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2日08: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橋連三地,天塹變通途,被譽為“現代世界七大奇跡”之一的港珠澳大橋於2018年10月24日正式通車。大橋全長約55公裡,跨越伶仃洋,東接香港,西接珠海和澳門,是“一國兩制”下粵港澳首次合作共建的重大戰略工程,有力推動內地、香港、澳門互聯互通和互利合作,成為聯結粵港澳三地的同心橋、互惠橋、圓夢橋。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一國兩制”既堅持了一個國家的根本原則,又充分考慮港澳台三地的歷史現狀,具有很強的靈活度、可行性和生命力,體現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國智慧。實踐反復証明,這一偉大構想是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最佳方案,是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必然選擇。
一 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
“你可知‘媽港’不是我的真名姓?我離開你的襁褓太久了,母親!但是他們擄去的是我的肉體,你依然保管著我內心的靈魂……”這是《七子之歌·澳門》的感人詩句。1925年3月,聞一多在美國留學期間創作了包括這首詩在內的組詩,將澳門、香港、台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大(旅順和大連)7個被列強侵佔的地方,比作被迫遠離母親懷抱的7個孩子,用哭訴的口吻表達他們離開襁褓飽受欺凌、渴望重回母親懷抱的強烈情感和願望。
近代以來,中國經歷了長達百余年的國破山河碎、同胞遭蹂躪的悲慘歷史,所有中華兒女對此刻骨銘心。歷經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中華兒女終於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建立了新中國,實現了祖國大陸的完全統一,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建設自己國家的偉大征程。
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由於種種歷史原因,香港、澳門、台灣與祖國還處於分離狀態,統一大業尚未完成。港澳台同胞與祖國人民骨肉相連、血濃於水。讓三地回歸祖國懷抱,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已經深深熔鑄進了中華民族的歷史意識,成為全體中國人民堅如磐石的共同追求。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付出了各種努力。
當時,由於西方國家的不良企圖,解決港澳台問題受到干擾破壞。針對這種嚴峻形勢,我們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進行了果斷斗爭和積極工作。比如在台灣問題上,我們通過“炮擊金門”,打掉了國際反華勢力搞“劃峽而治”“兩個中國”的圖謀﹔比如在港澳問題上,1972年11月,我國重返聯合國不久,就推動聯合國通過決議,把香港、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中刪除,從國際法上確認了中國對香港、澳門的主權,避免了港澳問題的國際化,從而排除了外國插手港澳問題的可能性。
祖國的赤誠相待和無私幫助,贏得了港澳台的廣泛民意認同。我們著眼全民族利益,釋放出最大誠意,提出“和為貴”“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后”的方針政策,提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主張,連續發表多份《告台灣同胞書》,爭取島內民眾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全力保障香港、澳門所需物資和淡水供應。那時,內地的經濟也十分困難,周恩來同志說:“各地凡是有可能,對港澳供應都要負擔一些,不能后退。”從1962年起,內地除了大年初一之外,每天向港澳開出三趟特快列車,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也未間斷。據不完全統計,三趟快車運往港澳地區的鮮活商品曾在香港市場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豬牛羊雞鴨鵝等活畜禽幾乎佔到100%,港澳同胞把三趟快車稱為“生命線”。這一時期,我們作出了種種努力,讓港澳台同祖國人心更緊了、聯系更多了,為祖國統一提供了有利的政治條件和民意基礎﹔我們探索了解決台灣問題的各種方式,為和平統一方針政策的形成創造了條件。但由於國內外環境的影響,統一的時機尚未成熟,港澳台沒有回到祖國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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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台灣同胞書》
第一次:1950年2月28日,由民主黨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發表,提出要完成解放台灣的任務。
第二次:1958年10月6日,由毛澤東同志撰寫,以時任國防部部長彭德懷同志的名義發表,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告台灣同胞書》,要求台灣共同對付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
第三次:1958年10月25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再告台灣同胞書》,向台灣提出要求團結一致,與美國一起是沒有出路的,應團結一致對外。
第四次:1958年11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三告台灣同胞書》。
第五次:1979年1月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向台灣提出,統一中國為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應盡快結束分裂局面,統一中國。這次《告台灣同胞書》最為著名,提出了和平統一大政方針,標志著新時期對台方針政策的重大轉變。
二 前無古人的偉大構想
1997年7月1日,香港維多利亞港灣會展中心,在中英兩國政府香港交接儀式上,米字旗和港督旗緩緩降落后,五星紅旗和紫荊花區旗徐徐升起。兩年后,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交接儀式在澳門文化中心舉行。一晃二十載,回想起那歷史性的時刻,我們至今還心潮澎湃,為實現中華民族百年夙願感到無比自豪,被“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智慧和威力深深折服。
這一偉大構想是從我國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經過深思熟慮提出的創造性科學構想。1978年11月,鄧小平同志在會見緬甸總統吳奈溫時說:“在解決台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台灣的現實。比如,台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可見,當時他關於“一國兩制”的構想已初具雛形。1982年1月,鄧小平同志在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第一次正式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並且明確指出,不僅是台灣問題,港澳問題也同樣適用。后來,他在多個場合對這一構想作了全面深入的闡釋,使之成為一個系統性的科學方案。
“一國兩制”,簡單地說,就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這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在以往人類政治實踐中還從未有過。按照“一國兩制”偉大構想,香港、澳門實現了和平回歸,改變了歷史上但凡收復失地都要大動干戈的所謂定勢。這是中國為國際社會解決類似問題提供的一個新思路新方案,是中華民族為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的新貢獻。那麼,這一偉大構想究竟好在哪裡呢?
