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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考核質量 激勵擔當作為

中組部負責人就印發《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答記者問

記者 盛若蔚

2019年04月22日07: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考核條例》),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為什麼要制定《干部考核條例》?

答:我們黨歷來重視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干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干部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進入新時代,干部“干什麼”“怎麼干”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干部考核“考什麼”“怎麼考”需要從制度層面作出調整。1998年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和2009年印發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對規范干部考核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的要求。經黨中央同意,中央辦公廳印發《干部考核條例》,這對推動解決當前干部隊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激勵引導廣大干部以更好的狀態、更實的作風帶頭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推動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條例列入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工作要點。中央組織部高度重視條例起草工作,將其列為重點任務,多次專題研究。起草期間,先后舉辦多期研討班,深入開展調研座談,個別訪談了100多名省市縣黨委主要負責人,廣泛征求了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意見。

以條例的形式對干部考核工作作出總體規范,這在黨的法規制度建設史上還是第一次。條例出台后,黨章規定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監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相應的條例,干部工作制度體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問:請您介紹一下《干部考核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突出特點?

答:條例共11章57條。第一章“總則”明確立規目的、干部考核內涵、總體要求、工作原則、適用范圍等。第二章至第十章分別對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結果確定、考核結果運用、組織實施、紀律與監督等作出規定。第十一章“附則”。條例緊緊圍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設計制度、構建體系,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重要思想、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戰略部署、黨中央對領導干部的各項要求,貫穿到干部考核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一是堅持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堅持干部考核的政治考核屬性,將政治標准貫穿始終。在工作原則上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在考核內容上突出政治建設,著重考核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情況,在評判標准上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忠誠干淨擔當,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是突出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考核。堅持黨中央倡導什麼、強調什麼就考核什麼,把區分優劣、獎優罰劣、激勵擔當、促進發展作為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務,把考核的主要功能聚焦到推動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做到忠誠干淨擔當上來,把履行崗位職責、解決實際問題、創造工作實績作為考核的基本內容和評價的基本依據,讓事實說話,用實績檢驗。

三是完善考核方式。對干部考核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確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4種方式。根據不同考核方式的特點,分專章作出規范,總體設計,各有側重,相互補充,增強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統性。

四是改進考核方法。落實全面、歷史、辯証地看干部和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接觸干部的要求,吸收借鑒近年來干部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本著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改進民主測評、民意調查等方法,堅持用好談心談話、實地調研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五是改進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把綜合研判作為前置環節,經過綜合分析形成明確的考核結果,區分優良中差,並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對干部容錯糾錯。強化考用結合,對把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作出細化規定,樹立正確導向。

六是落實考核工作責任。明確黨委(黨組)承擔考核工作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強化黨委(黨組)對干部考核與其他業務考核的統一領導,防止多頭、重復、繁瑣考核,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基層負擔。

問:《干部考核條例》對干部考核工作的定位作出哪些規定?

答:干部考核工作如何定位,這是制定條例首先要考慮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准確把握干部考核與干部考察的關系。干部考核與干部考察都是組織部門的重要工作,兩者目標一致、各有側重,相互補充、有機統一。從定位看,考察是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環節,直接為干部選拔任用服務,主要目的是“擇人”,即物色適合某一崗位任職的人選﹔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主要目的是了解掌握干部的現實表現,督促引導干部更好地履職盡責。從對象看,考察主要集中在擬提拔任用的干部﹔而考核面向在崗的所有干部,一名干部隻要在職工作就要接受考核。從著力點看,考察重在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質和內在潛力,看其是否符合擬任崗位的要求﹔考核重在了解干部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實際表現,看其崗位勝任度,是否做到忠誠干淨擔當。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考察識別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時,並注意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組織部門既要善於通過嚴格的考察,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出來,又要善於通過嚴格的考核,讓所有干部在崗就在狀態、奮發有為。現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干部選得不准,有的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一些地方干部不提拔不考核、班子不換屆不考核,一些干部庸碌無為當“太平官”,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干部考核工作不扎實,沒有把功夫下在平時,對干部日常工作和平時表現了解不夠全面准確。

《干部考核條例》明確,干部考核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成效、作風表現等所進行的了解、核實和評價,以此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依據。作出這一界定,是改革開放以來干部考核工作不斷深化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提高干部工作科學性的必然要求。這樣做決不是否定或割裂干部考核與干部考察的聯系,而是為了使兩者的定位更清晰、功能更突出、作用更明顯,從源頭上解決“重選拔輕管理”“提拔后就萬事大吉”“不提拔就沒有壓力”等問題。

問:《干部考核條例》對考核內容的規定有什麼考慮?

