大數字產品等市場准入,深化國有企業、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等領域改革。中方將每年舉辦“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未來5年(2024—2028年),中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進出口額有望累計超過32萬億美元、5萬億美元。

  (三)開展務實合作。中方將統籌推進標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中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各設立3500億元人民幣融資窗口,絲路基金新增資金800億元人民幣,以市場化、商業化方式支持共建“一帶一路”項目。本屆高峰論壇期間舉行的企業家大會達成了972億美元的項目合作協議。中方還將實施1000個小型民生援助項目,通過魯班工坊等推進中外職業教育合作,並同各方加強對共建“一帶一路”項目和人員安全保障。

  (四)促進綠色發展。中方將持續深化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等領域合作,加大對“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的支持,繼續舉辦“一帶一路”綠色創新大會,建設光伏產業對話交流機制和綠色低碳專家網絡。落實“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到2030年為伙伴國開展10萬人次培訓。

  (五)推動科技創新。中方將繼續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舉辦首屆“一帶一路”科技交流大會,未來5年把同各方共建的聯合實驗室擴大到100家,支持各國青年科學家來華短期工作。中方將在本屆論壇上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願同各國加強交流和對話,共同促進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發展。

  (六)支持民間交往。中方將舉辦“良渚論壇”,深化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文明對話。在已經成立絲綢之路國際劇院、藝術節、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聯盟的基礎上,成立絲綢之路旅游城市聯盟。繼續實施“絲綢之路”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

  (七)建設廉潔之路。中方將會同合作伙伴發布《“一帶一路”廉潔建設成效與展望》,推出《“一帶一路”廉潔建設高級原則》,建立“一帶一路”企業廉潔合規評價體系,同國際組織合作開展“一帶一路”廉潔研究和培訓。

  (八)完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機制。中方將同共建“一帶一路”各國加強能源、稅收、金融、綠色發展、減災、反腐敗、智庫、媒體、文化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平台建設。繼續舉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並成立高峰論壇秘書處。

  八、高峰論壇期間形成了458項成果,包括:(一)各方發起了一系列國際合作倡議、決定舉辦系列國際會議,主席國匯總形成了多邊合作成果文件清單(附件一)。(二)各國政府、金融機構、地方政府、企業商定一系列務實合作項目、雙邊合作協議等,主席國就此匯總后形成了務實合作項目清單(附件二)。

  高級別論壇討論情況

  九、在高級別論壇上,與會各方就互聯互通、數字經濟、綠色發展等領域的合作進行了深入討論,主要觀點如下:

  (一)深化互聯互通,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基礎設施是互聯互通的基石,加強互聯互通有利於幫助各國更好融入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價值鏈。各國需要建設和維護高質量、可靠、可持續和有韌性的基礎設施,應確保基礎設施在全周期內切實可行、價格合理、包容可及、廣泛受益。歡迎多邊開發銀行和各國金融機構通過公私伙伴關系、混合融資等金融工具,為基礎設施項目提供更多資金支持。

  加強交通、能源資源、水利、信息通訊設施等領域合作,有助於完善全方位、復合型的互聯互通網絡,發展相互兼容和多式聯運的交通,不斷提升國際運輸便利化水平和國際運輸大通道韌性。鼓勵開展基礎設施規則、規制、標准等方面國際合作,推動形成普遍認可的規則標准和最佳實踐,提升“軟聯通”水平。中國及相關參與方共同發布了《深化互聯互通合作北京倡議》。

  (二)共建綠色絲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各方回顧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生物多樣性公約》及“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支持共同推進建設綠色絲綢之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採取氣候行動、應對氣候變化應遵循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一帶一路”合作伙伴支持在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污染治理、循環經濟、綠色基礎設施、綠色交通、荒漠化和沙塵暴防治等領域加強合作,鼓勵開發有效的綠色金融工具。“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會同合作伙伴發起綠色發展投融資合作伙伴關系,為發展中國家綠色發展提供充足、可預測和可持續融資。中國及相關參與方共同發布了《“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北京倡議》。

  (三)發展數字經濟,挖掘經濟增長新動能

  縮小“數字鴻溝”有助於使數字經濟成果普惠於民。應營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數字發展環境,打造數字資源共建共享、數字經濟活力迸發、數字治理精准高效、數字安全保障有力、數字合作互利共贏的數字絲綢之路。

  “一帶一路”合作伙伴支持建設和完善區域通信、互聯網、衛星導航等信息基礎設施。支持推進數字技術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制造業、農業、零售業、教育、醫療、保健、旅游和專業服務等領域數字化轉型實踐交流,深化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在金融、航運、商貿、文化等領域的創新應用,努力實現更具包容性、賦能、可持續、有韌性和創新驅動的數字化轉型。支持加強網絡空間國際治理和網絡法治領域交流合作。

  中方在高峰論壇期間提出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呼吁各國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加強信息交流和技術合作,共同做好風險防范,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人工智能框架和標准規范,不斷提升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中國及相關參與方共同發布了《“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北京倡議》。

  專題論壇討論情況

  十、在專題論壇上,與會各方表達了如下觀點。

  (一)促進貿易暢通

  各方支持以世貿組織為核心、以規則為基礎、非歧視、開放、公平、包容、公正和透明的多邊貿易體制,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措施。支持推進世貿組織必要改革,實現多邊貿易規則與時俱進。

