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穎
2022年11月03日08:27 來源:人民政協報
中共六大代表名單。
▲俄羅斯莫斯科五一村中共六大會址常設展覽館外景。作者攝於2016年。
▲俄羅斯莫斯科五一村修復后的中共六大會場。作者攝於2016年。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近郊秘密召開。這是唯一一次在國外召開的黨代會,經過歲月的沖刷,很多歷史細節漸漸開始模糊。本文作者是黨代會研究專家,為我們揭開了很多鮮為人知的歷史細節。
六大會址究竟在哪裡
關於黨的六大會址,以前國內一般隻含糊地說在莫斯科近郊一座舊式貴族庄園,而具體到村鎮名稱則有“茲維尼果羅德鎮”(位於莫斯科西北部)和“五一村”(位於莫斯科南部)兩種說法。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參加六大的許多當事人,如周恩來、瞿秋白、李立三、蔡和森、王若飛等,在回憶六大時,隻簡單地說在莫斯科召開,或者說在莫斯科近郊召開,而沒有說明詳細地名。就是記述較為詳細的張國燾,也隻說了個大概。他在《我的回憶》一書中寫道,記不得六大會址的名字了,“這所過去屬於貴族地主的庄園,雖已陳舊,但還可以看出一些富麗堂皇的痕跡,附近還有一個國營農場和一些零零落落的農舍,阡陌蔥綠,呈現著莫斯科郊外的初夏景色。”
“茲維尼果羅德鎮”說最早出自盛岳所著《莫斯科中山大學和中國革命》。書中寫道:
“一個出席黨的六大的東方共大學生回憶說,大會會址是在塞列布若耶,是莫斯科近郊茲維尼果羅德鎮不遠的一座鄉間別墅。這座鄉間別墅原來是沙皇時代一個地主的財產,它的名字的意思是“銀色別墅”因其白牆在陽光下光耀奪目而得此名。
盛岳於1926年至1930年由中共北京市委選派到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和工作。1934年,他在上海被捕后叛變,逃往海外。《莫斯科中山大學和中國革命》一書是近40年后寫的。他在書中也稱,不得不大部分依靠他的記憶,“和其他任何人一樣,我的記憶也靠不住。”據盛岳稱,其妻秦曼雲“對關於黨的六大那一章所作的貢獻尤為可貴”,因秦當時是從中山大學調去參加黨的六大准備工作的學生之一。但秦自己則說,她連六大會址附近火車站的名稱都記不得,“畢竟已事隔40年”。
由此,國內眾多著述在介紹黨的六大會址時,大多借用盛岳書中的說法,甚至對會址及其周邊場景的描述都完全相同或相似。如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瞿秋白傳》,寫的是“莫斯科郊區茲維尼果羅德鎮附近的一座鄉間銀色別墅”﹔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一個人和一個時代——瞿秋白傳》,寫的是“在莫斯科郊區茲維尼果羅德鎮的一個叫做列布若耶(銀光)別墅的前貴族庄園召開”。還有1998年版《中國共產黨——從一大到十五大》,歷史文獻片《從一大到十五大》等。
當然,也有一部分著作採用“五一村”的說法,如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共產國際和中國革命關系史稿》就認為,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在莫斯科郊外那羅福明斯克城附近的波烏麥斯基村舉行”(那羅福明斯克城即今俄羅斯納羅法明斯克地區,“波烏麥斯基”即“五一”的俄語音譯——引者注)。
1999年9月,筆者在俄羅斯科學院遠東所著名漢學家舍維廖夫教授(已去世)帶領下,參觀過五一村六大會址。清楚記得,當時的路牌上標的就是“五一村”。在俄羅斯網站上查找中國國內革命戰爭的歷史資料,也說黨的六大在五一村召開。
同時,盛岳書中對黨的六大會址及其周邊環境的描述,符合我們參觀的五一村黨的六大會址特征,而具體地名不符,估計是那位“出席黨的六大的東方共大學生”搞錯了,或者是由於年代久遠,盛岳本人或是其妻記錯了。並且,雖然兩種說法所稱的地點名稱不同,但所用的圖片卻是相同的,事實上都是五一村黨的六大會址的三層樓。因此,關於黨的六大會址的爭議,應當說可以釋疑了。
后經努力,終於找到了三份能夠明確証明黨的六大在五一村召開的原始檔案文獻:《米夫給皮亞特尼茨基的信》(1928年6月19日)、《周恩來在黨的六大軍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報告記錄》(1928年6月27日)、《布哈林在中共六屆一中全會上的講話》(1928年7月19日)。這3份檔案落款都是“莫斯科州納羅法明斯克地區五一村”,時間是六大召開期間。
