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3日15:2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拉薩7月19日電(記者田金文)作為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西藏正持續推動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目前,西藏各類自然保護區面積達41.22萬平方公裡,佔西藏國土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
據了解,國家公園模式以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和適度旅游開發為基本策略,通過較小范圍的開發實現大范圍的有效保護,是一種能夠合理處理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利用關系的管理模式。
納木錯的冬景(1月29日攝,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孫非攝
“建設‘第三極’國家公園群,是青藏高原在大尺度空間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最佳路徑,是實現‘第三極’地區重要自然資源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承的根本途徑。”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樊杰說。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亞洲水塔”。國家高度重視西藏生態保護,在西藏建立了羌塘、雅魯藏布大峽谷、珠峰等11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3個國家地質公園、9個國家森林公園、22個國家濕地公園等。各類珍稀野生動植物得到有效保護,部分珍稀野生動物種群呈現恢復性增長。
藏野驢在西藏那曲市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奔跑。新華社記者田金文攝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廳長羅杰介紹,和平解放70年來,西藏累計投入生態環境領域資金達814億元,實施了一系列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著力構筑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實施以來,截至2020年底,已累計投入資金121.5億元。
“十三五”以來,西藏生態空間不斷優化,全面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紅線面積53.9萬平方公裡,佔全區國土面積的45%。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建設各類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格局全面形成。
棲息在珠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岩羊。新華社記者普布扎西攝
2021年1月通過的《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提出,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推進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珠穆朗瑪峰、羌塘、唐古拉山北部西藏片區等區域納入國家公園空間布局,推進青藏高原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申遺項目,推動地球“第三極”國家公園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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