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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綱領性文件

——訪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局長申長雨

本報記者 谷業凱

2019年11月25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面向新時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標、新思路、新舉措,受到國內外高度關注。本報記者第一時間採訪了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局長申長雨,請他就《意見》相關情況作出解讀和介紹。

記者:作為以中辦、國辦名義出台的首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文件,《意見》出台有何背景和意義?

申長雨:中央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這次中辦、國辦發布的《意見》,也是由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是對知識產權保護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再一次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重視,彰顯了中國依法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為做好新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意見》的出台,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提升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效能的具體舉措。《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針對性的創新舉措,為各地區各部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供了目標指向,是新時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綱領性文件。這些政策措施將有力地指導和統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手段,改革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

記者: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已經採取了哪些舉措,取得了哪些成就?

申長雨:黨的十八大以來,相關部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知識產權工作重要指示論述,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決策部署,從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法律法規、改革體制機制、加強司法和行政保護等方面,採取切實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加強頂層設計方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試行)》《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等重要文件,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頂層設計不斷完善。

在完善法律法規方面,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強對商業秘密的保護﹔頒布實施外商投資法,禁止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修改商標法,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最高3倍提高到5倍,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目前正在推進的專利法第四次修改,重點也是加大保護力度,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引入藥品專利保護期補償制度,延長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等。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知識產權“嚴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

在改革體制機制方面,中央作出了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重大部署,實現了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集中統一管理,調整了知識產權執法監管機制,將原來由工商和知識產權等部門承擔的商標專利等執法職能統一由市場監管執法隊伍承擔,進一步加強了知識產權執法監管力度。

在強化司法保護方面,國家專門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探索設立了多家地方知識產權法院和知識產權法庭。2018年,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達到20多萬件,實現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和程序集約化。

在行政保護方面,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專項行動,2013年—2018年共查處專利侵權假冒案件26.9萬件、商標侵權假冒案件20.1萬件。實施“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在全國批准建立25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完善快速授權、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的協調聯動機制,為社會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渠道。

經過多年努力,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成效得到廣泛認可。調查顯示,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已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8年的76.88分,整體步入良好階段。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19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中國創新指數由2013年的第三十五位,提高到2019年的第十四位,位居中等收入經濟體之首,是世界上進步最快的國家之一。

記者: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意見》對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哪些創新舉措?

申長雨:《意見》立足現實發展需要,從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體系等方面著手,對知識產權保護做出了具有時代特點的系統謀劃和整體部署。

一是著眼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意見》從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嚴格規范証據標准、強化案件執行措施、完善新業態新領域保護制度四個方面提出28條重點措施。包括針對侵權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提出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加快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額的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針對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滯后的問題,提出研究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的保護。

二是著眼加強社會監督共治,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意見》從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模式、加強專業技術支撐三個方面提出13條重點措施,包括:針對部分案件辦理缺乏有效監督的問題,提出加強人大、政協監督和社會監督﹔針對社會各界呼吁更加經濟便捷維權渠道的訴求,提出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証工作機制,培育和發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証機構﹔針對專業技術支撐不夠的問題,提出加強科技研發,通過技術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三是著眼優化協作銜接機制,突破知識產權快保護關鍵環節。《意見》從優化授權確權維權銜接程序、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辦案協作、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加強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四個方面提出15條重點措施。包括針對電商平台等網站侵權假冒行為易發多發的問題,提出推動電商平台建立有效運用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投訴制度,指導各類網站規范管理,提高侵權投訴處理效率等﹔針對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亟待加強的需求,提出在優勢產業集聚區布局建設一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快速協同保護。

四是著眼健全涉外溝通機制,塑造知識產權同保護優越環境。《意見》從更大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健全與國內外權利人溝通渠道、加強海外維權援助服務、健全協調和信息獲取機制四個方面提出16條重點措施。包括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促進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作用,支持共建國家加強能力建設﹔加強海外信息服務平台建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構建海外糾紛協調解決機制等。

《意見》強調全面加強黨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要求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資金投入力度。鼓勵條件成熟的地區先行先試,率先建設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將知識產權保護績效納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確保各項工作要求有效落實。

記者: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如何推動和保障《意見》的貫徹落實,確保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實效?

申長雨: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認真抓好《意見》的傳達學習、宣傳解讀和貫徹落實,確保各項規定和政策措施執行到位、落實到位、見到實效。

一是做好《意見》的宣傳解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意見》出台的重要意義、文件內容等進行系統解讀,依托媒體做好《意見》宣傳,進一步提升各方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了解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為相關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二是制定好落實《意見》的推進計劃。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照《意見》提出的節點目標,結合各自職能和分工安排,牽頭制訂推進計劃,明確階段性工作要點,把《意見》的“設計圖”變成“施工圖”“責任書”“動員令”,將各項工作落細落小落實,確保各項工作全面推進。

三是完善落實《意見》的工作機制。持續完善與各部門各地區的工作推進與銜接機制,切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統籌推進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重點任務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機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跟蹤問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工作進展情況及重大事項,也將按程序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四是做好《意見》落實的組織保障。通過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機構設置等,為《意見》的落實提供給人、財、物等基礎保障,確保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25日 12 版)

(責編:呂騰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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