  “一帶一路”合作伙伴同意進一步提升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開展通關便利化和執法領域合作,特別是推進“經認証的經營者”國際互認、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國際貿易單據數字化、推進航運貿易數字化、跨境電商監管創新等合作,並在農食產品檢驗檢疫領域開展合作。支持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投資者權益,完善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深化雙向投資,強化重點產業合作,支持世貿組織達成《投資便利化協定》。鼓勵三方或多方市場合作。認識到稅收對於跨境投資的影響,同意擴大稅收協定網絡,加強稅收合作,特別是“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框架下的合作。中國將支持在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服務貿易國際合作區,高質量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中國及相關參與方共同發布了《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國際經貿合作框架倡議》。

  (二)加強海洋合作

  海洋日益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藍色引擎”,應支持以清潔生產、綠色技術、循環經濟為基礎,促進海洋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發展可持續、有韌性和包容性的藍色經濟。鼓勵創新藍色經濟金融平台、產品、標准和服務體系,發揮藍色債券、保險、基金等工具的作用,改善藍色產業投融資環境。

  “一帶一路”合作伙伴支持推動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強在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合作。深化海洋科學技術合作,共享海洋可持續發展知識和成果,促進海洋技術標准體系對接與技術轉讓。提供海洋公共服務,推動海底關鍵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海洋防災減災合作機制,共建重點海域海洋災害預警報系統。中國及相關參與方共同發布了《“一帶一路”藍色合作倡議》。

  (三)建設廉潔絲路

  廉潔是“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對腐敗應零容忍。呼吁根據各國法律法規以及各國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公約和相關雙邊條約下的義務,在追逃追贓、反賄賂、反洗錢等領域開展全面、高效的國際合作,拒絕為腐敗犯罪人員及其資產提供避風港。

  中方與合作伙伴發布了《“一帶一路”廉潔建設成效與展望》和《“一帶一路”廉潔建設高級原則》,認為“一帶一路”廉潔建設成效顯著,提出共商廉潔伙伴關系、共建廉潔營商環境、共享廉潔發展成果的合作原則。支持促進廉潔文化,加強企業自律意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一帶一路”企業廉潔合規評價體系。加強反腐敗領域學術交流合作,加大“一帶一路”廉潔建設人員培訓力度。鼓勵締結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和反腐敗合作協議。廉潔絲綢之路專題論壇發表了主席總結。

  (四)加強智庫交流

  學術界注意到中國發布的《共建“一帶一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實踐》白皮書、新華社國家高端智庫在本屆高峰論壇期間發布的《“一帶一路”發展學》報告,以及世界銀行、聯合國經社部、聯合國亞太經社會、“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咨詢委員會發布的“一帶一路”研究報告。上述報告指出,“一帶一路”將推動降低全球貿易成本,助力全球減貧事業,為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貢獻。各國智庫為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應加強合作,推動信息、資源、研究成果共享,形成更多客觀、公正的研究成果和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議。

  各方支持智庫、專家、學者發揮各自專業優勢,通過開展聯合研究共同探索“一帶一路”實踐路徑和未來方向。鼓勵各國智庫開展“一帶一路”主題活動,通過論壇、研討會、訪學等加強學術交流,拓展合作網絡,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不斷豐富“一帶一路”研究的內容和深度。支持智庫、媒體、社會組織進一步加強關於“一帶一路”的公共溝通,有效應對關於“一帶一路”的虛假消息和誤讀,增進各國民眾對“一帶一路”的理解認知。智庫交流專題論壇發布了《關於加強“一帶一路”國際智庫合作倡議》。

  (五)增進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基礎,應秉持平等、互鑒、對話、包容的文明觀,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以文明互鑒超越文明沖突,以文明包容超越文明優越,不斷增進各國人民以及不同文化和文明間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賞,共同搭建全球文明對話合作網絡。

  “一帶一路”合作伙伴鼓勵各國政黨、議會、民間組織、媒體、智庫、工商界等各界人士在民心相通建設上發揮更大作用,期待在藝術、文化、教育、科技、旅游、衛生、體育等領域進一步開展交流和合作。

  中方發布了《“絲路心相通”共同倡議》,將實施“一帶一路”青年精英計劃、設立“一帶一路”民心相通公益基金、實施“絲路心相通”行動。

  (六)開展地方合作

  民間友好根在地方、源在人民。地方政府特別是友好城市是推動伙伴國民心相通的重要力量。鼓勵各方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加強有關地方政府和友好城市交往,深化務實合作,攜手將友好關系轉化為惠及各自人民的豐碩成果。

  “一帶一路”合作伙伴支持推進地方合作平台建設,積極推動經濟互補性強、產業銜接度高的地方政府締結更多友好伙伴關系,發揮各自產業結構和資源稟賦優勢,著力推動減貧發展、城市治理、數字經濟、綠色創新發展、能力建設等優先領域互利合作,促進共同發展。持續深化地方人文交流,不斷拓展和夯實友好關系的利益基礎和社會民意基礎。地方合作專題論壇發表了主席聲明。

  企業家大會情況

  十一、共建“一帶一路”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原則。高峰論壇期間舉行的“一帶一路”企業家大會發布了《“一帶一路”企業家大會北京宣言》。各國工商界重申將堅持開放合作,加強互聯互通、綠色發展、數字經濟等各領域務實合作,堅持合規經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為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貢獻更多工商界力量。