答:條例明確提出,考核內容的確定必須以貫徹黨中央精神為前提,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及時調整優化。

一是體現政治性。落實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的要求,把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作為考核領導班子政治思想建設的重要內容﹔把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等作為考核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把密切聯系群眾、真抓實干、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反對“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為考核領導班子作風的重要內容﹔把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尊崇黨章、發揚革命精神、堅持“三嚴三實”、緊抓快辦、樹立良好家風等作為考核領導干部品德、作風、廉潔的重要內容,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體現時代性。緊緊圍繞新時代新使命新要求確定考核內容指標,把適應新時代要求、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完成目標任務的能力作為考核領導班子領導能力的重要內容,把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況和實際成效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注重考核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抓好黨建工作的實績。明確規定落實新發展理念,改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因地制宜合理設置考核指標及權重,突出對打好重點任務攻堅戰的考核,加強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創新發展等工作的考核,加大新增債務等約束性指標的權重。

三是體現針對性。針對當前干部隊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精准化差異化的要求,規定根據不同崗位職責要求,明確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情形和評價標准,推動工作落實和擔當盡責﹔明確考核內容應當體現不同區域、不同部門、不同類型、不同層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特點,實行分級分類考核﹔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可量化、能定責、可追責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目標及崗位職責規范,防止考核工作“一刀切”“一鍋煮”“上下一般粗”“左右一個樣”。

問:《干部考核條例》規定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4種方式,請問它們是如何定位的?

答:在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條例首次明確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4種方式,按照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為重點、專項考核為補充的思路作了總體設計。

平時考核側重於對領導班子日常運行情況和領導干部一貫表現進行經常性考核。為了做到可操作、能堅持,條例明確平時考核主要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管理進行,考核的方法、考核結果的確定可以靈活多樣,重在及時肯定鼓勵、提醒糾偏。

年度考核側重於以年度為周期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性考核。根據年度考核推行時間長、覆蓋范圍廣、基礎比較扎實的實際情況,條例對年度考核的方法步驟等作了統一規范,進一步發揮年度考核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

專項考核側重於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完成重要專項工作、承擔急難險重任務、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工作態度、擔當精神、作用發揮、實際成效等情況進行專門考核。專項考核是近年來干部考核工作的一項重要創新,具有機動靈活、針對性強的特點,為組織部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提供了一個新的抓手。為鼓勵大膽創新,條例對專項考核一般應當經過的程序步驟作了規定。

任期考核側重於對實行任期制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一屆任期內總體表現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慮到換屆考察和年度考核已經有比較成熟的做法,為防止多頭、重復考核,條例規定任期考核一般結合換屆考察或者任期屆滿當年年度考核進行。

問:黨的十九大提出,“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請問《干部考核條例》是如何具體體現這一要求的?

答:干部考核具有激勵先進、鞭策落后的獨特優勢。條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把“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的要求落到實處,主要體現在考核結果確定和考核結果運用兩個方面。

一是把綜合分析研判作為前置環節,要求全面、歷史、辯証地分析個人貢獻與集體作用、主觀努力與客觀條件、增長速度與質量效益、顯績與潛績、發展成果與成本代價等情況,防止簡單以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排名或者以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得票得分多少來確定考核結果,確保考准考實、不出偏差﹔客觀分析評價干部在履職擔當、改革創新中出現的失誤錯誤,理直氣壯地為擔當作為的干部撐腰鼓勁。

二是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結果與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經考核認定作出重大貢獻的,及時通報表揚或者按照有關規定嘉獎、記功、授予稱號。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連續三年為優秀等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經考核認定領導干部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根據有關規定作出調整。

問:《干部考核條例》在落實干部考核工作責任上有什麼新的規定?

答:明確不同主體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的責任,將責任具體化,是條例的一大亮點。條例首次明確規定黨委(黨組)承擔考核工作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承擔具體工作責任。這是遵循黨章規定,在干部考核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黨管干部原則的具體體現。干部考核不同於一般的業務考核,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黨委(黨組)承擔考核工作主體責任,意味著黨委(黨組)既是領導主體,又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要把干部考核工作納入黨委(黨組)工作總體布局、擺上重要位置,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把考核“指揮棒”牢牢掌握在手中,與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緊密結合起來,與謀劃工作、推動落實緊密結合起來。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對干部考核工作要做到重要政策親自研究、重要工作親自推動、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領導班子成員要在職責范圍內積極擔責,配合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好各項考核工作任務。組織(人事)部門要在黨委(黨組)領導下,認真履行具體工作責任,勇於擔當、敢於負責,既嚴格按條例辦事,又督促指導下級組織(人事)部門抓好落實。

問:最后,請您談談中央組織部對貫徹落實《干部考核條例》有什麼具體安排?

答:條例的制定出台,是干部工作的一件大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是組織(人事)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按照中央要求,中央組織部認真研究制定了落實方案。一是把條例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和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任職培訓的必學內容,作為組工干部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二是集中一段時間抓好條例的學習培訓。中央組織部將適時舉辦專題培訓班,抓好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省(區、市)黨委組織部負責人的培訓﹔各地區各部門要抓好各級黨委(黨組)組織部負責人、組工干部的輪訓。三是中央組織部將配套印發《中央管理的黨政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推動中管干部帶頭執行條例,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出表率。四是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執行條例,結合實際修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的知事識人體系。五是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的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確保條例落地見效。

《 人民日報 》( 2019年04月22日 06 版)

(責編:常雪梅、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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