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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反腐新秩序逐步建立 今年17名“紅通人員”歸案

2016年10月09日15:39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百名紅通人員”張大偉(左)在檢察與公安人員陪同下回國自首。(圖片來自正義網)

人民網10月9日電 10月8日,隨著雲南省首個在“天網”行動中追回的“百名紅通人員”——原雲南雲電同方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大偉從美國回國投案自首,截至今日,我國今年來已追回“百名紅通人員”17人,“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三分之一(35人)歸案。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是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得黨心民心。追逃防逃工作成果反映了當前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目標任務沒有變,必須再接再厲,乘勝追擊,決不能讓腐敗分子躲進“避罪天堂”。

記者發現,除了遣返、引渡和異地追訴外,今年追回的“百名紅通人員”主要以勸返和緝捕方式為主。

“百名紅通人員”張麗萍(中)回國自首。(圖片來自新華網)

勸返13人:彰顯政策感召力

勸返是在逃犯發現地國家司法執法機關的配合下,通過發揮法律的震懾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員主動回國接受處理的一種措施。

除了上文提及的張大偉外,“百名紅通人員”第63號、原上海倍福來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張麗萍也於3月27日結束長達17年的外逃生涯,被成功勸返回國,這是已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中潛逃時間最長的一人。

此外,蔣謙、郭廖武、朱海平、雲健、唐東玫、張麗萍、陳祎娟、儲士林、常征、巴連孝、周世勤和曾子恆等12人也先后通過勸返的方式被追回。

17人經勸返回國,佔35名到案“百名紅通”的半數,顯示了中央追逃追贓的決心和政策感召力。在追逃追贓的工作實踐中,勸返的程序也不斷規范,我國與加拿大、澳大利亞已經建立了較為規范的勸返程序,與美方的勸返程序也正在磋商建立中。

“百名紅通人員”付耀波和張清曌被緝捕歸案

緝捕4人:各國通力合作

與國內緝捕的方式不同,在國外進行緝捕,通常需要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駐外使館的協調配合下,與逃犯發現地國家或地區的司法執法部門通力合作。

6月12日,“百名紅通人員”王雁威被緝捕歸案。

春節前夕,遼寧省追逃辦工作組遠赴遙遠的加勒比海地區,將“百名紅通”39號嫌犯付耀波和41號嫌犯張清曌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抓獲歸案,這也是“天網”行動開展以來首次實現一次性追回兩名“百名紅通”。

今年元旦,“百名紅通”10號嫌犯裴健強逍遙海外的“黃粱美夢”破碎,從幾內亞被抓獲歸案。

國際反腐新秩序逐步建立

9月4日至5日,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上。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准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等重要反腐敗成果。

《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開創性地提出對外逃腐敗人員和外流腐敗資產“零容忍”、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體系和機制“零漏洞”、各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時“零障礙”的概念。這是在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基礎上提出的升級版的“中國主張”,在構建國際反腐敗新格局目標下發出的清脆嘹亮的“中國聲音”。相比於2年前的《宣言》,《高級原則》提出的合作目標、措施和路徑更為明確和具體,在G20框架下講述“中國故事”,影響也更為深遠。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從共識變成行動,反腐敗追逃追贓的“天網”將織得更密、收得更緊。

從承諾到行動,從APEC到G20,從《北京反腐敗宣言》到《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中國倡導和引領的國際反腐新秩序正逐漸建立。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敗分子跑到哪裡,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將其追回來繩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贓就決不停止。

附“百名紅通人員”2016年到案名單(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勸返:

張大偉  10月5日自首

蔣 謙   9月22日自首

郭廖武  7月15日自首

朱海平  7月13日自首

雲 健   7月9日自首

唐東玫  6月22日自首

曾子恆  6月8日自首

周世勤  4月21日自首

巴連孝  4月6日自首

張麗萍  3月27日自首

常 征   2月18日自首

儲士林  1月30日自首

陳祎娟  1月14日自首

緝捕:

王雁威  6月12日歸案

付耀波  2月6日歸案

張清曌  2月6日歸案

裴健強  1月1日歸案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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