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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理念引領政協協商民主建設

2022年07月13日10:31    來源:人民政協報

通過“中國式商量”,商以求同,協以成事,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我國人民民主的真諦。人民政協是開展“中國式商量”、弘揚民主精神和推進民主實踐的重要政治機構。隨著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整個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作用的提升,政協協商民主作用也將得到進一步增強,人民政協應審時度勢,創新思維,實現政協協商民主的新發展。

識變:適應社會變革拓寬協商范圍。做好新時期政協協商民主工作,必須充分認清社會階層變化和利益需求多樣化的社會現實及發展趨勢。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期,呈現出階層分化、利益調整、思想多元、矛盾凸顯、訴求增強等諸多特點,社會階層越是分化,利益格局越是多樣,文化越是多元,做事越是需要協商。要特別加強對新社會階層的了解,及時掌握新情況新意願。要在千變萬化的發展潮流中,及時通過政協協商民主商量問題、增進共識,有效疏導各種社會情緒,化解各種社會沖突,促進黨和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促進社會公正、和諧穩定,更加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在協商民主中、在增進共識中傳播協商民主理念和知識,煥發社會公眾的熱情和興趣,提升協商民主的權威性和影響力。

應時:通過協商促進解決群眾關心的現實問題。黨中央提出的重要協商內容,除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就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這說明協商民主的重點是人民群眾關心的現實問題,協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要解決好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維護群眾利益。因此,協商的組織,需要重視以下幾點。

在協商民主中更好地發揮界別作用。界別代表著不同群眾的利益訴求,充分發揮界別特點,能讓政協協商民主更具群眾性。要更加重視界別集體提案的辦理協商,提高界別提案列為重點提案的比例,把界別強化為政協開展協商活動的基礎力量。要進一步探索界別協商的新形式,可學習借鑒全國政協2016年大會期間組織界別小組圍繞本組關心的熱點問題,確定題目開展討論,同時邀請部委相關負責同志與會,開展互動交流、商量探討的做法。這種形式是多元協商渠道的一種探索,它把設置討論議題的權力交給界別,充分體現了民主。邀請相關部委領導同志參會,使交流協商更為直接有效,提升了政協會議民主協商的效應。

開展體驗、感悟式的調研考察。在組織調研考察和民主監督中,提倡要有委員的親身體驗與實踐感悟,減少聽匯報、看選點的調研方式,要更多地通過與群眾直接交流和交換看法中,獲取協商民主的民意資料。

加大基層群眾參加各類協商活動的比例。讓更多的群眾有機會與黨政部門領導、政協委員、管理及服務單位的行政相對人面對面,使協商更加體現基層民意。

開啟探索協商民主的數字時代。社會已進入了網絡時代,中國擁有世界最大數量的網民。網絡成了最快速、最廣泛也最具不確定性的民情匯集地。政協協商民主不僅要借助互聯網手段完善已有的網絡辦理提案、網絡征詢建議等基礎手段,更需要研究如何在網絡中匯集、分析、研究民情大數據,及時通過網絡協商,理順民眾情緒,及時准確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民意方向標。

和合:加強政協協商民主與其他渠道的配合。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和合”是形成協商民主的重要思想淵源。和合的效果就是團結凝聚力量、和諧和睦合作。處在當今多元時代,人民政協更需要進一步探索並加強政協協商民主與其他渠道的配合。

提高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網絡協商等已有的政協協商民主的集群效應。完善每個協商形式的工作機制,強化專委會與黨政部門的常態化協商。探索不同協商形式的融合機制,研究達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最大效應的途徑。

加強黨派、團體、界別、專委會的集體協商效應。進一步完善交流互動機制,讓人民政協的每個參加單位充分發表意見、代表民意。要進一步發揮黨派參政議政民主協商的積極作用,把人民政協的各種協商聲音匯入一個管道,形成民意的“擴音器”,向黨委政府集中清晰表達訴求。

增強與其他協商民主渠道的配合協作。重視加強與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的互相補充、互相促進。基層協商和基層群眾民意正是政協協商民主的基礎,政協委員來自基層,代表不同的界別群眾,基層協商和政協協商可以相互促進。

求真:統籌兼顧民主與效率的統一。協商的最終目的,是求取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通過大團結大聯合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所以,協商民主是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金鑰匙”,政協協商民主關鍵要發揮“各層級的話語權”這個最大的權利,通過話語權實現協商民主的效率和效益。

真協商達到真效果。要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協商內容、進程等實施細則,切實做到“不以聽取情況通報等形式代替協商交流、不以提交個別意見代替應當以組織形式進行的政協協商”。

全過程協商達到真效果。要堅持協商在決策前、決策中和決策后,重視開展決策后的協商民主,規避黨委政府決策后實施過程的偏移。要完善民主監督的工作機制,發揮其在決策后協商中的積極作用,做到民主監督有計劃、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

強化處理反饋機制達到真效果。要對每年的協商民主成果狀況進行回頭看,分析數據,總結成效,擴大宣傳,既促進黨委政府更加重視政協協商民主,又可讓群眾看到人民政協為民辦實事的積極努力。

“商量”作為中國人為人處世的最基本方法,有著中國傳統文化的厚重積澱。“中國式商量”,就是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政協協商民主作為獨特的“中國式商量”,正走在多元渠道、匯集眾智、有效發聲的健康軌道上。共識在交流中一次次增進,智慧在討論中一條條匯集,“中國式商量”匯聚起的共識與力量,將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大步前進,展現更加光明的前景。

(作者單位:浙江省政協)

(責編:彭靜、王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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