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3日08: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12日電 (記者歐陽潔)銀保監會近日就《信托業保障基金和流動性互助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辦法》將原認購制基金更名為流動性互助基金,同時設立繳納制信托業保障基金。流動性互助基金主要發揮信托業流動性調劑功能。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保障基金可以通過階段性持股、設立過橋機構等方式參與信托公司風險處置。兩類基金均不得用於救助被撤銷或破產清算的信托公司。
《辦法》指出,在信托行業轉型期,實行保障基金和流動性互助基金並行的籌集機制﹔待行業轉型和風險化解基本完成后,可適時調整認購標准。基於信托公司風險狀況實行差異化保障基金繳費標准,信托公司不再按淨資產1%認購基金。《辦法》強化道德風險防范。明確基金使用的禁止性行為,並對相關責任人建立追責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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