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3日16:3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為夯實糧食安全基礎,不斷提高土地利用率,各地下大力氣整治耕地撂荒,堅決遏制耕地“非糧化”、防止“非農化”,但耕地撂荒現象依然存在。防止耕地撂荒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重大戰略,亟待解決。當前,造成農村耕地撂荒的因素主要為:
一是種糧成本高,農民收益低。受勞動力短缺、農資價格上漲、自然災害頻發等影響,糧食種植成本較高,而農產品價格相對偏低,農民種糧投入大、收入少、風險高,種糧積極性不足,導致耕地“撂荒”現象反復出現。
二是部分耕地碎片化嚴重,耕作條件惡劣。部分農村分田過度追求均衡,耕地碎片化嚴重。一些撂荒地塊質量差,耕作條件惡劣,難以實現農業集約化、規模化、機械化作業生產。
三是農業生產基礎設施薄弱,抵御自然風險能力差。農田基礎設施如水利溝渠設施不完善,對耕地的正常耕作和質量提升影響很大。因水源缺乏、排灌溉系統損毀、低窪、鹽鹼地等原因造成耕地撂荒的,佔比較高。
四是土地流轉難,流轉率低。土地流轉信息不暢通、程序較復雜、機制不規范、服務體系不完善,加之部分農戶不願流轉,難以實現集約化、規模化和機械化的農業生產,因而生產效益不高,造成耕地撂荒。
五是農村青壯年流失,勞動力嚴重不足。隨著城市化進程的發展,農村人口不斷外遷,留守農村的多數是行動不便的老人,導致部分耕地無人耕種。
為此,建議:
1.加強對撂荒耕地的統計分類,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對閑置、撂荒耕地進行全覆蓋、地毯式摸排,分類施策促進復耕復種。對長期外出務工、家中無勞動力的農戶,應鼓勵、引導其進行土地經營權流轉,鼓勵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進行土地集約復耕復種或代耕代種,推進適度規模農業生產經營。對撂荒耕地集中的區域和種養技能弱的農戶,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技術指導。定期實地核查復耕復種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反饋核查結果,完善相應的通報制度和獎懲辦法。同時,通過入戶宣講、官方報道、自媒體推送信息、制作懸挂宣傳橫幅等方式,對耕地撂荒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加大宣傳。
2.強化耕種政策激勵和資金保障。認真貫徹執行涉農惠農政策,做好種糧一次性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資金的發放工作,做到“誰種補誰、多種多補、不種不補”,持續調動農戶種植積極性。適當提高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資金省級補助標准,探索將該部分資金轉為專項資金,與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結果挂鉤,對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效果較好的地區進行差別化激勵性補助。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提高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積極爭取財政部門、金融部門的支持,多元籌集資金,增加農民復耕復種的保障和信心。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為減少部分耕地撂荒,應完善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經營主體與農戶統一簽訂合同,進一步規范土地流轉程序,防止流轉糾紛發生。建立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聯網信息平台,為承包經營主體和土地流轉方提供便捷交易服務,推動農村土地規范有序流轉。鼓勵成立中介機構,促進土地流轉程序辦理的專業化、高效化,進一步提升土地流轉效率。
4.探索建立耕地撂荒約束機制。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對拋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凡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集體責令復耕,對既不自己復耕,又不願流轉復耕的承包農戶,由村組集體強令收回重新發包。探索土地承包權有償退出機制,對長期外出務工或進城落戶且不再以農業生產為基本生活保障的農戶,在充分尊重個人意願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合理經濟補償的前提下,鼓勵自願退出承包權,由村集體統一管理或重新發包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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