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香港、澳門、台灣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基礎和底線,在這個前提下,什麼問題都有可談可議的空間,離開這一前提,什麼問題都別談。對於這一點,有一個比方說得非常形象,即香港回歸后,“馬照跑、股照炒、舞照跳”。
現實性和長遠性相統一。古人雲,欲速則不達。解決任何問題都要考慮當時當地的現實條件,否則就會事與願違。港澳台有其非常具體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現實狀況,這一構想充分尊重三地歷史文化,照顧到了當地同胞的利益和心理,具有最大限度的可接受度和適應性。隨著時間的推移,港澳台同祖國交流交融越來越頻繁充分,共識也會越來越多。
一致性和差異性相統一。中華民族同根同脈,具有共同的歷史文化傳統,也具有共同的整體利益。實現祖國統一,符合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所有中華兒女的一致利益。但一致並不等於整齊劃一,更不是“我吃掉你,你吃掉我”,而是求同存異、並行不悖,最終統一於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之中。
香港、澳門回歸以來的成功實踐,用無可辯駁的事實充分証明,“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選擇,是完全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的,具有強大生命力。
三 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浩蕩春風起,珠江涌新潮。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這一消息猶如一股和煦的春風,吹遍珠江兩岸,給香港、澳門繁榮發展帶來了新的無限活力和勃勃生機。
回歸以來,香港、澳門與祖國內地同呼吸、共命運,克難關、促發展。我們戰勝了亞洲金融危機、非典疫情等重大風險挑戰,出台了內地居民港澳自由行、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市場、開通“滬港通”“深港通”“債券通”、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等重大利好政策,完成了深港西部通道、廣深港高鐵、港珠澳大橋等重大項目,推動港澳各項事業取得長足進步。面向未來,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是800多萬港澳同胞的最大福祉,也是祖國人民的衷心期盼。
政治把准方向。“一國兩制”是港澳發展行穩致遠的“方向盤”,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和挑戰,都必須堅定不移把握好,確保港澳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一國兩制”首先是“一國”,這是根本。我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而是來源於中央授權。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對高度自治權的行使具有監督的權力,絕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在此基礎上,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總之,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是推動港澳長遠繁榮發展的根本保証。
經濟增添動力。香港、澳門隻有找准在國家大棋局中的定位,才能下活自己的“發展棋”。充分發揮港澳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的獨特優勢,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建“一帶一路”等為重點,拓寬港澳與內地合作發展的渠道,共同打造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同時,多創造條件讓港澳同胞來內地發展,在祖國的廣闊舞台上大顯身手,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精神凝聚共識。由香港歌手演唱的《我的中國心》《中國人》,唱響香江之畔,唱遍大江南北,唱出了港澳同胞拳拳愛國心。港澳同胞都是偉大祖國的一分子,必須始終與國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在實現中國夢的征途上,必須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澳力量,尤其要在港澳青年心中深植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讓港澳同胞與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
權威聲音
中央對港澳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張曉明(國務院港澳辦主任):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我們堅信,香港、澳門一定能與祖國內地同發展共進步、一定能保持長期繁榮穩定”。這表明了中央政府對港澳發展前景的信心。這種信心來源於國家發展的良好大勢,來源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和制度優勢,來源於“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性,來源於香港、澳門同胞管理港澳的智慧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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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和“深港通”
“滬港通”,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簡稱,指的是上海証券交易所與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証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2014年11月17日開始實施。同理,“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簡稱,2016年12月5日開始實施。
