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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制度保証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本報記者 姜 潔

2020年01月06日07: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公開發布之際,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條例》的修訂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 問:請介紹一下《條例》修訂的背景、過程和意義。

答:2010年6月黨中央印發的《條例》作為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法規,對於推進機關黨的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機關黨建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發生很大變化。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動機關黨建取得顯著成效。黨的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近年來出台的有關黨內法規對機關黨建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黨和國家各級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部署要求,在堅持黨要管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積累了重要經驗。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條例》許多內容亟須修訂完善。

按照黨中央有關部署,中央組織部會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認真做好《條例》修訂工作。2018年下半年以來,我們廣泛聽取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對《條例》的修改意見,到9個省區市實地調研,對《條例》修訂重點問題進行深入研討,梳理匯總修改建議1400余條。《條例》修訂稿形成后,召開座談會征求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織以及部分省市縣黨委組織部、機關工委、機關單位黨組織的意見建議,廣泛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以及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的意見,進行認真修改完善。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先后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條例》稿。12月27日,黨中央印發《條例》。

新修訂的《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充分吸收近年來機關黨的工作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修訂頒布和實施,對於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問:修訂《條例》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這次《條例》修訂,既體現方向性、原則性,又突出實踐性、針對性,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關於黨的建設特別是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二是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把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對機關基層黨組織職責作用、黨組(黨委)領導責任等規定具體化,並與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台的黨內法規文件相銜接。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黨和國家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的要求,聚焦解決機關黨的建設“燈下黑”等問題,提出管用措施,加強制度保障,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四是深入總結各地實踐經驗,提煉上升為制度規定,用基層經驗指導基層實踐,力求指導性、可操作性強。

3 問:《條例》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新修訂的《條例》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變,章節有所調整,內容作了充實和完善。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完善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將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當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等要求寫入《條例》,提出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應當遵循5個方面的原則。二是適當調整黨組織設置和職責。根據黨中央有關要求,修改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任期,明確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人選條件以及機關紀委的領導體制,進一步充實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的職責。三是突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出加強機關黨的政治建設的具體要求。四是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上,要求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強調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組織引導機關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五是強化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監督職能,要求把黨員領導干部作為監督重點,增加機關基層黨組織監督執紀的內容。六是在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方面,要求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鍛煉機關干部的重要平台,保証黨務工作力量,注重調動機關黨務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七是在領導和保障上,完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厘清機關工委、單位黨組(黨委)等的責任分工,規定黨組(黨委)討論決定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的工作程序,對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加強黨建工作經費保障等提出了要求。

4 問: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作出重要部署,請問《條例》是如何體現和落實這方面要求的?

答: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推進黨的政治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強調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堅定不移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不懈推進黨的政治建設﹔帶頭做到“兩個維護”,是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首要任務。《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的重要部署,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全篇,作出一系列規定,提出明確要求。在總則部分,強調要當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把政治標准、政治要求貫徹到工作全過程和事業發展各方面。增寫“黨的政治建設”專章,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機關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要求落實黨的政治建設責任,深化理論武裝,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提高政治能力,強化政治擔當,推動黨和國家機關在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上帶好頭、作示范。在其他章節,將黨的政治建設要求融入其中,體現在黨員教育管理、黨內監督、領導保障等方面,一體推動抓好落實。

5 問:黨員教育管理是機關基層黨組織的基礎性工作,請問《條例》在加強機關黨員隊伍建設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各級黨政機關有750多萬名黨員,是我們黨執政隊伍中的中堅力量。《條例》堅持抓在經常、嚴在日常,對黨員教育管理、關心關愛黨員、發揮黨員作用、發展黨員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著力建設高素質的機關黨員隊伍,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完成黨的執政使命服務。一是加強黨員教育,要求堅持集中教育和經常性教育相結合、組織培訓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組織黨員和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參加集中培訓,提高黨員學習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要求提高“三會一課”質量,落實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主題黨日等制度,特別是強調黨員領導干部應當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推動所在黨支部建設成為先進黨支部。三是關心關愛黨員,要求建立健全黨內關懷幫扶長效機制,關心關愛因公殉職、犧牲黨員的家庭和因公傷殘黨員,做好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流動黨員的服務工作,為生活困難黨員提供幫助。四是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提出開展創建黨員先鋒崗、爭當服務群眾標兵、黨員承諾踐諾等活動,鼓勵黨員到社區為群眾服務,激勵黨員干部建功立業。五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強調要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嚴格發展程序,嚴肅工作紀律,保証發展質量。

6 問:監督是機關基層黨組織的重要職責,請問《條例》對加強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監督有什麼要求?

答:黨的基層組織監督,是黨內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條例》提出了機關基層黨組織履行監督職責、開展日常監督的具體要求。在監督對象上,突出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監督,推動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帶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工作目標上,要求保証黨員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嚴格遵守和執行制度、做到忠誠干淨擔當,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在監督方法上,要求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督促開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列席有關會議等,深入了解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堅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況。

7 問:《條例》在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離不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黨務干部隊伍。針對一些單位黨務工作人員配得不強、工作力量不足等問題,《條例》對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一是樹立鮮明的工作導向,強調要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台,選拔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干部專兼職從事黨務工作。二是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要求機關工作人員較少的單位保証有專人負責,機關黨建任務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單位適當增加人員。三是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加強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定期培訓機關黨務工作人員,提高他們的素質能力。四是有計劃地安排機關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與行政、業務工作人員雙向交流,把兼職的黨務工作人員開展黨務工作情況作為干部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及時發現、表彰和宣傳先進典型,激發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的活力。

8 問:《條例》在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方面有哪些規定?為保障責任落實到位作了哪些制度安排?

答: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必須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機關黨建責任主體包括各級黨委、機關工委、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單位黨組(黨委)、派駐紀檢監察組以及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有必要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理順工作關系。特別是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賦予黨組領導本單位黨的建設的職責,機關黨建工作體制機制需要進行相應調整。圍繞“誰來抓”這個關鍵問題,《條例》總結機關黨建工作實踐經驗,在“領導和保障”一章作了比較大的改動。一是明確機關黨建工作在各級黨委領導下,由同級機關工委統一領導、單位黨組(黨委)具體領導和管理。二是要求機關工委加強對所屬機關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指導督促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三是規定黨組(黨委)要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每年通報抓機關黨建工作情況、接受評議,同時加強對黨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的下級單位、歸口領導或管理單位黨建工作的指導。四是明確黨組(黨委)討論決定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的工作程序。為推動和保障黨建責任落實,突出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條例》明確要求將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加強機關黨建工作情況納入各單位領導班子以及領導干部考核內容,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此外,《條例》對機關黨建工作經費來源、使用范圍也作出了具體規定。

9  問:中央組織部對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有什麼具體部署?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黨中央在印發《條例》的通知中,對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抓好落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機關治理效能。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各種媒介廣泛宣傳解讀,使各級機關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全面掌握《條例》內容,嚴格遵守和執行《條例》規定。要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把《條例》納入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教育課程,對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進行專題輪訓,提高做好機關黨的工作的本領。要加強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注意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中央組織部將舉辦學習貫徹《條例》專題研討班,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各項規定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06日 04 版)

(責編:常雪梅、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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