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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鄉鎮立村規民約預防化解矛盾

新時代 新氣象 新作為:官渡“約法三章”

2017年12月15日09:0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喝一頓酒,魯勝利跟村民小組組長簽了一紙承包合同,佔20畝地的魚塘,20年竟不交一分錢。

不信,到鄭州市中牟縣官渡鎮芝麻崗村看看。村中有片魚塘,邊上蓋一座兩層樓,紅頂白牆,在冬日稀疏的樹林中十分搶眼。提起樓主魯勝利,村民徒嘆奈何。

11月16日,官渡鎮黨委書記段長海來到村裡,看過現場,召集村干部開會:“黨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怎麼處理好魚塘承包的事,就是一道現實的考題。咱們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創新社會治理,就得迎著問題上,對遺留問題也不能姑息。”

“魯勝利承包魚塘,期限馬上就到。是不是續約,按新的村規民約辦。他自己也認可。”村干部說。

宅基地劃分、土地分配、享受村民待遇三件事,牽涉群眾切身利益。因此引發的信訪案件,約佔近3年官渡鎮信訪總量的七成。今年,官渡鎮把建立村規民約作為重頭戲,制定“三項制度”,找到一把預防化解矛盾、創新社會治理的“金鑰匙”。

無規矩不成方圓

西周庄村的曹二狼身高一米八,虎背熊腰,眼光透著一股狠勁。二狼有一兄,名栓狼﹔一弟,號小虎。三人走在村裡,無人敢惹。

仗著拳頭硬,二狼家4口人,多佔村裡10畝地,十來年無人敢管。有一年,鄰村分地,二狼索性“搶”了4畝。對方氣不過,與他打了一架,不敵,隻好作罷。

同村的張紀安老實巴交,全家6口人,20多年隻種半畝地。上世紀90年代,村裡黨組織渙散,調不成地。縣工作組駐村多日,也沒解決問題。此后,西周庄再也沒調過地。

村裡糾紛,也曾鬧上法庭。前於村王建意的閨女出嫁,戶口沒遷走。2015年村裡調整土地,王建意為閨女要地。村干部說,按規矩不能給。王建意反問:“規矩誰定的,群眾知不知道,拿出來看看?”村干部一時語塞。王建意先到鎮裡上訪,后把村委會告上法庭。最終,此事不了了之,成了信訪積案。

小矛盾鬧成棘手信訪難題,村村都有。剛上任時,段長海頭疼不已。細算下來,四級上訪平均一年200多件,官渡成了“上訪大戶”。

“矛盾都不大,但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程序復雜,時間較長。通過道德評判,缺少約束力,難以奏效。最有效的辦法是村民自治,先立規矩。”段長海說。

村規民約怎麼立

“立村規民約?”鎮裡開動員會時,前於村支書王根力很不以為然。老王當了20多年支書,村規民約不是沒見過,但覺得不管啥用。

段長海告訴村干部,這次立約聚焦三件事:宅基地劃分,土地調整,村民待遇。“三項制度”怎麼定?分三步走。

第一步,全民擬定。黨委政府對制度的形式、內容、制定過程作出詳細要求,並宣傳到每家每戶。各村兩委抽調干部、群眾代表起草。草稿交村兩委討論后,提交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逐戶征求意見,再報鎮政府審核。鎮政府一般隻進行法制審核,不干預具體內容。

聽說鎮裡不干預村規內容,王根力更不看好立約。不過,他沒想到,回村一傳達,大伙兒熱情高漲。討論草案時,你一言我一語,擬了6稿才確定下來。

隨后,村裡召開黨員和群眾代表會議,征求意見。村裡44名黨員,除1人遠在海南,到會43人,創了紀錄。王根力一看,這事“有門兒”。

第二步,全民表決。鎮上要求,村規民約要生效,參會戶數、通過票數要“雙過半”。王根力擔心,正值農忙,大伙兒能來嗎?

6月15日,是前於村開村民大會的日子。早上一睜眼,王根力聽到雨聲,一骨碌爬起來,開窗看,小雨淅淅瀝瀝,心便提到了嗓子眼。上午9點,一人不落,全部到場。望著台下花花綠綠的雨傘,王根力激動得差點掉淚。當天,村民全票通過“三項制度”。前於村成了官渡鎮第一個“吃螃蟹”的村。

“41個村的表決會,平均參會率86%。村規民約平均贊成率82%,均一次通過。”段長海說,制度表決后,還有第三步——全民告知。制度印制成小冊子,送到村民家中,由當家人閱讀簽收,簽字按手印,鎮村兩級存檔,以利執行。

“例外”能否堵得住

開會表決時,曹二狼本想反對,但見大伙兒都舉手同意,自己也不好犯眾怒。不過,他決定等一等:“多佔地的人隻要有一戶不退,誰也別想收我的地!”