  下一步工作

  十二、“一帶一路”合作伙伴將共同落實本屆高峰論壇成果,繼續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加強各自發展規劃同“一帶一路”倡議的對接,進一步促進基礎設施“硬聯通”、規則標准“軟聯通”、各國人民“心聯通”,為促進世界經濟復蘇和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貢獻。

 

  附件一:

  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多邊合作成果文件清單

  (共89項)

  2023年10月18日

  一、高級別論壇成果

  (一)深化互聯互通合作北京倡議

  (二)成立全球可持續交通創新聯盟

  (三)“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北京倡議

  (四)《“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展望報告》

  (五)發起綠色發展投融資合作伙伴關系

  (六)“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北京倡議

  (七)中國發起《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

  二、專題論壇及企業家大會成果

  (八)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國際經貿合作框架倡議

  (九)中國將於2023年11月舉辦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

  (十)“一帶一路”藍色合作倡議

  (十一)廉潔絲綢之路專題論壇主席總結

  (十二)《“一帶一路”廉潔建設成效與展望》

  (十三)《“一帶一路”廉潔建設高級原則》

  (十四)關於加強“一帶一路”國際智庫合作倡議

  (十五)“絲路心相通”共同倡議

  (十六)地方合作專題論壇主席聲明

  (十七)“一帶一路”企業家大會北京宣言

  三、政府間合作平台成果

  (十八)共時代·共絲路·共強港——海絲港口國際合作願景與行動(海絲港口合作論壇發布)

  (十九)“一帶一路”20城市可持續發展倡議(“一帶一路”可持續城市聯盟發布)

  (二十)綠色金融支持“一帶一路”能源轉型倡議(“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論壇發布)

  (二十一)“一帶一路”能源合作智庫共同行動倡議(“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論壇發布)

  (二十二)《“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2023年度報告》(“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年會發布)

  (二十三)《“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2023—2026中長期規劃》(“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年會發布)

  (二十四)第四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聯合聲明

  (二十五)《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23—2025)》(“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發布)

  (二十六)《“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合作機制章程》

  (二十七)第三屆“一帶一路”地震減災協調人會議紀要

  (二十八)“一帶一路”地震科學考察聯盟(“一帶一路”地震減災協調人會議倡議成立)

  (二十九)“一帶一路”海關食品安全合作倡議(“一帶一路”海關食品安全研討會發布)

  (三十)“一帶一路”海關食品安全合作機制(“一帶一路”海關食品安全研討會發起成立)

  (三十一)絲綢之路旅游城市聯盟(絲綢之路城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國際論壇發起成立)

  (三十二)絲綢之路旅游城市聯盟景德鎮宣言(絲綢之路城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國際論壇發布)

  (三十三)2023全球濱海論壇鹽城共識

  (三十四)中國—東盟建設部長圓桌會議南寧倡議

  (三十五)第一屆中國—中亞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聯合聲明

  四、非政府合作平台成果

  (三十六)“凝聚發展合力  共建美麗絲路”倡議(中國和中亞國家20多個科研機構發起)

  (三十七)“加強中非帶路科技創新合作  促進非洲可持續發展”倡議(中國科學院中非聯合研究中心、非洲聯盟發展署、非洲農業技術基金會、肯尼亞國家創新局等機構發起)

  (三十八)構建數字絲路北京宣言(可持續發展大數據國際研究中心聯合25個國家和地區學者發布)

  (三十九)“一帶一路”銀行間常態化合作機制關於應對后疫情時代全球性挑戰的倡議(“一帶一路”銀行家圓桌會發布)

  (四十)開展第二屆國際傳播“絲路獎”評選(“一帶一路”新聞合作聯盟發起)

  (四十一)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媒體促進“文明互鑒”聯合倡議(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聯合共建“一帶一路”國家40多個主流媒體機構發布)

  (四十二)“中東伙伴”合作機制(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與中東地區8個國家15家媒體共同啟動)

  (四十三)絲綢之路電視共同體年度工作報告(絲綢之路電視共同體高峰論壇發布)

  (四十四)絲路媒體《共同行動聯合宣言》(“共建絲路新視界”全球視頻媒體論壇發布)

  (四十五)加強“一帶一路”學術共同體建設的倡議(“一帶一路”建設十周年研討會發布)

  (四十六)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聯盟上海共識(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聯盟論壇發布)

  (四十七)“一帶一路”電影節聯盟(上海國際電影節組委會發起成立)

  (四十八)絲綢之路國際電影節

  (四十九)“一帶一路”國際醫學教育合作平台

  五、於2023至2024年舉辦的國際會議

  (五十)香港特區主辦第八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

  (五十一)中歐班列國際合作論壇

  (五十二)第五屆“絲路海運”國際論壇

  (五十三)全球可持續交通高峰論壇(2023)

