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天培
2021年04月15日08:3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是國家安全法的明確規定,對於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國家安全觀念,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4月14日,記者就國家安全領域立法情況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
記者:請介紹一下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維護我國國家安全領域的立法情況,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發揮了什麼作用?
岳仲明: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順應人民期盼,加快立法步伐,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國家安全領域立法取得顯著進展。為有效防范應對各類風險挑戰,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密碼法,修改檔案法,審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等﹔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制定海警法、退役軍人保障法,修改國防法、人民武裝警察法,審議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訂草案、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草案等。此外,還通過一系列立法“組合拳”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法治秩序,扭轉了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的嚴峻局面,為實現香港由亂及治,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記者:4月15日,生物安全法正式實施,請問制定這部法律的特殊性和重要意義是什麼?
岳仲明:隨著國內外環境深刻復雜變化和生物技術快速發展,生物安全已成為國家安全的新疆域。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物安全工作,從戰略和全局高度作出重大決策部署,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加快立法步伐,盡快推動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生物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的頒布和實施,對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維護國家安全、提升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生物安全法律體系具有重要功效和價值。
記者:制定實施出口管制法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應對風險挑戰方面有什麼積極意義?
岳仲明:上世紀90年代末,我國先后制定了6部有關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規,形成了覆蓋核、生物、化學、導彈以及軍品等物項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體系。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出口管制,根據形勢變化,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提升立法層級,制定一部統領出口管制工作的法律。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出口管制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口管制法的出台,建立了統一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框架,對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加強和規范出口管制工作,彰顯我負責任的國際大國形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記者:在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加快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做了哪些工作?
岳仲明: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一系列新的理論概括和戰略安排,武裝力量領導指揮體制、規模結構和力量編成、軍事政策制度改革壓茬推進、持續深入。這些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戰略決策部署和實踐成功經驗需要通過法律形式進行確認和體現。2020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通過立法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對人民武裝警察法、國防法進行了系統完善,並制定了海警法,為有效維護國家軍事安全提供了強有力法治保障。
記者:請介紹一下制定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岳仲明: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舉世公認,但也存在著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短板,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香港特別行政區難以自行完成立法任務,“港獨”等各類分裂國家違法活動,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香港特區國家安全面臨現實風險。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這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會議精神,採取“決定+立法”的形式,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重要舉措。香港國安法自實施以來,有效打擊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堵塞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方面存在的漏洞,有力地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香港走上由亂轉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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