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6日17:1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基層是應急治理體系中防災減災救災的前沿陣地,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以社區為代表的基層組織密織防控網、承擔了繁重的應急任務,在有效切斷疫情擴散蔓延、保衛群眾安全健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基層應急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補齊的短板:一是“重應對輕預防”普遍。現有的災害管理體系為“單災種管理”,各職能部門按照氣象災害、消防安全、防空安全等進行專業化管理,但落實到基層管理模式無法有效整合。基層普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浮於表面、缺乏演練,相關管理工作缺乏行動指南。二是應急管理職責不明。基層應急仍依賴於傳統的管控模式,僅停留在臨時應急,各單位相互協調配合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存在指揮調度不順暢、分級響應不及時,應急處置、協調聯動、資源調度的綜合能力仍然較弱,試錯糾偏與政策反復頻率較高。三是應急管理隊伍不強。目前具體的應急任務主要由社區工作者承擔,與居民數量比例失衡較嚴重。社區志願者中大多為退休人員,年齡偏大、應急知識技能欠缺。四是應急資源儲備和支持不足。基層應急基礎設施缺乏統一建設規范和標准,設施配備參差不齊,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區不科學甚至缺失或老化無法使用的現象。社區經費主要依靠社區經營性收入,一旦出現突發事件,許多社區工作經費捉襟見肘。
為此,建議:
一、強化黨建引領和政策供給,夯實基層能力基礎
一是強化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將防災減災救災納入社區黨建及和諧社會創建工作,強化黨組織對社區、業委會、物業三方協同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機制引領,探索由在職黨員帶頭的基層志願者隊伍。二是健全應急管理法治體系,優化從中央到地方多級防災減災管理體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政策中明確基層各主體在應急管理中的定位、作用和職責,探索應急條例、志願者服務辦法等列入社區動員的條款,對社區應急管理的組織架構、運作機制、物資保障等作出具體規定。
二、健全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構建常態應對格局
一是強化能力建設,提高社區主體在隱患排查、應急協作、決策指揮、應急保障等方面形成權責一致的應急管理機制,簡化指揮響應程序。二是構建多元主體協作的應急理組織架構。建立由街道(鄉鎮)牽頭、多方參與的社區應急中心,針對基層不同風險情況,針對“平時和戰時”不同類型的社區突發事件,分類評估制定方案。三是打造應急信息共享協調平台,指導各地將社區防災減災基礎信息數據納入各地城市大腦數字治理體系,通過信息流整合工作流、人力流、物資流,提升社區災害風險識別、評估、監測和處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樹立“以防為先”應急理念,完善基層應急預案
一是將社區應急管理的重點從重視救護轉移到預防和事先消解上。對社區突發事件進行分類,編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確定應急預案的覆蓋面預警、准備、應對和恢復全過程的具體可行的應急管理操作流程。二是制定綜合性的基層防災減災救災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建立覆蓋面廣、針對性強的社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議參考日本、新加坡等先進國家經驗,指導各地科學制定基層防災分區,充分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劃分救援通道、應急避難場所﹔三是健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機制,宣傳推廣基本的意外突發事件專業知識與居民獨立自救互助專業技術知識,督促轄區內企業、學校增強安全專業知識宣傳推廣和培訓教育,培育社區守望相助的應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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