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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營造良好制度環境,培育良好社會風尚

讓見義勇為在全社會蔚然成風(法治頭條)

本報記者  亓玉昆

2022年08月04日08: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輛車頭受損的大貨車停在了路邊,司機慌慌張張下車……經過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梁縣經公橋鎮206國道路段時,回家探親的王亮看到這一幕,不由一怔。隻見貨車司機匆忙跑過來,並指向河裡。原來,一輛轎車與大貨車相撞后落入河中,此時轎車正倒扣在河裡,緩慢下沉。

趕緊救人!王亮迅速從工具箱中取出一把鐵錘,並囑咐同行的叔叔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2分鐘內3次冒死入水,王亮救回了4條生命。

日前,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范表彰大會召開,46名個人和6個群體受到表彰,王亮正是其中一員。這次受到表彰的英雄模范是近年來見義勇為人物的杰出代表,是人民的英雄、社會的榜樣。

更多人民群眾參與到見義勇為中來

近段時間,95后女孩崔譯文的故事被網友點贊。面對持刀歹徒危害同學生命,崔譯文勇敢地站出來,同歹徒作斗爭。她挽救了同學生命,自己卻身受重傷,險些失去生命。

“很多人問我哪來的勇氣,讓我沖上去保護別人。”崔譯文在表彰大會發言時說,“當時隻想到,我不沖上去,她可能會被殺害。”

王亮、崔譯文……一大批見義勇為者的感人事跡被廣為傳頌。盡管職業不同、年齡不同、地區不同,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在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或不法侵害時,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他們“危難之處顯身手”,集中彰顯了人性之美,深刻詮釋了正義之魂。

近年來,經過全國上下協同努力、社會各界關心支持,見義勇為事跡的宣傳引導、評選表彰、權益保障等不斷完善,崇尚支持見義勇為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更多人民群眾參與到見義勇為中來,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匯聚強大正能量。

去年以來,由中央政法委主管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及時獎勵慰問了因搶救落水兒童光榮犧牲的重慶王紅旭的家屬,舍身救人的安徽淮南籍消防烈士陳建軍的家屬,火場攀樓救人的湖北武漢快遞小哥張裕等,同時,推動辦理了120多例事跡情況調查、認定等,90多位見義勇為人員得到及時確認、表彰和優撫。

對於這些見義勇為人員和事跡,網友紛紛留言給予肯定。社會對見義勇為的這種肯定態度,鼓勵更多個人做出見義勇為的選擇。而對見義勇為的及時表彰獎勵和執法司法保障,不僅讓英雄及其家庭真切感受到了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愛,也進一步擴大了見義勇為事業的社會知曉度。

呵護見義勇為的制度保障更加完善

健全完善的法治體系,是激勵全社會投身見義勇為事業的重要保障。

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強調“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時上升為法律法規”。

2018年,中共中央印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要求加快推動見義勇為立法工作,為依法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依據,健全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和困難幫扶機制,完善醫療、撫養、贍養等保障措施,消除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的后顧之憂。

2021年,中宣部等四部門印發《關於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協調機制的意見(試行)》,對相關問題作出明確規范。

…………

一系列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的頂層設計相繼出台,推動相關立法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讓見義勇為在法治層面得到認可和保障。比如,我國刑法從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兩個維度為見義勇為者護航,民法典則為保護見義勇為者相關權益提供法律依據。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好人條款’強化了對見義勇為行為的鼓勵和保護,為社會善行義舉進行了法律托底,為好人行好事消除了后顧之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農根表示。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對見義勇為者請求受益人補償的規則作出了較為精准細化的規定,有助於解決對見義勇為補償裁量標准不明的司法實務難題。

“我們制定這一規則的目的,就是要和該解釋中有關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細化規則形成合力,打出一套鼓勵見義勇為的‘組合拳’,進一步在‘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問題上亮明司法態度,旗幟鮮明地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的司法裁判,為善行義舉、見義勇為撐腰鼓氣,不斷凝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段農根表示。

“見義勇為是社會期待的高尚之舉,但不能成為讓公民無保障冒險的道德綁架。這需要全方位的制度護航,依法公正的裁判保駕,才能破除‘見義不敢為’的風險困境。”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車浩說。

老人騎自行車將在小區玩耍的兒童撞傷,熱心鄰居幫忙聯系兒童家長並阻止老人離開。老人情緒激動,與阻攔者發生言語爭執,在等待警察前來處理事故期間,老人突然倒地,心臟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老人家屬起訴阻攔者和小區物業索賠,並要求阻攔者賠禮道歉……在這起案件中,法院審理后,判決熱心勸阻者不擔責,情理法兼具的司法裁判獲得人民群眾的共鳴、點贊。

“一系列鼓勵見義勇為的司法判決,讓廣大群眾知道法治社會提倡什麼、反對什麼、禁止什麼,讓見義勇為成為一種自主決定的行動選擇。”車浩說。

進一步消除英雄仗義出手的后顧之憂

日前,浙江嘉興桐鄉一名幼童不慎從6樓墜落。千鈞一發之際,某銀行工作人員沈東與陸曉婷立即沖上前,徒手接住了墜樓的孩子,挽救了孩子生命。前幾天,浙江省桐鄉市公安局向他們頒發了見義勇為証書。

盡管見義勇為表彰獎勵更加及時、覆蓋面不斷增加,但對於見義勇為的認定,目前各個地方的認定機構還不盡相同。比如,有的是地方政法委,有的是公安部門,有的是民政部門。

“建議在國家層面進行統一的見義勇為立法,推動見義勇為工作體系化、規范化、現代化,減少各地各部門的分歧、扯皮等。”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說,“針對致殘或犧牲的見義勇為人員,相關部門還可以繼續完善撫恤政策和保障政策。”

去年,全國見義勇為工作會議提出,要針對標准不夠統一、對接不夠順暢、救助不夠精准等問題,推動完善相關政策,決不能轟轟烈烈表彰過后就無人問津,要進一步消除英雄仗義出手的后顧之憂。

“面對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將積極推動對見義勇為行為及時認定、探索建立見義勇為法律援助制度等,保護見義勇為英雄模范的合法權益,絕不能讓英模們流血又流淚。”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鄧衛平表示,“同時,協調當地政府妥善解決見義勇為人員的后續優撫保障問題,既要解他們一時之困,也要健全英模及其家庭權益保護和保障的長效機制。”

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讓社會崇尚見義勇為、公眾支持見義勇為,是推動形成見義勇為、見義眾為、見義智為良好風尚的關鍵。支振鋒建議:“一方面,要著眼於見義勇為者在整個環節中的各個需求進行激勵,例如日常救助技能宣教、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增強執法司法環節保護、鼓勵目擊証人仗義執言等。另一方面,要增加誣陷訛詐者的道德與法律代價。”

對此,鄧衛平表示,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和各級見義勇為工作部門將加強自身建設,完善制度機制,更多地了解各地見義勇為工作情況,在措施推進上用實功,在政策落地上見實效,促進新時代見義勇為事業高質量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2年08月04日 19 版)

(責編:彭靜、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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