六大是在秘密情況下召開的,當時,當地居民知道中國人在開會,后來知道是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這麼一件大事發生在自己所在的村庄,村民們感到很自豪。他們還說,五一村曾是蘇聯克格勃的保密區,外人根本無法進入,安全性和保密性都很好,這恐怕也是黨的六大選擇在這裡召開的一個重要原因。
六大會址庄園大門的兩根柱子殘跡仍在。在歲月長河的侵蝕中,這個曾經輝煌的俄羅斯舊式貴族庄園日漸破敗和衰落,到處雜草叢生。會址的樓房牆體已經出現損壞,三層高的樓房類似我們國內所稱的“筒子樓”,走廊兩側的牆壁斑駁陸離,走廊盡頭堆放著廢酒瓶子等雜物垃圾。樓內原住著十幾戶人家,一次火災之后,全部搬離。
在中俄兩國領導人的直接關注下,在俄羅斯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下,通過中俄兩國人民的共同努力,2016年7月4日,中共六大會址常設展覽館建成儀式在俄羅斯莫斯科舉行,這是迄今為止中國在海外的唯一一個關於中共黨史的常設展覽館。
周恩來夫婦的驚險遭遇
六大代表怎樣安全地到達莫斯科?這在中蘇兩國斷絕外交關系、中國國內白色恐怖嚴重、國民黨到處捕殺共產黨人的情況下,是一個難題。
為了保証代表們安全抵莫,共產國際和蘇聯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共產國際駐中國代表米特凱維奇參加大會的准備工作,共產國際工作人員洛蜀莫夫具體負責保証代表們旅途安全。他們和中共臨時中央密切配合,在哈爾濱和滿洲裡等地安排地下交通站,接送代表們過境。
192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省出席六大的代表冒著生命危險,先后到達上海。中共中央將代表們編成若干小組,或乘蘇聯商船到海參崴,然后從那裡過境,改乘火車赴莫斯科﹔或乘船去大連,在大連轉乘火車到哈爾濱,再從哈爾濱北上滿洲裡,從那裡偷越國境進入蘇聯,然后再乘火車赴莫斯科。因為蘇聯商船較少,多數代表都是走上海—大連—哈爾濱—滿洲裡這條路線。走這條路線危險重重,經常會遇到國民黨軍警特務和日本警察暗探的跟蹤盤查,應對不力即有被捕的危險。
周恩來夫婦的經歷頗具代表性。鄧穎超曾專門撰寫《一次遇險與脫險的經過》一文,對此進行了詳細回憶:1928年5月初,他們夫婦扮作古董商人,由上海乘日本輪船去大連。當輪船剛停靠大連碼頭,他們正准備上岸時,駐大連日本水上警察廳上來幾個人,對他們進行盤問。首先問周恩來是做什麼的。周恩來回答是做古玩生意的 (實際他們攜帶的箱子裡一件古玩也沒有)。又問做生意為什麼買那麼多報紙。周恩來回答說,在船上沒事可以看看。又問到哪裡去。周恩來回答,去吉林。問到東北干什麼。答去看舅舅。這幾個人當即讓周恩來跟他們到水上警察廳。在那裡,他們又詳細詢問周恩來出生年月日、學歷、職業等。對於這些人的一系列盤問,周恩來鎮定沉著地一一作了回答。
經過這麼一番盤查,日本警察仍沒有完全消除懷疑。在周恩來夫婦乘火車到長春途中,仍有日本便衣警察跟蹤。鄧穎超回憶說:“上車后發現同我們坐對面的乘客是日本人,用中國話同我們攀談,我們也同他聊天。當時,已識破他是跟蹤我們的。我們在長春站下車時他拿出名片給恩來,日本人有交換名片的風俗(我后來才知道的)。恩來應立即回片。一般人名片都放在西裝小口袋裡,實際我們沒有名片,恩來裝著找的樣子,‘噢!我的名片沒有裝在口袋裡,還在箱子裡呢!很對不起。’(做要去取的手勢)對方說‘不必,不必了’。終於對付過去了。”
兩度遇險后,周恩來、鄧穎超終於輾轉來到哈爾濱,與李立三等人會合,乘火車到達滿洲裡。在蘇聯人的幫助下,他們成功越過國境,到達莫斯科。周恩來夫婦一生多次遇險,但這一次是刻骨銘心的,以至幾十年后,鄧穎超還能把細節回憶得這麼清楚。
歷時一個多月,到6月中旬,代表們歷經千辛萬苦,大都安全抵達莫斯科。
中央檔案館的新發現:“中共六大會場規則”
中央黨史研究室和中央檔案館2015年編輯出版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檔案文獻選編》一書中,披露了一份題為“中共六大會場規則”的新檔案:
中共六大會場規則
(一九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一)會場秩序