  (五十四)“一帶一路”農業合作發展論壇

  (五十五)“氣候智慧型互聯互通基礎設施融資創新和良好實踐”研討會

  (五十六)金融支持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研討會

  (五十七)“一帶一路”科技交流大會

  (五十八)“一帶一路”科技創新部長級會議

  (五十九)第五屆國際工程科技知識中心(IKCEST)“一帶一路”國際大數據競賽

  (六十)“一帶一路”國際科學組織聯盟第三屆全體大會

  (六十一)2023“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國際合作部長論壇

  (六十二)“一帶一路”國際智庫合作委員會大會

  (六十三)“一帶一路”媒體合作論壇

  (六十四)“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出版合作體論壇

  (六十五)2023·中國(國際)紀錄片論壇

  (六十六)良渚論壇

  (六十七)第九屆中蒙俄萬裡茶道城市合作大會

  (六十八)第八屆海絲港口國際合作論壇

  (六十九)第二屆鄭州—盧森堡“空中絲綢之路”國際合作論壇

  (七十)第四屆公園城市論壇

  (七十一)第七屆國際城市可持續發展高層論壇

  (七十二)“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圓桌會

  (七十三)“一帶一路”綠色創新大會

  (七十四)“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台年會

  (七十五)“一帶一路”和平利用核能合作主題研討會

  (七十六)共建“一帶一路”產業發展國際研討會

  (七十七)第八屆“一帶一路”園區建設國際合作峰會

  (七十八)第五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

  (七十九)第六屆“一帶一路”國家會計准則合作論壇

  (八十)“一帶一路”銀行間常態化合作機制2024年系列會議

  (八十一)第三屆“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

  (八十二)“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合作機制第二次協調人會議

  (八十三)第二屆海上絲綢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國際論壇

  (八十四)“健康絲綢之路”建設暨第五屆中國—東盟衛生合作論壇

  (八十五)“一帶一路”倡議十周年暨促進高質量就業國際研討會

  (八十六)“一帶一路”國際智庫合作論壇

  (八十七)第三屆“一帶一路”新聞合作聯盟理事會議

  (八十八)2024年絲綢之路電視共同體高峰論壇

  (八十九)2024年“一帶一路”青年創意與遺產論壇

 

  附件二:

  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務實合作項目清單

  (共369項)

  2023年10月18日

  一、雙邊合作文件類

  (一)中國政府與洪都拉斯簽署共建“一帶一路”諒解備忘錄,與阿根廷、毛裡塔尼亞、格魯吉亞、塞爾維亞、埃及等國政府簽署關於共建“一帶一路”的合作規劃或行動計劃。

  (二)中國共產黨與老撾人民革命黨簽署關於構建中老命運共同體的行動計劃(2024—2028)。

  (三)中國政府和柬埔寨政府簽署關於構建新時代中柬命運共同體的行動計劃(2024—2028)。

  (四)中國政府與匈牙利政府簽署共建“一帶一路”優先合作項目清單(第二輪)。

  (五)中國政府與伊朗政府簽署加強中歐班列過境伊朗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哈薩克斯坦政府簽署深化中歐班列跨裡海運輸國際路線發展的諒解備忘錄。

  (六)中國政府與阿根廷政府簽署延長兩國政府間關於經濟合作與協調戰略對話機制有效期的協議,與哈薩克斯坦政府簽署發展中歐班列跨裡海國際運輸路線的協定。

  (七)中國政府與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亞、阿聯酋等國政府簽署關於科技創新的合作文件。

  (八)中國政府與哈薩克斯坦、蒙古國等國政府簽署國際道路運輸協定,與巴基斯坦政府簽署關於深化公路技術合作的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

  (九)中國政府與尼加拉瓜政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及協定早期收獲的安排,與厄瓜多爾、塞爾維亞等國政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與白俄羅斯政府簽署服務貿易與投資協定,與土庫曼斯坦政府簽署綠色發展、數字經濟領域投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十)中國政府與哈薩克斯坦政府簽署經濟技術合作協定,與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簽署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十一)中國國家監委與古巴總審計署、埃及行政監察署、柬埔寨反腐敗委員會、印度尼西亞反腐敗委員會、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簽署反腐敗領域合作文件。

  (十二)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贊比亞財政與國家規劃部簽署共同加快編制共建“一帶一路”合作規劃的諒解備忘錄,與巴基斯坦計劃發展和特別任務部簽署在中巴經濟走廊框架下建立專家交流機制的諒解備忘錄,與塞爾維亞經濟部簽署關於開展經濟發展政策領域交流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十三)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柬埔寨王國發展理事會簽署共同推動中柬產能與投資合作第三輪重點項目的諒解備忘錄,與希臘發展部簽署關於重點領域2023—2025年合作框架計劃。

  (十四)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阿塞拜疆經濟部,委內瑞拉人民政權經濟、財政和外貿部,匈牙利外交和對外經濟部,塞爾維亞經濟部,智利有關部門簽署關於加強產業投資合作的文件。

  (十五)中國科技部與阿根廷科學技術創新部簽署在中拉可持續糧食創新中心框架下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十六)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塞內加爾新聞、電信和數字經濟部,烏茲別克斯坦數字技術部,阿爾及利亞郵電部,突尼斯通信技術部,伊朗通信和信息技術部,菲律賓信息和通訊技術部簽署數字和信息通信領域的合作文件。

  (十七)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匈牙利經濟發展部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與印度尼西亞工業部簽署關於工業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十八)中國生態環境部與伊朗環境部、白俄羅斯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部、巴基斯坦計劃發展和特別任務部簽署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的合作文件。

