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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訪談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

本報記者 徐 雋

2019年11月25日14:0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的地位、特點、優勢、堅持和完善的重點等問題做了充分的闡述。如何理解決定的重要闡述,如何在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記者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

記者: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居於何種地位,有何優勢?

信春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這是由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所決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這個制度安排保障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廣泛的民主自由和權利﹔保障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在這個制度安排下,人民通過普遍的民主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現在我們有各級人大代表260多萬,其中絕大部分是縣鄉人大代表,他們通過直接選舉產生,植根於基層,了解民情民意。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團結和動員全體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態投身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事業。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它的優越性具體體現在:首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最能夠體現我們黨的執政理念。中國共產黨是國家各項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堅持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我們還要爬坡過坎、經歷風雨、克服艱難險阻。要戰勝前進道路上的風險和挑戰,必須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社會生活中得到全面貫徹和執行,把黨的主張、人民意志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確保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其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最能夠體現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主體。他們通過法定程序選舉產生,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履職盡責,發揮作用。人大代表來自各地、各民族、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間,對社會有深入了解,對人民群眾的需求有直接感受。他們通過各種制度化的渠道反映人民群眾的訴求,接地氣,懂民情,是“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重要途徑。第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最能夠實現國家治理的高效率。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要實現發展目標,不但要有經濟上的高效率,也要有政治上的高效率。我們已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用幾十年時間完成了許多國家幾百年完成的任務,為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領域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民主和效率高度統一,國家機關各部門高效協調運行。

記者: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負有怎樣的歷史使命?

信春鷹: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力的集中體現。在我們的國家制度中,法律制度居於重要地位。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們黨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1999年憲法修正案明確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入“快車道”,取得歷史性成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是國家立法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權,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負有重要的歷史使命。現在我們有國家立法275部,行政法規近700部,地方性法規12000多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社會是不斷發展的,需要用法律來調整的新問題不斷出現,國家立法機關要密切關注社會對立法的需求,通過立法程序,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特別重視法律制度的實施,要讓法律制度成為“有牙齒的老虎”,讓法律制度在社會中真正發揮作用,這也是國家治理能力的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記者:如何在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信春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對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要不斷健全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依法行使監督權,保証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堅決排除對執法司法活動的干預,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改進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強監督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是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健全代表聯絡機制,更好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人大代表必須加強同人民群眾的聯系。這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對自己選舉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各級人大代表要通過調研、視察、走訪以及代表之家、代表活動室、代表接待日、網絡平台等方式和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眾訴求,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完善代表聯系制度,健全代表聯絡機制,支持和保証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健全代表述職制度,完善代表履職監督工作。

三是健全人大組織制度、選舉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論証、評估、評議、聽証制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經黨中央批准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經將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地方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等修法項目列入立法規劃。要根據黨中央的部署要求,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憲法修改、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完善有關人大組織體系、工作機制、議事規則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善論証、評估、評議、聽証制度。健全適合國家權力機關特點、更好體現民主集中制原則、充滿活力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

四是適當增加基層人大代表的數量,加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我國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也是我國國家政權和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礎。加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對於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健全基層國家政權體制,夯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具有重要意義。新形勢新任務對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按照黨中央關於人大工作的要求,圍繞地方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創造性地做好立法、監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增強工作整體實效。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23日 02 版)

(責編:王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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