數說中國
回歸后香港、澳門經濟發展主要指標
◆1997年至2017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從1.37萬億港元增長到2.66萬億港元,港股市值由3.2萬億港元增長到27.9萬億港元,港交所上市公司由619家增長到2020家,主要經濟指標同期增長速度在發達經濟體中位居前列,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進一步鞏固。
◆1999年至2017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從518.72億澳門元增長到4042億澳門元,入境游客由不足800萬人次增加到3260多萬人次,旅游、會展、餐飲、酒店及零售業欣欣向榮,實現跨越式發展。
四 兩岸統一是歷史大勢
台灣詩人余光中一首《鄉愁》,激起了多少游子對家鄉無限眷念和歸依,觸動了千千萬萬人深埋於心最柔軟的情愫。1972年,他在詩歌的第四段中這樣寫道,“而現在,鄉愁是一灣淺淺的海峽,我在這頭,大陸在那頭”,道出了詩人20多年沒有回過大陸的憂傷和無奈。2011年,他在故鄉福建泉州有感而發,為《鄉愁》續寫了第五段,“而未來,鄉愁是一道長長的橋梁,你來這頭,我去那頭”,生動展現了大陸和台灣密切交流、頻繁往來的景象,以此表達詩人對實現兩岸統一的信心和期待。
海水悠悠、情思綿綿,台灣和大陸已經分隔70年,但沖破對峙隔閡、推動交流合作的努力從未停止。從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到形成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基本方略,從達成“九二共識”到實現兩岸領導人歷史性會晤,從打破兩岸隔絕狀態到實現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從把台灣當局逐出聯合國到堅決挫敗各種“台獨”圖謀……兩岸關系不斷取得歷史性突破。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審視兩岸關系,如立高山之巔望大江東去,歷史潮流浩浩蕩蕩,祖國統一勢不可擋。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深入闡釋了我們立足新時代、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重大政策主張,集中展示了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智慧和歷史擔當。從習近平總書記擲地有聲、鏗鏘有力的話語中,我們深深感到,民族復興、國家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
和平統一系於民族復興。兩岸迄今尚未完全統一是歷史留給中華民族的創傷,“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隨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腳步的不斷前進,必將創造更加充分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條件,累積起實現祖國統一的磅礡力量。民族復興路上,台灣同胞定然不會缺席,與大陸同胞共擔民族大義,勠力同心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和平統一成於融合發展。在歷史前進的洪流中,大陸和台灣命運與共、利益相連,必須和衷共濟、風雨同舟。展望未來,實現統一大業,最為關鍵的是兩岸同胞心靈相通、協商溝通、發展聯通。特別是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應通盡通”的要求,促進“四通”“三化”,率先實現金門、馬祖同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推動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台灣同胞、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的民生福祉。
和平統一立於遏制逆流。習近平總書記用“兩個無法改變”“兩個無法阻擋”向世人堅定表明:台灣回歸祖國,猶如江河匯入大海,是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台獨”是歷史逆流,在統一歷史大勢面前,無異於螳臂當車、蚍蜉撼樹,最終都會被歷史的車輪碾壓得粉碎。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
歷史不能選擇,現在可以把握,未來可以開創。七十載過去了,無論有多少芥蒂、多少怨恨、多少割裂,都會在歲月的沖刷中逐漸消散。面向未來,我們有理由相信,互信總能解開心結,交融總能化解隔閡,和平總能戰勝爭斗,兩岸必將共同迎來祖國統一大業的光明前景,迎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
問與答
問:什麼是“三通”?
答:“三通”,是指海峽兩岸直接通郵、通商、通航,最早於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中提出,稱海峽兩岸應“盡快實現通航、通郵”,相互之間應當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提出“我們建議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提供方便,達成有關協議”。為實現“三通”,祖國大陸作了不懈努力。2008年12月15日,兩岸通航、通郵全面啟動。2009年6月30日,台灣方面開放大陸赴台投資。同年8月31日,兩岸定期航班開通。兩岸“三通”終於實現。
特別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証
台灣居民居住証是為滿足台灣地區居民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保障台灣居民合法權益而開放申請的居住証。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証申領發放辦法》,並於2018年9月1日正式實施。
《 人民日報 》( 2019年08月12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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