  (十九)中國交通運輸部與塔吉克斯坦交通部簽署關於深化國際道路運輸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新加坡交通部簽署未來出行合作領域的諒解備忘錄,與蒙古國交通運輸發展部簽署關於兩國國際道路運輸協定的議定書。

  (二十)中國商務部與阿根廷外交、國際貿易和宗教事務部,尼加拉瓜發展、工業和貿易部簽署建立貿易暢通工作組的諒解備忘錄,與烏拉圭外交部簽署建立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組的諒解備忘錄,與科威特直接投資促進署簽署自由區和經濟區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伊朗工業、礦業和貿易部簽署加強貿易促進合作的備忘錄。

  (二十一)中國商務部與菲律賓貿易與工業部、印度尼西亞經濟統籌部簽署關於電子商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巴巴多斯環境、國家美化、藍色和綠色經濟部簽署關於深化藍色經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柬埔寨王國發展理事會簽署關於綠色發展領域投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南非電力部簽署關於推動新能源電力投資合作的框架協議。

  (二十二)中國商務部與新加坡貿易及工業部簽署關於宣布實質性完成兩國自由貿易協定升級后續談判的諒解備忘錄,與塞爾維亞國內和對外貿易部簽署關於啟動兩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諒解備忘錄,與白俄羅斯經濟部簽署關於兩國服務貿易與投資協定談判進展的諒解備忘錄。

  (二十三)中國人民銀行與塞爾維亞國家銀行簽署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與阿聯酋中央銀行簽署加強數字貨幣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印度尼西亞中央銀行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十四)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與印度尼西亞海洋與投資統籌部、努山塔拉新首都管理局簽署關於印尼新首都規劃經驗交流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印度尼西亞海洋與投資統籌部簽署深入推進中印尼“兩國雙園”建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二十五)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關於支持中資企業跨境融資和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發展的諒解備忘錄。

  (二十六)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沙特、阿曼、蒙古國、老撾、柬埔寨等國衛生部門簽署衛生健康領域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十七)中國國家能源局與哈薩克斯坦能源部、阿塞拜疆能源部簽署合作文件,與古巴能源礦產部簽署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二十八)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與委內瑞拉自由競爭促進保護局簽署競爭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與哈薩克斯坦國家標准化和計量院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十九)中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與新加坡衛生部簽署中醫藥合作計劃書(2023—2027)。

  (三十)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與埃及、巴基斯坦、緬甸等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官方媒體簽署合作文件。

  (三十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與塞爾維亞財政部、印度尼西亞國家電力公司、烏茲別克斯坦阿薩卡銀行、哈薩克斯坦開發銀行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三十二)中國銀行與阿布扎比第一銀行簽署數字貨幣合作備忘錄,與沙特國際電力和水務公司簽署全球戰略合作備忘錄。中國工商銀行與匈牙利經濟發展部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與國際和地區組織合作文件類

  (一)中國政府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續簽關於加強“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協議及其延期補充協議。

  (二)中國政府與東盟達成關於進一步深化經貿合作工作計劃的中期審議報告。

  (三)中國交通運輸部與聯合國簽署推動可持續交通促進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四)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際竹藤組織、全球能源互聯網組織等簽署共建“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

  (五)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關於加強中國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提升對“一帶一路”貿易的信任項目文件。

  (六)中國生態環境部、中國氣象局與世界氣象組織簽署支持聯合國全民早期預警倡議的合作協議。

  (七)中國水利部、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基於小水電國際標准協同推進鄉村可持續發展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八)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與非洲電工標准化委員會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九)中國進出口銀行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十)世界旅游城市聯合會與亞太旅游協會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三、雙邊合作平台、中方發起合作項目及機制類

  (一)建立“一帶一路”企業廉潔合規評價體系。

  (二)建立中國—中亞五國交通部長會議機制、中國—柬埔寨鐵路合作工作機制,上線中歐班列門戶網站。

  (三)建立中國—中亞電子商務合作對話機制。

  (四)建立“一帶一路”財經能力建設平台,成立《“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非洲和東南亞區域辦公室。

  (五)建立中國—中亞投融資合作平台,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設立“一帶一路”聯合投資平台,與印度尼西亞國家投資局合作設立中國—印尼聯合投融資平台。

  (六)建立“一帶一路”低碳服務伙伴關系,啟動中亞區域綠色科技發展行動計劃,建立中國—東盟紅樹林保護伙伴關系,成立中阿干旱、荒漠化與土地退化防治國際研究中心。

  (七)啟動實施“一帶一路”可持續發展技術專項合作計劃、“一帶一路”可持續發展科學行動計劃、“一帶一路”科技減貧專項合作計劃、“一帶一路”空間信息科技專項合作計劃。

  (八)啟動實施“一帶一路”法律服務人才培養計劃,開展“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綜合平台建設。建立中外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基地,發起設立中非民間國際商事調解中心。

  (九)啟動實施“一帶一路”影視節目聯合展映計劃,開展“一帶一路”新視界全球短視頻成果征集活動,建立絲路“新聞熱線”。

  (十)啟動實施“一帶一路”創新創業專項合作計劃、“一帶一路”教師成長計劃,開展“一帶一路”青少年創客營與教師研討活動。

  (十一)舉行中國—委內瑞拉高級混合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召開中巴經濟走廊十周年特別聯委會暨第十二次聯委會。

