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1日13:26 來源:民建中央網站
自《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全國各地扎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開展污染防治工作,淨土保衛戰取得成效。但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累積性、復雜性、難可逆性等特點,治理難度大、周期長、成本高,防治工作任重道遠。現存問題有:一是部分地方存在土壤污染防治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等問題,並出現較多工程招投標不規范現象。二是歷史遺留問題多,當地政府兜底多,風險管控任務艱巨。三是部分地區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集成不足。四是濫用農化產品,給食品安全帶來威脅。五是公眾對土壤污染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足。
為此,建議:
1.強化土壤污染防治監督檢查,增強依法治污能力。把土壤污染治理的目標作為“十四五”期間環境考核重要指標,切實抓好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完善土壤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治理與修復活動的環境監管,嚴格規范管理土壤污染治理工程招投標環節,嚴格驗收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2.推進土壤污染源頭治理,探索資金投入新機制。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與大氣、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工作的相互銜接,統籌抓好土壤污染源的斷源工作。強化廢棄礦山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開展污染地塊治理修復費用及再利用價值評估。通過稅收優惠、綠色信貸等激勵和約束企業加強環保行為。
3.切實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撐能力。鼓勵產學研聯合開展創新應用研究,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科學防治提供技術支撐。建立化學農藥使用替代補貼機制,支持病虫害生物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推廣應用。
4.切實減輕農業面源污染,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健全農化投入品追溯系統,加強有機綠色食品標志的認証、使用和標簽標注監管。加強鄉村農技員人才隊伍建設,嚴格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5.加強國民環境宣傳教育,構建“山水林田湖草人”一體化生態保護修復新格局。突出“防”字當頭,加強國民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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