1.開會時間每日(從十八日起)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四時止。五時至八時休息。晚九時至十二時委員會會議。
2.每次召集開會以振鈴(小鈴)為號,不得遲到過五分鐘。
3.召集會議后在已到會場正式代表超過到會正式代表過半數,主席即有權宣布進行議事日程。
4.開會時會場秩序由主席團值日主席維持,值日主席有權調節一切舉止行動。主席團值日主席由主席團輪流擔任。
5.未經主席團宣布散會,正式代表不得自由離席,如有特別理由,應得主席團值日主席允許,方能離席。
(二)議事細則
1.大會逐日議事日程由主席團擬定宣布之。
2.每次會議中如有議事日程以外的臨時問題,應在該次會議議事日程進行完畢或得到主席團允許后才能提出討論。
3.每種問題討論之開始應在該項問題報告之后,由主席團征求同志發言,然后進行。
4.發言的同志應用紙條簽上自己的名字(用自己的號碼代替)提交值日主席,到開始討論時,由值日主席指定發言。
5.發言時應站在主席台旁之發言台上。
6.講話時間正報告與副報告由主席團預告決定。對於討論之發言每人至多三次:(A)對於政治報告之討論:第一次至多四十分鐘,第二次十五分鐘,第三次五分鐘。(B)對於其他問題:第一次二十分鐘,第二次十分鐘,第三次五分鐘。有特別需要時,得主席團或大會許可后得延長之。
7.發言之先應先報告自己的號碼。
8.發言時如涉及討論范圍之外時,值日主席有權制止。
9.討論終結時,由報告人收集各方意見做出結論交各該項問題委員會討論后,向大會報告結果,並提出議決草案由大會通過。
10.表決以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代表之多數為標准,表決時代表應舉起表決權□為號。
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秘書處
(根據中央檔案館館藏檔案刊印)
從時間要求可以看出,六大安排得特別滿,晚上9點到12點固定召開委員會會議。關於議事細則,規定得也特別詳細。例如,“對於討論之發言每人至多三次”,對於政治報告的討論發言,要求第一次至多40分鐘,第二次15分鐘,第三次5分鐘。對於其他問題的討論發言,第一次20分鐘,第二次10分鐘,第三次5分鐘。同時指明:“發言時如涉及討論范圍之外時,值日主席有權制止。”諸如此類的要求,保証了大會的高效進行。六大的這些會議規則,對於如何開好黨的會議,至今仍有借鑒意義。
提名陳獨秀引起軒然大波
六大選舉產生了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大會已接近尾聲的時候,由於汪澤楷涉及陳獨秀的一席發言,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在大會選舉時,汪澤楷和劉伯堅提名陳獨秀為中央委員。蔡和森對此事有些個人看法,說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在選舉結束后,汪澤楷要求發言,他首先聲明:要說的事情,並不是輕得不重要的事情,但也不是如何嚴重的問題。和森同志說我們的名單之中有獨秀名字,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有政治作用﹔我卻以為他這些話是很奇怪的,有政治作用的。
汪澤楷解釋說,自己和劉伯堅提出的中央委員名單,不分什麼新機會主義、舊機會主義,而是認為隻要能工作,是一個人才,有政治經驗,有工作的歷史,有能力,不論是新機會主義、舊機會主義一律提出。名單之中有15個工人,6個知識分子,為什麼我們又提獨秀的名字來呢?因為他有政治經驗,對於黨有很大的貢獻,沒有卑鄙的污濁的行為,對於工作很努力﹔雖然他以前是機會主義的,但他現在是接受了國際第九次擴大會議的決議案,既有政治經驗,又有工作能力,所以我們提他。還在黨內的同志,我們不可以因有錯誤,就說他一錢不值。
劉伯堅也發言表態說:選舉之后,沒有別的話可說,希望被選舉的中央,不用揣測別的,在新的精神之下工作好了。
但汪澤楷不依不饒。他說:望共產國際注意,不要以為是小事,有政治性的私人利益作用。
來自廣東的中國工人運動領袖蘇兆征說,汪澤楷說自己是為了黨的利益,而實際不是。蘇兆征對陳獨秀不出席黨的六大的做法進行了批評,認為破壞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他說:“獨秀有政治經驗是不錯的,但他並沒有接受國際九次擴大會的決議,沒有接受對他錯誤的批評。你為他說話,你與獨秀一樣。”汪澤楷馬上調侃了一句:“太恭維了!”
