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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則》《條例》 “新”在哪裡?

張廣昭  陳振凱

2016年11月09日07:2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綱領性文獻,是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形成的新制度安排,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和實踐的創新發展。

那麼,新《准則》《條例》“新”在哪裡,為何“新”,“新”的意義是什麼?

新形勢:

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新變化

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課題。這次六中全會制定准則、修訂條例,正是著眼解決新形勢下黨內突出問題而進行的重要頂層設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特別是要看到,新的歷史條件下,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我們黨面臨的執政環境和執政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黨面臨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換言之,世情國情黨情均發生了新的變化。

當前,世界格局正在深刻調整,國內格局正在深刻變革,中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戰略機遇期的內涵正發生深刻變化,既面臨許多有利條件,也面臨不少風險挑戰。尤其是中國正面臨“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等挑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正處於關鍵階段。

具體說,后金融危機時代的西方國家正處於深度調整之中,中國等新興國家加速崛起,世界發展模式競爭呈現新態勢。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日益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中外互動更趨復雜而敏感,中西制度模式、價值觀面臨更加直接的碰撞和較量。

另外,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大眾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等,利益多元化、階層分化等趨勢加劇。國家治理更加復雜而敏感,面臨許多新的風險和挑戰,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每推進一步,都要碰觸到利益關系和利益格局的調整,面臨思想觀念的障礙和利益固化的樊籬。

同時,一段時間以來,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具體來說,一部分黨員、干部頭腦中黨的意識有所弱化,在堅守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命題上存在不少差距,脫離群眾的危險在加大,還有少數黨員干部對馬克思主義、世界社會主義的前途、命運產生了疑問、困惑,甚至有部分地區、部門以及黨員干部對黨中央權威的服從和維護不夠,這影響黨的執政基礎和政治威信。

總之,執政的形勢任務和黨內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新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必須針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規定、提出新要求。而“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制定一個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時機成熟、條件具備,要求迫切,意義重大”。

新部署:

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

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制度化、組織化建設的重要課題,也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擁有8800多萬黨員的大黨,是一個要在13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黨,黨的制度化、組織化建設關系重大、牽動全局。“文化大革命”之后,鄧小平等中央領導人在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制度建黨和依規治黨的治黨思路,並於1980年制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

這個准則,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的豐富發展,具有開創性意義,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仍然適用。但是,由於這個准則針對的是當時的歷史條件和主要矛盾,現在黨內出現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當時尚未遇到,而當時比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問題現在已經不突出了。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相繼在黨內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積累了新經驗新舉措。

這次全會制定准則、修訂條例,正是著眼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的一個重大安排,是就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成功經驗做法制度化、程序化,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扎緊了管黨治黨制度的籠子。

《准則》在系統總結近年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新舉措新經驗新成果基礎上,提出160多條新的重大觀點和重大舉措。尤其是,《准則》第三部分“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提出“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承擔領導責任,領導十幾億人進行現代化,沒有一個敢擔當、善治理的政治家作為領導核心是難以想象的。沒有黨中央權威,沒有集中統一,就沒有執政保証,就沒有治理效能,再美好的改革願景和發展藍圖都無法落地﹔明確核心,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有利於黨內統一認識,達成共識,有利於全黨“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同樣,《條例》聚焦當前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既明確監督主體、完善監督體系,又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監督”,防止“燈下黑”問題。黨內監督缺位,必然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強化黨內監督,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

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准則》《條例》立規矩,正是堅持依規治黨、推動黨的建設制度化的生動體現,在我們黨管黨治黨的新長征中具有裡程碑意義。

新重點:

聚焦“關鍵少數”

新《准則》、《條例》的一個鮮明特色,就是都突出高級干部這個重點,這個“關鍵少數”,對高級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對《准則》《條例》需要重點說明的兩個問題之一,就是關於以高級干部為重點。《准則》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條例》更是將“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強調“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

在中國的政治體系裡,自上而下的傳遞效應非常明顯。高級干部地位特殊、影響巨大。高級干部的執政風格、治理方式、從政之道等,會深刻影響治下的黨員干部。

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高級干部帶頭嚴格要求自己,廉潔自律,擔當作為,會起到很好的示范標杆作用。相反,己不正,焉能正人?十八大以來查辦的違紀違法案件証明,一些領導干部發生的問題,往往成為所在地方和部門各種問題蔓延的主因。甚至,個別高級干部落馬的地方和部門,出現了塌方式腐敗和系統性腐敗。

這說明,高級干部地位極其特殊,對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的政治生態起到關鍵作用。高級干部對良好政治生態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政治生態污濁,從政環境就惡劣﹔政治生態清明,從政環境就優良。因此,必須緊緊抓住高級干部,堅持以上率下,以身示范,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在高級干部中,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組成人員首當其責。要從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來認識建設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把這個層面的黨內政治生活搞好,真正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對於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來說,貫徹《准則》和《條例》的一個基本要求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保証全黨令行禁止。

新方略:

治國理政邁入新境界

全面從嚴治黨,是歷史交給當代中國共產黨人的重大課題,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抓黨的建設的鮮明主題。包括全面從嚴治黨在內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確定的治國理政新方略。隨著這次《准則》和《條例》的正式施行,全面從嚴治黨掀開嶄新一頁,治國理政邁入新征程。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全面從嚴治黨。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看,做好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意義重大。不全面從嚴治黨,黨就做不到“打鐵還需自身硬”,也就難以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很可能就會落空。要把全面從嚴治黨放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來理解,放在治國理政新方略的大邏輯中來理解。

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在“從嚴治黨”之前加上“全面”二字,這次又通過一次中央全會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問題,制定《准則》、修訂《條例》,最后構成了“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整體設計,形成了治國理政新方略。

中國要出問題主要還是出在黨內。蘇聯亡黨的最大教訓便是治黨不力。隻有把這個黨管好治好,中國的現代化才有強有力的力量保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才可期。相反,如果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鬆,那麼黨遲早一天會失去執政資格,更何談民族復興中國夢的實現。

可以說,全面從嚴治黨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的重要保証。一個政黨,隻有成為高度制度化、組織化的現代政黨,才可執政好、治理好一個國家。換言之,在中國的治理體系裡,國家治理的制度化、現代化,需要以執政黨治理的制度化、現代化為前提。

因此,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依規治黨、制度治黨,在促進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化、組織化水平的同時,也會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終使治國理政邁入新征程新境界。

(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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