  (十二)舉辦第二屆“一帶一路”中國—老撾合作論壇、第三屆中國—泰國智庫論壇——“一帶一路”10周年:可持續發展的中泰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中國—阿根廷共建“一帶一路”合作圓桌對話會。

  (十三)成立企業跨境可持續發展服務合作平台,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發布投資仲裁規則。

  (十四)成立長三角“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社團,打造安徽省“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示范區,開展深圳和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

  (十五)成立“一帶一路”國際地學教育培訓中心、“一帶一路”國家氣象培訓中心。

  (十六)舉辦2023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建立共建“一帶一路”阿拉伯國家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促進平台。重慶市人民政府與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樂學院開展音樂教育合作。

  (十七)建立中國—巴基斯坦小型水電技術“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中國—印度尼西亞海洋科學聯合實驗室,建立中國—白俄羅斯國際創新中心。

  四、中方提出的制度性安排類

  (一)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設立3500億元人民幣“一帶一路”融資窗口。

  (二)中國進出口銀行設立3500億元人民幣“一帶一路”融資窗口。

  (三)絲路基金新增資金800億元人民幣,以商業化、市場化方式支持“一帶一路”項目。

  五、合作項目類

  (一)中國政府與科威特政府簽署大穆巴拉克港項目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越南政府共同啟動中國壩洒—越南巴剎紅河界河公路大橋項目。

  (二)中國政府與埃塞俄比亞政府簽署亞吉鐵路配套項目立項換文,與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簽署援烏茲別克斯坦風電站項目立項換文。

  (三)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老撾計劃與投資部簽署中老鐵路沿線開發合作方案的諒解備忘錄。

  (四)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馬來西亞馬來亞銀行人民幣貸款項目合同,與埃及中央銀行開展人民幣授信(二期)項目,與秘魯BBVA銀行開展綜合授信項目,與非洲進出口銀行、埃及銀行開展非洲中小企業專項貸款項目。實施塞內加爾共和國主權授信項目(達喀爾高架橋和尼亞耶公路改擴建項目)。

  (五)中國進出口銀行與沙特國民銀行簽署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項目協議,與非洲金融公司簽署美元流動資金貸款協議,與印度尼西亞國家投資局簽署合作框架協議,與柬埔寨簽署公路、大橋及水庫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協議。

  (六)中國進出口銀行簽署《區域信用擔保與投資基金與中國—東盟投資合作基金二期諒解備忘錄》,並推動中國—東盟投資合作基金二期參與印度尼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地熱能子公司部分股權收購項目。

  (七)絲路基金參與南非耆衛保險集團旗下非洲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四期、吉爾吉斯斯坦Highland Capital二期基金項目。

  (八)中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與蒙古國經濟發展部、國家林業局簽署支持蒙古國種植“十億棵樹”計劃暨開展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的框架協議。

  (九)協助埃及發行非洲首筆“熊貓債”。中國銀行發行全球首批共建“一帶一路”主題綠色債券。中國工商銀行發行100億元人民幣綠色金融債券、全球多幣種“碳中和”主題綠色債券,參與阿布扎比控股公司25億美元綠色銀團貸款項目。

  (十)支持馬來西亞東海岸鐵路項目融資。參與建設尼日利亞卡杜納—卡諾鐵路項目、甘其毛都—嘎順蘇海圖口岸跨境鐵路項目。

  (十一)在沙特建設薩勒曼國王國際港務綜合設施項目,支持秘魯錢凱港項目融資。

  (十二)支持肯尼亞內羅畢快速路項目、厄瓜多爾基多市中部進城通道項目融資。與圭亞那簽署德莫拉拉東海岸道路二期項目貸款協議。在孟加拉國建設達卡機場高架快速路項目、達卡繞城高速公路項目,在塞爾維亞建設瓦列沃快速路項目,在巴基斯坦開展拉合爾軌道交通橙線(ALL TOWN至DERA GUJRAN)運營與維護服務項目。

  (十三)在巴基斯坦建設瓜達爾新國際機場項目,在柬埔寨建設暹粒吳哥國際機場項目。

  (十四)與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簽署鳳凰工業園優惠貸款項目,投資贊比亞江西經濟合作區、力勤印尼OBI產業園項目。推進湖南與老撾“一路兩園”項目,中國—菲律賓經貿創新發展示范園區。

  (十五)支持馬中關丹國際物流產業園跨境項目融資。在坦桑尼亞建設東非商貿物流產業園綜合服務合作區,在蒙古國建設中歐班列海外倉。與吉爾吉斯斯坦開展物流通道與國際貿易戰略合作項目,在哈薩克斯坦建設阿克套港集裝箱樞紐項目,並實施面向中亞國家農副產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項目。實施“空中絲綢之路”中國—馬來西亞航空貨運樞紐項目,推進中國東盟(海南)郵輪旅游互聯互通示范項目。

  (十六)支持烏茲別克斯坦巴什500兆瓦及贊克爾迪500兆瓦風電項目、塔什干200兆瓦光伏及500兆瓦儲能項目融資,阿曼Manah Ⅱ 光伏發電項目、阿布扎比1.5吉瓦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融資。在伊拉克建設750兆瓦光伏項目,在羅馬尼亞建設拉特什蒂154兆瓦光伏項目,在波蘭建設雷斯科51兆瓦光伏項目。簽署布基納法索卡亞25兆瓦太陽能光伏及5兆瓦儲能電站項目貸款協議。