村干部帶頭,幾家強勢戶都退了地。曹二狼明白,這回是來真的。他主動退出多佔的地:“大家理,大家立,誰也不搞特殊。”

執行“三項制度”,黨員干部是關鍵。潘廟村四組80多戶,有7戶“一子多宅”,其中組長家就多佔一份宅基地。村裡下通知:“按照村規,三天內必須把其中一套房子賣掉,否則自己扒房,騰出宅基地。”最終,這位組長將房子以成本價賣給本村人,其余幾家再無例外。

最近一個多月,各村對照制度,對以前多吃多佔的強勢戶展開攻勢,追討舊賬。西周庄村成功調整土地,收回原村干部、干部親屬、強勢家族長期強佔的150多畝土地,重新分配。

村規生效后,家家存一份,村村上牆面,人人都是“監督員”。

前於村王海軍是村支書王根力的發小。按照新規,閨女出嫁不再分地。前幾天,王海軍想請好友喝頓酒“通融通融”,沒想到碰了釘子:“人人都盯著規矩,我支書也不能例外。”

“這點小事你都不辦?本想請你喝一盅!”王海軍不甘心。

“這種酒我戒了,扎嘴!”王根力拒不鬆口。

鄉村治理有“法寶”

“村規民約以前就是‘破銅爛鐵’,對強勢的人家沒啥約束力。十九大后,我們開了支部會、黨員大會,學習報告。大家說,十九大要求‘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讓我們信心倍增,村規民約是鄉村治理的‘法寶’!”大馬砦村村支書劉小六感嘆。

有了規矩,村裡沒了“刺兒頭”,也沒了“老冤兒”。二十裡鋪村的張國亮遇事就想“沾光”。村裡分地,剩下六七畝機動地。張國亮開著拖拉機,把機動地一犁,就說是自家的。“你們吃10兩,我就得吃13兩。”

現在,張國亮改變了觀念:“讓我沾光,不是有面子,而是臉紅。”他退了多佔的地,還成了村裡的“調地代表”。

同村的湯九玲一直覺得自己是“老冤兒”,幾十年沒佔過便宜。今年分地,湯九玲更委屈。分到一半,遇到下雨,隻得暫停。結果,她的公公在這期間去世。按照新規,人死銷戶,不能分地。“要在以前,非要爭一爭,可有了自己參與定的規矩,不能去上訪。”湯九玲說。

一碗水端平,好處漸漸顯現。前於村“能人”於書明多次參與分地,往年至少要半月,不吵幾句嘴、打幾架,咋也分不完。今年一切按村規來,出嫁閨女、國家公職人員等一律不分,沒一戶有意見。“這麼大的事兒,一天就搞定。”於書明說。

“三項制度”減少了矛盾,也為村干部減了壓。對此,劉小六深有感觸。立約前,村民鄭書房天天往劉小六家跑。老鄭的孫子今年10歲,按照慣例,滿月時就該分宅基地,一直沒有分到。定村規時,大家約定男孩年滿18歲才能分宅基地。老鄭一開始想不通,后來主動找到劉小六:“大家都按規矩來,我們再等幾年。”

“以前解決村裡的事兒,靠吵、靠嚷、靠磨嘴皮子,往往按下葫蘆瓢又起,一不留神就得罪鄉鄰。現在立了規矩,一方面給干部上了‘緊箍咒’,另一方面也讓干部得到解脫。”劉小六說。

段長海說,在辦事依法依規、解決問題有章可循的治理環境下,村民以遵紀守法、按規矩辦事為榮,以無理取鬧、無序上訪為恥,良好民風逐漸養成,社會矛盾從根源上得到控制。今年前10個月,全鎮四級信訪案件量為33件,而2015年、2016年全年數字分別達148件、94件。

“11月20日,全鎮的黨支部統一時間分頭開會,進一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段長海說,“我們覺得,在共治中優化社會治理,要改變單純用行政力量管控社會的傳統理念和粗放做法,注重運用協商、契約、習俗等社會內生機制協力治理,實現自治、法治和德治的良性互動,增加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記者 馬躍峰)

《 人民日報 》( 2017年12月15日 16 版)

(責編:任一林、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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