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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2022年04月15日20:13    來源:《求是》2022/08

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習近平

今天,中央政治局進行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內容是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安排這次學習,目的是面向“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任務,分析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研究存在的問題,明確完善的思路,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發揮著民生保障安全網、收入分配調節器、經濟運行減震器的作用,是治國安邦的大問題。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民生改善和社會保障。早在1922年,黨的二大宣言中就提出了設立工廠保險、保護失業工人等改良工人待遇的主張。瑞金時期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設專章規定了社會保險問題。新中國成立伊始,政務院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逐步實行勞動保險制度”的要求,於1951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改革開放后,我們把社會保障作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礎民生工程,穩步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入快車道。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等會議多次研究審議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總體方案、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意見等,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作出頂層設計,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進一步增強。我們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我們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我們推進全民參保計劃,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我們積極發展養老、托幼、助殘等福利事業,人民群眾不分城鄉、地域、性別、職業,在面對年老、疾病、失業、工傷、殘疾、貧困等風險時都有了相應制度保障。

2022年3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的農業界、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委員,並參加聯組會,聽取意見和建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參加看望和討論。 新華社記者 鞠鵬/攝

目前,我國以社會保險為主體,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等制度在內,功能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成,基本醫療保險覆蓋13.6億人,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近10億人,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這為人民創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堅實基礎,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支撐,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提供了有利條件。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和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加快發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制度整合沒有完全到位,制度之間轉移銜接不夠通暢﹔部分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等人群沒有納入社會保障,存在“漏保”、“脫保”、“斷保”的情況﹔政府主導並負責管理的基本保障“一枝獨大”,而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承擔的補充保障發育不夠﹔社會保障統籌層次有待提高,平衡地區收支矛盾壓力較大﹔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待遇差異不盡合理﹔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同人民群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社保基金存在“穿底”風險。對這些不足,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並切實加以解決。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為我國未來5年乃至15年的發展擘畫了藍圖,要求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社會保障關乎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我們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強化互助共濟功能,把更多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完善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

第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世界各國發展水平、社會條件、文化特征不同,社會保障制度必然多種多樣。我們注重學習借鑒國外社會保障有益經驗,但不是照抄照搬、簡單復制,而是立足國情、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成功建設了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我們堅持發揮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集中力量辦大事,推動社會保障事業行穩致遠﹔堅持人民至上,堅持共同富裕,把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作為發展社會保障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堅持制度引領,圍繞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等目標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堅持與時俱進,用改革的辦法和創新的思維解決發展中的問題,堅決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推動社會保障事業不斷前進﹔堅持實事求是,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之上,不脫離實際、超越階段。我們要堅持和發展這些成功經驗,不斷總結,不斷前進。

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陝西省榆林市考察。這是14日下午,習近平在綏德縣張家砭鎮郝家橋村衛生站同村裡的老人、醫護人員親切交流。 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攝

第二,科學謀劃“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社會保障事業。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藍圖,要逐條逐項深入研究,納入規劃,抓好落實。要堅持系統觀念,把握好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思考和謀劃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要樹立戰略眼光,順應人民對高品質生活的期待,適應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進程,不斷推動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進展。要增強風險意識,研判未來5年、15年乃至30年我國人口老齡化、人均預期壽命提升、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力結構變化等發展趨勢,分析社會保障可能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未雨綢繆採取應對措施。要拓展國際視野,關注國外社會保障發展情況,汲取經驗教訓,既避免像一些拉美國家那樣盲目進行“福利趕超”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又避免像一些北歐國家那樣實行“泛福利化”導致社會活力不足。什麼時候都不能忘記一個道理,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是水漲船高的關系,水淺行小舟,水深走大船,違背規律就會擱淺或翻船。

第三,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現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已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階段。要准確把握社會保障各個方面之間、社會保障領域和其他相關領域之間改革的聯系,提高統籌謀劃和協調推進能力,確保各項改革形成整體合力。要強化問題導向,緊盯老百姓在社會保障方面反映強烈的煩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緊盯制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硬骨頭,不斷推進改革。要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擴大年金制度覆蓋范圍,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要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明確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要把農村社會救助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謀劃,健全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完善日常性幫扶措施。要健全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制度,健全退役軍人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

2021年6月7日至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青海考察。這是7日下午,習近平在西寧市城西區文匯路街道文亭巷社區幸福食堂,了解社區向老年人提供餐飲服務情況。 新華社記者 燕雁/攝

2018年以來,我們實施了養老保險中央調劑金制度,僅去年一年,東部發達地區就拿出了1768億元,撥付給中西部和老工業基地省份,有力緩解了社保基金收支的區域結構性矛盾,確保了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區域不平衡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要加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符合社會保險“大數法則”,也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要求。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特別是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的提高,加上醫療技術發展,更多疾病從“無藥可醫”變為“可醫可控”,醫保支出面臨著更大壓力。要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健全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改革,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

近年來,許多人口老齡化程度較高的發達國家和新興國家都推出了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改革計劃,但實施起來並不太順利。一些國家在這項改革上經歷了波折。我們要合理把握改革方向、節奏、力度,加強輿論引導,最大程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合力,推動這項改革任務平穩落地。

第四,推進社會保障法治化。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要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或修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方面的相關法律,依法落實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個人、社會的社會保障權利、義務、責任。要依法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防范化解基金運行風險,維護基金安全。要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或挪用貪佔各類社會保障資金的違法行為,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分“養老錢”、“保命錢”和每一筆“救助款”、“慈善款”。

第五,加強社會保障精細化管理。要完善從中央到省、市、縣、鄉鎮(街道)的五級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和服務網絡,在提高管理精細化程度和服務水平上下更大功夫,提升社會保障治理效能。要適應人口大規模流動、就業快速變動的趨勢,完善社會保險關系登記和轉移接續的措施,健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對象精准認定機制,實現應保盡保、應助盡助、應享盡享。要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創新服務模式,深入推進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同時,要堅持傳統服務方式和智能化服務創新並行,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特點,提供更加貼心暖心的社會保障服務。

第六,發揮好社會保障在應對疫情影響方面的積極作用。去年以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社會保障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和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作出了貢獻。當前,全球疫情仍在擴散蔓延,我國“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任務仍然很重。要發揮好社會保障在助力疫情防控、穩定經濟社會發展秩序中的作用。要根據形勢好轉變化,穩妥退出減免社保繳費等階段性紓困政策,並同其他政策退出平穩銜接。要總結這次疫情防控的成功做法,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針對突發重大風險的應急響應機制,既能抵御可以預見的生老病死等各種常規風險,又能應對難以預料的非常規風險。

2014年農歷馬年春節即將到來之際,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來到內蒙古,看望慰問各族干部群眾,向全國各族人民致以誠摯的新春祝福。這是1月28日,習近平在呼和浩特市兒童福利院宿舍向聾啞女孩王雅妮(左二)和放假“回家”的大學生閆志淨學習啞語“謝謝”。 新華社記者 蘭紅光/攝

最后,我強調一個問題,就是要堅持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立之初,我們鼓勵各地大膽創新、不斷探索。現在,隨著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斷發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要堅持國家頂層設計,做到全國一盤棋。要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加強對制度運行的管理監督。各地區務必樹立大局意識,嚴肅落實制度改革要求,不得違規出台地方“小政策”。可以允許一定時期內存在區域間社會保障水平上的差異,但不能動搖統一制度的目標,不能自行其是、搞變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化對社會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握規律,統籌協調,抓好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各項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在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上不斷取得新成效。

※這是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責編:宋美琪、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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