  (十七)與尼日利亞簽署尼日爾河治理項目技術協議。與柬埔寨簽署百達隆巴薩河大橋及接線公路項目貸款協議,與印度尼西亞簽署杰納拉塔水壩項目貸款協議,與馬達加斯加簽署哈努馬法納水電項目貸款協議。與塞爾維亞簽署諾維薩德跨多瑙河大橋及連接線項目融資協議,與菲律賓簽署帕西格河橋梁項目融資協議。

  (十八)開展中國—斯裡蘭卡、中國—馬來西亞二維碼網絡互聯互通項目。建設所羅門群島國家寬帶網項目、柬埔寨農村電網擴建八期項目,支持塞爾維亞電信ALL-IP固網現代化三期項目、南非電信2023年網絡建設項目融資。

  (十九)簽署投資幾內亞西芒杜鐵礦項目一攬子合作協議。在剛果(金)投資卡莫亞銅鈷礦二期工程項目,在厄立特裡亞投資庫魯裡鉀鹽礦項目,在哈薩克斯坦投資巴庫塔鎢礦項目,在阿根廷投資3Q鋰鹽湖項目、Cauchari-olaroz鋰鹽湖開發項目。在福建投資古雷150萬噸/年乙烯裂解及下游衍生品生產裝置項目,在印度尼西亞投資年產12萬噸鎳金屬量和1.5萬噸鈷金屬量氫氧化鎳鈷濕法項目、年產5萬噸氫氧化鋰和1萬噸碳酸鋰項目、年產12.6萬噸鎳金屬生產線及配套設施項目。

  (二十)支持出口新加坡汽車運輸船系列項目融資。在馬爾代夫建設胡魯馬累汽配城項目,在巴基斯坦建設朝陽浪馬輪胎項目(二期)。

  (二十一)中投公司投資東南亞生物燃料項目、南非果蔬保鮮項目。

  (二十二)實施新加坡合盛農業部分股權收購項目,實施坦桑尼亞訂單農業項目。

  (二十三)在加納、肯尼亞、安哥拉等國開展基建民生及貿易供應鏈項目,在新加坡參與Keat Hong政府組屋工程項目。在沙特建設紅海公用基礎設施項目,在塞內加爾建設費爾洛地區開發及生態系統改善工程項目。與烏茲別克斯坦簽署亞青會奧林匹克城建設標段1、2項目貸款協議,與孟加拉國簽署拉杰沙希地表水處理廠項目貸款協議。

  (二十四)在匈牙利投資動力電池制造項目,在越南投資太陽能組件及電池片生產線項目。實施安琪酵母(埃及)酵母制品擴建項目。

  六、民生及民心相通類項目

  (一)中國將實施1000個小型民生援助項目。

  (二)中國將提供2萬個來華研修研討名額和500個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名額,並繼續實施絲綢之路青年學者資助計劃、“一帶一路”青年精英計劃與“筑夢絲路”青年發展計劃。

  (三)啟動實施“一帶一路”生態環保人才互通計劃、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非洲光帶”項目。舉辦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班,開展《綠色絲路行》國際傳播活動。

  (四)舉辦“一帶一路”國家反腐敗研修班,開展第二期“一帶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項目並將啟動第三期項目。成立可持續投資能力建設聯盟,舉辦“一帶一路”銀行監管研討班。

  (五)實施質量認証“小而美”國際互認合作項目。設立“一帶一路”民心相通公益基金,啟動實施“絲路心相通”行動計劃。在斯裡蘭卡等國實施“招商絲路愛心村”幫扶項目,在尼泊爾、埃塞俄比亞、緬甸、柬埔寨、老撾、布隆迪等國實施國際愛心包裹項目。

  (六)在埃塞俄比亞等國舉辦“一帶一路”中醫藥針灸風採行活動。在老撾等國舉辦移動手術車活動,在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國舉辦健康快車國際光明行活動,在尼泊爾等國實施國際活水行動。實施“一帶一路·民心相通”中國—東盟心連心活動暨東盟先心病兒童篩查救治行動。

  (七)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非盟共同開展對非能力建設合作,與津巴布韋共同實施“一帶一路”經濟改革與轉型發展合作項目,與印度尼西亞共同實施工業化職業培訓項目並建設藥用植物保護研究創新基地。

  (八)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一帶一路”稅收征管能力促進聯盟課程體系》,未來5年向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財稅官員提供1萬個培訓名額。

  (九)發起瀾湄甘泉行動,與有關國家開展農村供水技術示范務實合作,並在孟加拉國援建莫漢南達橡膠壩工程。

  (十)創建東南亞海洋環境預報系統。舉辦中國—島嶼國家海洋合作論壇,並聯合制定《中國—島嶼國家海洋防災減災合作計劃》。

  (十一)交接援巴基斯坦瓜達爾海水淡化廠項目、援埃及衛星總裝集成測試中心項目証書,簽署援塞爾維亞國家數據中心項目立項換文。實施肯尼亞Sagana-Marua(A2)公路項目。

