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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論員:新時代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的基本遵循

2019年01月11日07:3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這是我們黨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理論和實踐探索的最新成果。《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章和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問題導向,總結成功經驗,對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范,為新時代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証。

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全國128萬個農村基層黨組織、3500萬名農村黨員,廣泛分布在鄉村大地、構成了嚴密的組織體系,具有團結帶領億萬農民創造美好幸福生活的強大組織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動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大抓農村黨支部、建強戰斗堡壘,取得明顯成效。當前,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動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必須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政治和組織保証。

必須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不動搖。這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証。《條例》把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為一條紅線貫穿始終,明確規定鄉鎮黨委和村黨組織全面領導鄉鎮、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凡是農村的重要事項、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組織研究討論,實行“四議兩公開”等等。按照《條例》要求,既要在思想上不動搖不含糊,又要在實踐中找路徑找辦法,進一步健全組織體系,完善制度機制,採取管用措施,確保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具體地而不是抽象地、實在地而不是空泛地落到實處。

要大抓農村黨支部建設。《條例》著眼提升組織力、強化政治功能,明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提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鄉村治理的重點任務,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按照《條例》要求,要堅持黨支部建在村上,實現對農村各領域全覆蓋。要持續加強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基本陣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設,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要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強黨組織的影響力凝聚力,使每一個農村黨支部都成為堅強戰斗堡壘。

黨管農村工作是我黨的一項優良傳統,重視並抓好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條例》對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縣級黨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作出規定。各級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出發,切實把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採取有力措施,強化責任保障,推動《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縣、鄉、村黨組織書記抓農村黨支部建設的本領,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 人民日報 》( 2019年01月11日 06 版)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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