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滿意地回顧了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成立以來各領域合作取得的豐碩成果,以及為鞏固中阿歷史性友好、加強雙方政治互信、推動雙方集體對話與合作、提升中阿關系整體水平所作出的貢獻。
雙方高度評價《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公報》和《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2012年至2014年行動執行計劃》的內容得到良好落實,贊賞“論壇”框架下各項合作機制及其項下第十次高官會、第五屆中阿企業家大會暨第三屆投資研討會、第三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第五屆中阿關系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和第四屆中阿友好大會等活動在推動中阿關系方面所取得的積極成果,強調應繼續落實上述“公報”和“執行計劃”的內容,並執行“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通過的各項文件內容。
雙方同意,為全面落實上述文件,進一步提升中阿“全面合作,共同發展”戰略合作關系的水平,特制定《中阿合作論壇2014年至2016年行動執行計劃》,具體如下:
第一條 “論壇”機制
雙方強調應繼續保持“論壇”部長級會議、高官會機制以及其它各領域現有合作機制和日常聯絡機制,高度評價上述機制為“論壇”發展建設作出的積極重要貢獻。
雙方歡迎“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於2016年在卡塔爾國舉行,“論壇”第十二次高官會於2015年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國舉行。
第二條 政治合作
雙方重申堅持《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宣言》和《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行動計劃》所闡述的原則,強調進一步加強雙方政治合作的重要性。雙方強調應在“論壇”框架下進一步深化“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戰略合作關系,在各自關切的核心和重大利益問題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從而維護雙方的利益,促進世界和平、穩定和發展。
為此,雙方同意繼續加強現有的磋商和聯絡機制,特別是在部長級會議和高官會框架下的政治磋商機制,積極考慮通過設立一個由雙方每年輪流並根據需要隨時舉行的高官級戰略政治對話機制,就地區和國際上出現的主要政治問題和危機交換意見,進行磋商與協調,以提升政治磋商機制的水平。
第三條 經濟合作
雙方對十年來中阿經貿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高度贊賞2013年12月在中國四川成都舉辦的第五屆中阿企業家大會暨第三屆投資研討會取得的積極成果,雙方同意:
一、經貿、投資和金融
(一)繼續舉辦貿易和投資促進活動,積極參加在對方舉辦的展覽會、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活動,鼓勵相互投資,介紹雙方的投資機會、投資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鼓勵雙方企業家開展互訪和交流。
(二)繼續完善經貿合作領域的法律框架,進一步推動中國與阿拉伯國家之間商簽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協定、基礎設施建設合作協定、勞務合作協定等,為雙邊企業合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歡迎2015年在黎巴嫩共和國舉行“論壇”第六屆企業家大會暨第四屆投資研討會。
(四)加強雙方在國際經貿領域的協調,加強雙方在國際經貿組織和機構,特別是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合作,支持阿拉伯國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
(五)鼓勵中國與阿拉伯國家建立聯合商會。
(六)根據雙方各自法律法規,繼續為雙方人員來往提供便利,擴大雙方互免入境簽証的范圍,為對方人員辦理入境簽証、工作証、居留証等手續提供便利。
(七)努力在雙邊和集體層面建立解決雙方貿易摩擦的機制,其中包括解決根據國際法的相關原則提起的針對雙方產品的傾銷案件等貿易問題。
