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1日13:23 來源:民建中央網站
社會企業旨在以持續創新的方式解決社會問題,增進公眾福利,以商業模式運作和獲取資源,收回投資后不再參與分紅,盈余再次投入企業或社區發展,兼具商業、公益慈善和政府救助等多方面融合優勢,是民營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更高階、更徹底的創新形式,是調動新社會階層參與經濟社會建設的有效途徑,是推動經濟平衡、高質量發展和構建美好生活的新生力量。當前,我國正處於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時期,亟需培育一批張謇式的社會企業家,把企業發展同國家繁榮、民族復興、人民幸福緊密結合在一起。
為此,建議:
1.堅持黨的領導,培養專業人才隊伍,推動社會企業健康發展。支持和引導企業家圍繞特殊群體就業、社區發展、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等社會發展難點開展有針對性的社會服務﹔加快培養一批熟悉社會企業理論、擁有豐富管理經驗的企業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2.開展區域或行業社會企業試點建設。積極開展社會企業試點建設,在申請條件、管理章程、注冊登記、監管評估、融資稅收等方面創新突破,定期開展第三方企業評估,獎優罰劣,提升透明度。
3.鼓勵相關機構興辦或轉型為社會企業。支持有志於公益事業的企業或個人投資創辦社會企業﹔將一些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直接轉變為社會企業而非商業企業﹔推動一批具有創新能力與意願的社會組織轉型為社會企業。
4.構建支持社會企業發展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體系。建議在行業政策中明確倡導社會企業發展模式,健全社會企業公益支出稅務優惠政策,完善社會企業吸納弱勢群體就業財政補貼,推動成立“社會企業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推動社會企業孵化空間、服務平台等中介組織建設。
5.宣傳倡導社會企業家精神,建立社會企業青年實踐機制。健全激勵機制,積極宣傳優秀社會企業家奮斗事跡,增進企業家參與社會企業工作的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增強新一代創業者社會企業意識,建立在社會企業中發展的職業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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