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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頂三尺是法律,腳下支撐是品節”

——追記全國模范法官、湖南高院審監一庭原副庭長周春梅

本報記者  徐 雋

2021年04月09日08:0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周春梅(左二)和審判團隊一起梳理卷宗、研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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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17年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一庭原副庭長周春梅始終堅守法治信仰,剛正不阿、秉公辦案,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要求﹔ 因多次拒絕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1月12日,周春梅被人行凶報復,不幸遇害,年僅45歲。

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周春梅的事跡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她的名字,回蕩在庄嚴的人民大會堂。近日,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國模范法官”“湖南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表彰大會在湖南長沙舉行。人們含著悲痛深情懷念,講述她的故事,追憶她的精神……

“法不能向不法退讓,將以周春梅法官為榜樣,不懼暴力,堅定排除干擾、堅持公正司法”

“老陳,快回家,你愛人和保潔員起沖突,被害了!”今年1月12日,中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文曲剛到辦公室,便接到學校保衛處打來的電話……陳文曲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春梅這麼溫柔善良的人,怎麼會和保潔員發生沖突?”

陳文曲想不起自己是怎麼開車回家的了,他隻記得車進到地庫,小區車位上那灘鮮紅的血,給他當頭一棒,“我家春梅出事了!”

當從警察嘴裡聽說保潔員叫“向某”,陳文曲徹底震驚了:“怎麼會是她?她是春梅許多次開導、勸慰的老鄉、同學。”

可現實就是這樣:周春梅因多次拒絕向某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殘忍殺害。

向某,曾因把部門領導打傷、在微信群發布不利於公司的言論,被解除勞動合同。她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法院一審、二審,申請檢察院抗訴,都沒能達到“恢復勞動關系”的目的。

“根據勞動法,以及向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法院依法不能支持她‘恢復勞動關系’的請求。”湖南高院審監一庭副庭長蔣琳說。

其間,向某找到身為老鄉、同學,又在省高院擔任中層領導的周春梅,托她給審理此案的法官打招呼﹔周春梅明確表示“這不可能,我不能這樣做”,拒絕了向某的非法請求,周春梅又從法律、道義、情理的角度開導、勸慰向某,可向某總聽不進去。

當案件進入再審審查環節,到了周春梅所在的湖南高院審監一庭,向某再次要求周春梅關照,並借口看望周春梅生病的孩子,送來水果等禮物。

陳文曲記得:那天,向某扔下果籃就走﹔周春梅打開一看,裡面藏著2萬元現金和一個金手鐲……她連忙追出去,並撥打向某手機。但向某怎麼也不接電話……第二天,周春梅把“禮物”帶到單位,交給了審監一庭庭長伍斐﹔她們商量,派人給向某送回去。派的人來到向某家樓下,向某仍然不接電話﹔無奈,隻能由干警假裝“送快遞”的,把這些東西送還向某。

“你背叛了我們的友誼,連這點忙都不肯幫我。”這是向某發給周春梅的微信。周春梅曾向同事劉柳感慨:“這個忙,我怎麼能幫呢?她要怪,就怪我是個法官吧。”

“頭頂三尺是法律,腳下支撐是品節。”這是周春梅在她的一篇讀書筆記中寫下的。周春梅拒絕人情干擾,嚴格公正司法,用生命捍衛了她所堅守的公平正義。

她的離去,激起了政法干警堅決貫徹“三個規定”的更大意志。許多政法機關干警通過微信朋友圈、微博發表評論,表達“法不能向不法退讓,將以周春梅法官為榜樣,不懼暴力,堅定排除干擾、堅持公正司法”的決心。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為民之情懷,則必然具備高度的責任感和擔當”

周春梅的辦公桌上,立著一塊警示牌,上面印著《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十二條禁令”》,第一條便是“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請托人或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禮品、消費卡等錢物……”

了解周春梅的人都知道,她把黨紀國法銘記在心,從來不讓正義蒙塵。

伍斐告訴記者,周春梅曾在法院紀檢部門工作過,她對如何處理與當事人的關系,有著比別人更高的敏感度。

“我的侄兒畢業后,想在律所實習,春梅早早便給侄兒打‘預防針’,她說‘如果以后做律師,要靠自己的本事,千萬不要指望嬸嬸去給你做什麼’。”陳文曲說,老家的人知道她在省裡法院“當官”,希望她能打聽案件﹔周春梅為此給家人“支招”,“就說我人緣不好,打聽不到。”