(八)利用好已建立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鼓勵雙方通過調解和仲裁的方式解決商事糾紛。在雙邊和集體層面逐步建立貿易爭端預警和貿易救濟合作機制,妥善解決貿易爭端。
(九)加強中阿政府質檢部門間的合作,積極落實雙方業已簽署的備忘錄和合作協議,開展檢驗檢疫監督合作,採取必要措施打擊進出口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以保護雙方文化遺產、傳統工業的純正性,共同努力保証進出口產品的質量與安全,保護雙方消費者的健康與安全。
(十)深化中阿貿易、投資和金融領域的戰略合作關系。積極發揮中國與阿拉伯國家現有經貿合作機制作用,促進雙方經貿部門之間的交流與磋商,共同探討提升中阿經貿合作水平的方式和途徑。強調應加快消除中國與海合會自貿區建設過程中的阻礙,為建立中國與阿拉伯國家自由貿易區作准備。
(十一)告知在毛裡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經濟首都努瓦迪布建立自由區。
(十二)繼續推動雙方海關的交流與合作,特別是在穩步推進雙方貿易便利化、貨物貿易統計等領域。
(十三)加強雙方金融領域的互利合作,包括根據各自法律法規互設銀行業機構,鼓勵雙方金融機構為投資、工程承包和貿易活動提供金融支持和便利。
二、工業和交通運輸
(一)鼓勵雙方在互惠互利基礎上促進中小企業合作,共同舉辦“中國-阿拉伯國家中小企業合作論壇”,務實推動中阿中小企業開展投資融資、法律和政策、人員培訓和管理提升、信息化建設項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二)加強雙方政府間在綠色工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解決方案等領域的交流。
(三)鼓勵雙方信息通信企業加強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提高信息通信、電子商務服務水平。
(四)學習對方在運輸、物流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發展方面的技術、標准及管理領域的經驗。
(五)加強雙方在海港、機場、陸路運輸站、鐵路運營效率方面開展合作。
第四條 能源合作
雙方對近年來能源領域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贊賞2012年9月在中國寧夏銀川召開的第三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取得的成果,期待著繼續發揮中阿能源合作大會機制在能源領域的作用,歡迎在該領域加強合作。雙方同意:
(一)2014年11月18-20日在沙特阿拉伯王國利雅得召開第四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
(二)中阿在石油天然氣領域的合作:
- 根據各國相應的法律法規,利用現代科技和先進技術推動和支持石油天然氣領域,特別是石油的勘探、開採、運輸和煉化領域的相關投資項目。
- 加強石化領域合作。
- 加強石油及衍生品領域的貿易和銷售往來。
- 在石油、能源事務相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場合協調雙方立場。
(三)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
- 加強雙方在可再生能源技術開發利用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 歡迎摩洛哥王國邀請中國參加擬於2015年舉辦的可再生能源論壇。
- 組織培訓班,舉辦投資方面的研討會和研修班,開展經驗交流,在可再生能源相關項目中進行技術轉讓。
- 加強在研究、規劃方面的合作,以落實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重大項目(風能、太陽能)。
(四) 電力領域合作:
加強電力能源技術經濟合作,特別是開發電力市場,支持共同投資電力能源項目。
(五) 能效領域合作:
增加投資機會,支持各地在能效方面的倡議,以加強能源安全,減少能源消費對環境的影響。支持雙方合同能源管理和共用環保設施等領域的企業開展交流與合作。
(六) 核能領域合作:
- 加強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合作,特別是利用核能進行發電和海水淡化領域的合作。
- 加強核燃料供應及核安全領域的合作。
- 探討在核電站設計和建造、鈾礦勘探方面開展合作。
- 利用中國核工業企業的培訓設施為阿拉伯國家培訓管理和技術人員,特別是在核材料衡算與控制、核保障、核安全、核應急、核電站操作、核安保系統設計和維護等方面。
第五條 環境保護合作
雙方高度贊賞2012年6月在中國舉辦的阿拉伯國家危險和固體廢物管理官員研修班所取得的成效,願意進一步推動雙方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合作,雙方同意:
