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林麗鸝
2021年10月29日08: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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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首設歇業制度,為一些暫時無法正常經營、但仍有較強經營意願和能力的企業設置了“緩沖帶”,相當於幫企業“停機保號”。從試點情況看,這一制度既為市場主體降低了保留資格的成本,也有效減少了社會資源浪費,對於營造寬鬆良好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4月21日,水滴魚(深圳)科技服務有限公司開啟“休眠”狀態﹔7月1日,深圳市帝碩科技有限公司按下“暫停鍵”……自今年3月深圳市試點歇業制度以來,共有11家企業辦理了歇業登記。
近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首設歇業制度,讓企業在一定時間內可以停止營業,但仍然保留市場主體資格,相當於幫企業“停機保號”。“企業暫停運營一段時間,可以思考調整經營策略,待時機成熟再恢復營業。歇業制度能幫助企業降低維系成本,是一個有溫度的新制度。”深圳市帝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吳界平說。
合理簡化手續,制度設計嚴寬適度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部分市場主體受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但是仍有比較強的經營意願和能力。為解決相關問題,《條例》建立了市場主體的歇業制度,明確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
“建立歇業制度,旨在為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提供一個緩沖性制度選擇,降低市場主體保留資格的成本,有利於助企紓困,也為國家出台相關幫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局局長楊紅燦介紹。
歇業制度是《條例》的一大亮點,作為一項新制度在立法設計時曾被反復研究論証,以處理好方便企業辦理歇業和維護市場交易安全的關系。楊紅燦表示:“制度設計過嚴,辦理條件多、手續復雜,可能會讓企業望而生畏,制度的作用將不能很好發揮。制度設計過寬,則容易導致企業利用歇業制度惡意逃避債務和監管,給市場交易安全帶來風險。”
目前,從深圳市的試點情況看,企業辦理歇業的手續已盡量簡化。深圳市帝碩科技有限公司歇業登記辦理人陳雨嘉介紹:“6月29日在網上申請,預約7月1日到服務大廳辦理。當天從取號遞交材料到領取結果,隻花了半小時,效率很高。”
為防止企業利用歇業制度逃避監管,《條例》還明確了具體管理措施:首先企業應在歇業前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其次歇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同時規定了恢復經營企業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楊紅燦說:“我們還將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手段,將雙隨機抽查等監管措施與相關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有機結合,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及時掌握歇業企業的情況,提升風險預判能力和風險處置能力,確保監管精准有效。”
設置“緩沖帶”,為再次生產經營節約成本
歇業制度試點啟動以來,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和咨詢熱線共接受了百余人次咨詢,主要圍繞歇業的條件、如何申請及歇業的恢復等內容。目前已成功辦理歇業登記的市場主體均為有限公司,主要行業有跨境電商貿易、商務服務、科技類等。
一名企業相關負責人在咨詢歇業制度后告訴記者:“這個制度好!對我們來講最重要的就是省成本。通過歇業,我們可以繼續保有企業名稱、商標、專利等,維持良好的信用記錄,不會因通過注冊地址無法聯系被列入異常名錄,這些都是再次開展生產經營的‘本錢’。同時,歇業制度還能幫企業省去不必要的人工、租金等成本。”
設立歇業制度,豐富細化了市場主體登記類別,還可以順應市場經濟發展新形勢,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的需求。水滴魚(深圳)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說:“當企業經營困難時,需要有個‘緩沖帶’。我們辦理歇業,是想等市場需求明確、經營風險降低之后,能迅速恢復營業,抓住市場機遇。”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王偉認為:“歇業制度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設計,將為緩和強制性退出的負面影響提供重要支持。歇業制度的引入,有助於維持企業的存續,體現法律對於市場主體營業艱難的體諒,給予其更多的機會和空間決定是否運營下去,這對於營造寬鬆良好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從深圳市的試點情況看,歇業制度有效節減企業保留市場主體資格的成本,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業總體數量出現較大波動,提升了企業的獲得感,並且有效減少了社會資源的浪費。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將釋放更多改革效益
歇業制度在試點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難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理歇業登記的經營者普遍會同時咨詢稅務申報等問題,由於目前深圳的歇業政策僅限於市場監管部門操作,協同力度不足,難以發揮綜合改革效果。在歇業制度推進過程中,市場監管局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溝通,但受現實條件限制,實際操作進展較慢。
王偉建議:“希望在積累試點地區的實踐經驗后,國家層面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共同降低歇業企業的成本,真正為企業紓困解難。”
楊紅燦介紹:目前《條例》規定,歇業企業能夠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這將顯著降低企業保留市場主體資格的成本。接下來,有關部門可以充分利用這一基礎制度,研究制定更多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發揮出更多綜合改革效益。
《條例》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確保歇業制度更好落地落實,市場監管部門將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在《條例》規定的制度框架內,對歇業備案及公示、歇業期間文書送達、歇業終止情形等進行細化規定,及時改造登記注冊和公示系統,為實施歇業制度提供支撐。《條例》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還將密切跟蹤各地實施情況,及時總結經驗,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更好惠及相關企業。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為困難企業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 人民日報 》( 2021年10月29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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