其實,周春梅“人緣”很好,每一個跟她接觸的人,都被她的善良所打動。同事懷孕了,她把沙發讓給同事午休,自己在地上打地鋪﹔法官助理在業務上遇到困難,她耐心指導、無私幫助……她的臉上總是洋溢著溫暖的微笑。

周春梅是溫柔的,又是堅韌的。在她辦公桌的抽屜裡,靜靜躺著一封信,上面寫道“尊敬的周法官,你是人民的好法官。我們全組村民都敬佩你的辦事效率及不畏權貴的作風”。

寫信的人叫宋義明,是株洲市淥口區石板橋村村民﹔之前,在一起“民告官”案件中,周春梅直指當地行政部門的失誤,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成功化解了多年積壓的矛盾糾紛。

聽說周春梅被害的消息,宋義明,這位敦厚的漢子失聲啜泣,連連說:“這是國家的損失啊!”

在一起勞動爭議案中,原告因為工傷,雙腿殘疾,后又因單位改制下崗。“她一次次跟當事人原來的工作單位協調,希望能為他爭取一個工作機會。20多個電話后,終於等到一個肯定的回答。”法官助理龍菲還記得:那一天,周春梅手舞足蹈,開心得像個孩子。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為民之情懷,則必然具備高度的責任感和擔當。”周春梅曾寫道。從事審判工作以來,她所辦的案件,無一超審限、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或改判。她曾多次獲得辦案能手、優秀共產黨員、巾幗文明標兵等榮譽,被評為湖南省審判業務專家。

“入黨不是我的最終目的,最重要的是努力的過程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永不變”

在湘潭大學法學院,一塊巨石上鐫刻著“養浩然正氣,鑄法治精魂”幾個大字。周春梅就從這裡畢業。

在湘潭大學,周春梅遞交了人生中第一份入黨申請書。

“入黨不是好看好聽,不是為了升官發財,入黨不是我的最終目的,最重要的是努力的過程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永不變。”在向黨組織提交的思想匯報裡,周春梅鄭重寫道。

“春梅來自湖南龍山一個貧苦的農村家庭,靠自己的勤學苦讀考入湘潭大學,還獲得了湘潭大學校長獎。”追憶這位杰出校友,湘潭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黃德華的臉上滿是自豪。

“春梅很有原則,她看不慣不良的社會現象,對弱者懷有一種天然的同情和悲憫。她痛恨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的東西﹔這種強烈的是非觀、榮辱觀一直貫穿始終。”周春梅的導師、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彭熙海回憶。

如今,周春梅的事跡感染著湘潭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凶手殺害了鐵骨錚錚的英雄,但無法摧毀‘法治精魂’。我們必將秉承周春梅的浩然正氣,用畢生的努力去燭照法治前行的道路。”湘潭大學法學院一位學生這樣評價。

陳文曲正是在湘潭大學與周春梅相識、相知的。共同的法治信仰,讓他們相愛相守。“在學校時,我學訴訟法,她學實體法,我們‘公不離婆、秤不離砣’,經常切磋法律問題。”陳文曲回憶:周春梅還總結出自己辦案的“32字訣”,法院同事們稱為“春梅工作法”。這種熱情源於她對法律和法官職業那發自骨子裡的愛。

周春梅經常在辦公室加班到深夜,梳理裁判思路,撰寫法律文書。對她而言,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審判事業,踏踏實實地辦案子,是最為幸福的事。

周春梅被害,給家庭帶來沉痛打擊。她的母親長時間臥床不起,回想起當年和老伴下崗后白天當營業員、晚上擺地攤供養周春梅上學的日子,老人泣不成聲……周春梅還有一個弟弟,在長沙開網約車,“這麼多年,姐姐從來沒有用手中的權力幫過我。”弟弟說。

事件剛發生時,兒子樂樂悲憤不已……陳文曲勸慰兒子:“爸爸媽媽都是學法律的﹔面對歹徒,我們不能以暴制暴,要用理性、用法律去解決問題。”原本准備讀理科的樂樂,選擇了讀文科,他說,他想學法律,將來也要像媽媽一樣,做一名好法官!

周春梅的女兒還不到3歲,不知道“媽媽走了”是什麼意思,還以為她只是“出遠門”,總有一天會回來,時不時地“找媽媽”。

“春梅,春天來了,但你卻再也見不到了。”陳文曲哽咽著說,“你用鮮血換來了全社會對法官的更大理解和支持,讓‘防止干預司法’的規定廣為人知。法官們能夠沉下心來,安安靜靜、踏踏實實地辦好案,以公正裁判守護人間正道、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就是對春梅最好的懷念。”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09日 06 版)

(責編:薄晨棣、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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