(一)繼續加強環境領域的人員培訓,並在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中,特別是通過77國集團與中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談判及《京都議定書》框架下保持協調。
(二)強調雙方有關部門應為落實中阿環保合作提供資金和人力支持,以便落實中阿在環保領域的合作。
(三)在水生產、處理、運輸及上述領域的相關現代技術等方面加強合作,在發展海水淡化領域進行合作研究。
(四)在修建大壩及運行規劃方面進行合作。
(五)在環境政策、環境立法、保護地下水、預防水污染措施、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加工業、保護城市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防治沙塵暴、廢棄物管理、控制污染等方面進行合作。
第六條 防治荒漠化合作
(一)強化防治荒漠化領域的共同合作框架,歡迎中國國家林業局和阿拉伯旱地研究中心簽署《荒漠化監測與防治備忘錄》並擬定實施方案。
(二)探討雙方在林業經貿、林業保護和林業科技等領域開展合作的可能性,使其與雙方現行的法律法規相適應。
(三)歡迎在摩洛哥建立中阿荒漠化防治中心的建議。
(四)2016年在蘇丹舉辦由雙方專業人士參加的沙漠化防治和干旱治理研討會。
第七條 農業合作
雙方強調:
(一)致力於鞏固和加強農業領域的雙多邊機制,在農業、生物農業、糧食安全、動物資源和獸醫服務領域加強合作,交換在衛生監管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借鑒中國在基因改良方面的經驗,鼓勵雙方農業科技和管理人員加強交流,增加信息溝通。
(二)舉辦中國-阿拉伯國家農業貿易與投資洽談活動,鼓勵雙方有意願有實力的農業企業開展經貿合作,促進雙方農產品貿易發展,為雙方農畜產品進入對方市場提供便利。
(三)加強水務技術、水資源利用和節約領域的合作。
第八條 旅游合作
雙方強調願繼續拓展旅游合作,包括鼓勵雙方旅游部門和旅行社進行接洽,開展賓館評級與旅游和語言培訓領域人員及專家間的互訪、經驗交流,舉辦旅游推介會、旅游研討會,並為此提供信息和必要便利,鼓勵雙方公司實施旅游、投資項目,並根據雙方現行法律為此提供便利,在此框架下,雙方同意:
(一)中方歡迎阿拉伯國家提出成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游目的地的申請。
(二)鼓勵中阿雙方旅游企業在對方市場進一步推介旅游產品。
(三)積極發展雙方在旅游安全方面的合作。
(四)中阿雙方就在突尼斯建立中阿旅游和酒店業培訓中心進行可行性研究,並在此基礎上加快啟動建立該中心。
第九條 人力資源開發合作
繼續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合作,通過交流經驗、在具有附加值的領域進行能力建設,加強對阿方人才的培訓。
阿方感謝中方舉辦阿拉伯人才培訓班,請求中方根據阿方需要,與阿拉伯國家、阿盟秘書處相關部門協調,在2015年至2017年繼續在雙方商定領域為阿方培訓6000名人才。
第十條 文化合作
在“論壇”框架下,繼續深化中國與各阿拉伯國家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促進文化相互借鑒。雙方高度評價2010年6月和2012年3月分別在中國和巴林成功舉辦的阿拉伯藝術節和中國藝術節活動,雙方同意:
(一)繼續輪流在中國和阿拉伯國家舉辦“阿拉伯藝術節”和“中國藝術節”,積極支持並推動中阿民間文化交流活動,增進中阿人民相互了解。
(二)歡迎中方於2014年第三屆阿拉伯藝術節期間在華舉辦中阿文化部長論壇、中阿圖書館館長論壇和中阿美術館館長論壇,以弘揚絲綢之路精神。舉辦中阿絲綢之路文化之旅活動,鼓勵中國與阿拉伯國家藝術團互訪,完成“中阿千名藝術家互訪計劃”。
(三)中國將參加的黎波裡(黎巴嫩)2014年阿拉伯文化之都和君士坦丁(阿爾及利亞)2015年阿拉伯文化之都的慶祝活動。
(四)組織中阿雙方文化官員互訪,在雙方最主要文化機構間結成對口友好合作關系,包括加強阿拉伯教科文組織和中國相應組織間的合作,在本計劃有效期內建立“中阿百家文化機構對口合作”關系,包括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國際性藝術節、國際書展等文化機構。鼓勵中國與阿拉伯國家互設文化中心並為此提供便利,探討中阿互辦一次文化年的可能性。
(五)中方每年有計劃地邀請阿拉伯各國文化藝術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參加在中國舉辦的“阿拉伯文化人力資源研修班”。
(六)鼓勵和支持各自出版機構參加在對方舉辦的國際書展。
(七)鼓勵雙方文化產業領域的合作。
(八)呼吁舉辦關於“中阿文化的交融與相互影響及雙方文化藝術交流的前景”的學術研討會。
(九)加強遺產、文獻、檔案領域合作
