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6日08:54 來源:法治日報
積極參與辦理了當地首例涉惡案件,在面對新型、疑難案件時始終挺身在前﹔積極探索創新未檢工作實踐,為預防未成年犯罪、矯正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平台﹔積極響應檢察機關號召,為法治援藏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吳揚顯是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一檢察部副主任。2019年,36歲的吳揚顯積極響應上級援藏的號召,前往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左貢縣人民檢察院參加援藏工作。臨行前,他向大家表態,將在援藏過程中盡快適應當地風俗民情,積極努力工作和學習,同時嚴格要求自己,圓滿完成援藏任務。
初入西藏,吳揚顯出現嚴重的高原反應,時常頭昏胸悶、心慌失眠。但他沒有被嚇住,而是及時調整狀態,積極投入到工作中。
作為援藏干部,吳揚顯參與辦理了玉某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罪一案。
吳揚顯介入調查該案后,發現案件涉及人員眾多,在案件定性、取証方向及是否涉惡等方面還存在問題。
“為此,我與公訴科科長經多次參加案件研討、細審卷宗后,向公安機關制發20余條偵查指引,引導取証。”吳揚顯說。
同時,為確保取証的及時性、精准性,吳揚顯與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到案發地尋找重要証人,開展自行補充偵查工作,最終獲取了關於定性方面的關鍵性証據。
吳揚顯認為,該案針對定罪方面的証據材料已經基本取証到位,能夠認定玉某某等人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但玉某某等人的行為尚未達到“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程度。
吳揚顯經與案件承辦人溝通后一致認為,此案不宜定性為涉惡案件,應按照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訴。
昌都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視案件辦理情況,並專門組織了案件研討會,吳揚顯代表檢察機關參加。會上,大家充分肯定了檢察機關對案件定性方面及是否涉惡方面的意見。最終,此案以普通案件提起公訴,法院對起訴書認定的事實予以全部認可,各被告人在法院宣判后均未上訴,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
在緊張的辦案之余,吳揚顯還積極參與左貢縣檢察院的各項工作。
為了提高當地青少年的法治意識,他到左貢中學開展“青春與我同行——保‘未’青春,我們的身體不容侵犯”校園普法活動,督促推進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害、性騷擾、防控學生欺凌等工作機制。
針對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銷售含鋁泡打粉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吳揚顯又與左貢檢察院民行部門同事溝通,及時制發檢察建議,並通過公告送達方式送達,保護左貢縣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吳揚顯將一顆心都扑在援藏工作上,自然也就顧不上照顧自己的家庭了。
2019年年底,吳揚顯從西藏請假回到福建參加考試。此時,他的愛人因病正准備去上海做手術,家中還有5歲的女兒需要照顧。可剛考完試,吳揚顯就接到左貢縣檢察院的工作電話,稱有一個案子急需他回去跟進。為了不耽誤案件的辦理進度,他心懷對愛人和女兒的愧疚,登上了返回西藏的列車。
援藏時光忙碌又充實。因表現出色,吳揚顯被福建省第九批援藏工作隊授予“優秀援藏檢察官”稱號,並予以表揚。2021年,他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先進個人”“全省檢察機關優秀辦案檢察官”。(本報記者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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