  (十二)簽署老撾成品油項目立項換文,宣布柬埔寨國王工作隊物資項目立項。向莫桑比克、乍得、萊索托、津巴布韋、馬裡提供緊急糧食援助項目交接証書。

  (十三)宣布向斯裡蘭卡提供校服布料物資援助,交接援老撾萬象市納塞通中學項目証書。實施援老撾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項目、萬象市皮瓦中學項目、琅勃拉邦省和平中學清潔飲用水項目。繼續推動在哈薩克斯坦運營魯班工坊。

  (十四)中國與埃塞俄比亞簽署高級農業專家技術援助項目立項換文。繼續在盧旺達、巴布亞新幾內亞、斐濟等國開展菌草技術推廣合作,在烏干達等國推廣多年生稻技術,在老撾實施東亞減貧示范合作技術援助項目。與烏茲別克斯坦開展農業技術研究推廣合作、節水灌溉研究與推廣合作,在印度尼西亞建設中國—印尼棕櫚園區農機化服務中心。

  (十五)簽署援莫桑比克國家外科中心項目、援巴基斯坦脊髓灰質炎疫苗項目立項換文。交接援坦桑尼亞桑給巴爾阿卜杜拉·姆才醫院技術援助項目証書。在泰國、柬埔寨建設中醫藥中心。實施援塞內加爾“消除白內障致盲項目”。

  (十六)啟動實施“一帶一路”新聞合作聯盟短視頻共享傳播計劃、“一帶一路”電視廣播落地傳播系列項目,並開展“一帶一路”十周年大型融媒報道《絲路上的新征程》。舉辦中國影視節目“一帶一路”主題展映活動、“一帶一路”視聽節目互播活動、“一帶一路”大熊貓朋友圈系列活動。實施非洲加納金芒果電視頻道合作項目。

  (十七)中國國家文物局將開展海上絲綢之路跨國聯合申遺工作,舉辦“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產保護圓桌會議”、五湖四海—“一帶一路”文物考古合作展,並形成“一帶一路”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圖集。實施中國—沙特塞林港聯合考古項目、援孟加拉國耐特什瓦考古遺址公園項目。

  (十八)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將舉辦武術“一帶一路”行訓練營、“一帶一路”陝西世界女子國際象棋大師巔峰賽。

  (十九)開展敦煌文化國際交流合作項目,實施共建新西蘭奧克蘭中國文化中心項目。

  (二十)中國將開展太平洋—印度洋海洋科學綜合考察與研究,並面向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推廣改性粘土技術,為有關國家海洋生態安全提供保障。

  (二十一)香港特區政府將繼續實施“一帶一路”獎學金項目,聯合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制作綜藝電視節目,並舉辦“亞藝無疆”文化節。

  七、發布白皮書和研究報告類

  (一)發布《共建“一帶一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實踐》。

  (二)發布《堅定不移推進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走深走實的願景與行動——共建“一帶一路”未來10年發展展望》。

  (三)發布《綠色絲綢之路發展報告(2023)》。

  (四)發布《創新絲綢之路發展報告》。

  (五)發布《中國“一帶一路”貿易投資發展報告2013—2023》。

  (六)發布《“空中絲綢之路”建設高質量發展報告(2023)》。

  (七)發布《共建“一帶一路”民心相通發展報告》。

  (八)發布《共建“一帶一路”中醫藥領域國際合作發展報告(2023)》。

  (九)發布《中國—東盟國家共建“一帶一路”發展報告》。

  (十)發布《中國—非洲國家共建“一帶一路”發展報告》。

  (十一)發布《中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共建“一帶一路”發展報告》。

  (十二)發布《“一帶一路”發展學報告——全球共同發展的實踐和理論探索》。

  (十三)發布適用於市場融資國家的《“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性分析框架》。

  (十四)發布《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貿易指數》。

  (十五)發布《綠色“一帶一路”10周年創新理念與實踐案例》。

  (十六)發布《“一帶一路”綠色金融實踐研究報告》。

  (十七)發布《金融支持服務“一帶一路”項目最佳實踐》。

  (十八)發布《“一帶一路”應急管理藍皮書》。

  (十九)發布《“一帶一路”文化遺產保護白皮書》。

  (二十)發布《航運貿易數字化與“一帶一路”合作創新白皮書》。

  (二十一)發布《中國上市公司共建“一帶一路”白皮書2023》。

  (二十二)發布《“一帶一路”計量國際合作優秀案例集》。

  (二十三)發布《“一帶一路”國家災害評估報告》。

  (二十四)“一帶一路”創新發展中心發布《2030創新發展旗艦報告》。

  (二十五)發布《“一帶一路”10周年標准化成果報告》。

  (二十六)發布《“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展望報告》。

  (二十七)發布《“一帶一路”國際智庫報告》。

  (二十八)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將與絲路國際智庫網絡成員共同撰寫《“共建‘一帶一路’與共享發展”報告》。

  (二十九)發布《中國進出口銀行支持共建“一帶一路”10周年報告》。

  (三十)發布《“一帶一路”企業公益行動案例集》。

  (三十一)發布《“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基礎設施發展指數(2023)》、《葡語國家基礎設施發展指數報告暨澳門參與共建“一帶一路”成果報告(2023)》。

  (新華社北京10月18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3年10月19日 09 版)

(責編:王瀟瀟、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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