瞿秋白發言,認為汪澤楷的話沒有意義,不必討論。
來自湖北的向忠發發言說:過去黨有政治上組織上的錯誤﹔獨秀工作是有歷史的﹔主要的責任應加之新中央,這是對的。可是汪澤楷出席大會的態度與精神,給了大會什麼影響?完全不是好的。不是布爾什維克的態度!說獨秀同志過去工作是有成績,誰也沒有否認。是否對於他失望了呢?沒有!國際及中國都要他來(參加六大),如果他是一個布爾什維克主義者,應該來!
張國燾說,汪澤楷說話的內容可以不究,態度實在不對,他提議大會給予汪警告。
其后發言的李子芬認為,大會快要閉幕,還鬧出如此掃興的事情來,可見機會主義的影響。他嚴厲地指責汪澤楷的發言,是反對黨的利益,代表了落后的思想。他說:“獨秀可以工作,革命的群眾並沒有丟開他,他有功績,可是不能以此掩蓋錯誤的責任。”他批評“汪澤楷到大會上來搗亂,實在不對”。
李子芬發言后,王若飛發表了自己的意見。王若飛與陳獨秀交往較多,周恩來曾和他一起去動員陳獨秀到莫斯科參加六大,並說明是共產國際的要求。
王若飛說,對於汪澤楷的發言,同志們說了很多很好的話,但“對汪的批評可說是太過”,太動感情。他說,陳獨秀的工作是有成績的,過去的錯誤也很大,但不是他一人負責,這是大家都公認的。而提陳獨秀為中央委員會候選人也是可以的。因為陳獨秀可以改正錯誤,繼續工作﹔同時,黨內選舉,允許每位代表發表意見,怎麼會覺得奇怪,“有政治作用”呢?王若飛指出,叫陳獨秀做另外的工作也可以,但他不贊成會上有同志對汪澤楷的批評,並聲明他“並非為汪辯護”。
當王若飛講話時,台下有人要他停止說話。會議主持人宣布停止發言,並問台下:有人提議給汪澤楷以警告,有附議沒有?台下有人表示贊同。於是大會表決,大多數通過,給汪澤楷以嚴重警告處分。見此情況,劉伯堅主動提出也給他以警告處分,但大會沒有接受。
關於這件事,王若飛后來回憶說:
“中央曾要我幫助陳獨秀赴莫,說國際如何愛護他,希望他去。陳的回答是‘八七會議’‘十一月會議’批評他的錯誤,卻不要他參加,不要他發表意見。他以為到莫也隻有挨罵,不能說話。他虛偽表示承認國際路線的正確,承認他過去領導的錯誤,但不赴莫。任憑秋白、恩來同志如何苦口相勸,他終不走。”
“我在六次大會上沒有認識陳這種說法的虛偽與錯誤,而反認為有部分理由,經許多同志批評后已自知錯。”
其實,六大沒有選陳獨秀進中央委員會,是一種過於簡單的處理方法。毛澤東后來在七大作關於中央委員會選舉方針的報告時,曾談到這個問題。他說,犯過路線錯誤的同志應不應該選?凡是犯過路線錯誤的我們就不選,這樣一種意見,主席團認為是一種好的願望,一種好的理想。這種意見是有理由的,因為過去我們吃了虧。但是,如果我們不選過去犯過路線錯誤的人,甚至絕對化一個也不選,那就不好,就不恰當。過去我們圖簡單、愛方便,不願意和有不同意見的人合作共事,這種情緒在我們黨內還是相當嚴重地存在著的。過去我們曾經做過這樣的事,就是六大不選舉陳獨秀到中央,六屆四中全會把李立三開除出政治局。可是我們黨並未從此不出亂子,天下太平,還是鬧了糾紛,出了岔子,翻了筋斗。
在七大現場,聽到毛澤東的上述講話后,王若飛高興地對妻子李培之說:“從《決議》和這次大會的選舉看,六大時我的態度不能算是錯誤,主席說我在六大時採取的態度是正確的。”至此,17年來由於支持陳獨秀而長期受到的誤解解除了,王若飛終於放下了一個沉重的心理包袱。
此事的“主犯”汪澤楷,1929年11月被開除黨籍。1929年參加托派組織“無產者社”。抗日戰爭期間,擁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支持愛國學生運動。1939年至1942年先后任國民革命軍預備第二師(師長陳明仁)顧問、陸軍軍官學校第六分校教官。1949年參加程潛、陳明仁起義活動。湖南和平解放后,曾任湖南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省政協委員、湖南大學圖書館館長。1951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1953年春任武漢中南財經學院教授、綜合資料室主任。1958年因“歷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處5年徒刑。1958年12月在湖北潛江勞改農場因病逝世(又一說1959年12月)。1979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判決,為其恢復名譽。
(選自《黨代會歷史細節:從一大到十八大》,作者系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二研究部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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