加強中國與阿拉伯國家在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合作,包括考古發掘、文物修復、博物館管理、打擊文物走私、防止破壞文物原有屬性和根據有關國際條約追索被盜文物等領域的合作,同地區和國際有關方面進行協調,提供必要的保護,保護陸上和海上絲綢之路,並申請將二者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支持國際檔案理事會阿拉伯地區分會在國際和地區場合為收回被殖民主義國家搶掠和剝奪的阿拉伯檔案,從而維護阿拉伯屬性的努力。
(十)加強圖書館、信息領域合作
- 建立一個長設機制,每兩年在中阿雙方輪流召開一次圖書館、信息領域的專家會議,以加強中阿圖書館、信息領域合作,並商定於2015年第一季度在阿盟秘書處總部召開首次專家會議。為阿拉伯國家圖書館、信息領域專家制定專項培訓計劃,在中國國家圖書館和阿拉伯各國國家圖書館之間建立友好關系,通過為中阿各自的信息和文獻中心建設信息化網絡或介紹性指南來建立中阿信息和文獻中心之間的合作關系。
- 歡迎在將於中國舉行的第三屆阿拉伯藝術節的活動框架下,於2014年10月中旬在中國舉行中阿圖書館館長論壇。
第十一條 文明對話
(一)雙方強調文明對話的重要性,贊賞2013年6月在中國新疆召開的第五屆中阿關系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所取得的成果,歡迎2015年在卡塔爾國舉行第六屆中阿關系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
(二)雙方強調中阿智庫、專家學者交流對雙方人民加深了解,深化友誼發揮的推動作用,積極研究建立中阿智庫長效交流機制的可能性。積極評價“中阿合作論壇研究中心”專家學者代表團於2012年11月和2013年12月訪問阿拉伯國家,阿拉伯國家智庫專家學者團於2013年3月訪華。
第十二條 教育合作
雙方積極評價2013年9月在中國召開的第二屆“中國-阿拉伯國家大學校長論壇”取得的成果,並強調:
(一)加強教育交流與合作,推動中阿雙方高校積極建立校際聯系,鼓勵雙方高校開展歷史文化、科技應用以及區域和國別研究等領域的聯合科研。
(二)支持中阿間人才培養合作,擴大雙方學生流動規模,逐步增加政府獎學金名額,擴大研究生比例,拓展專業領域。
(三)通過增加獎學金名額、在阿拉伯國家開設孔子學院等方式,支持阿拉伯國家漢語教師的培養計劃。
(四)通過在建設職業教育院校、職業培訓中心領域交流經驗,鼓勵雙方在職業教育領域的合作,鼓勵雙方該領域負責人進行互訪,支持在職業教育、職業培訓領域實施聯合計劃或聯合項目。
第十三條 科技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論壇”為雙方加強科技領域的相互了解,促進合作與交流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機會。雙方強調:
(一)加強中阿政府科技部門、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科技型企業之間的相互了解和交流,鼓勵雙方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合作。
(二)在共同感興趣的戰略領域共建聯合實驗室和研究中心以支持長期合作。
(三)積極建立“中國-阿拉伯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構建覆蓋中阿各國的一體化技術轉移協作網絡,根據雙方技術需求,通過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安排科技專家互訪,組織多種形式對接交流活動,開展技術示范與培訓等,促進先進實用技術的轉移與推廣。
(四)實施中阿青年科學人才交流計劃,組織中阿青年科學人才互訪,資助中阿青年科學人才到對方國家開展有規定期限的合作研究,邀請阿拉伯國家技術人員參加中國科技部舉辦的“對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
(五)加快中國和阿拉伯國家雙邊政府間科技合作機制的建設,推動該領域合作。
第十四條 衛生合作
雙方強調:
(一)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處商簽《2014-2016年衛生合作行動計劃》,同意於2015年在阿盟成員國舉辦第二次中阿衛生高官和專家會議。
(二)加強在醫療領域的合作與經驗交流,重視老年人、殘疾人和有特殊需要的人士防治傳染性疾病和非傳染性疾病,通過舉辦會議等形式,促進在醫療、醫學研究、傳統醫藥等方面的合作與經驗交流。
第十五條 新聞出版合作
雙方對近年來在新聞出版領域合作的成果表示滿意,積極評價2012年4月在中國廣州舉辦的第三屆中阿新聞合作論壇取得的成果,並強調:
(一)雙方繼續深化新聞領域的交流合作,並同意舉行定期磋商。
(二)對2014年在科威特舉辦第四屆中阿新聞合作論壇表示歡迎,同時致力於2016年在中國舉辦第五屆新聞合作論壇。
(三)積極推動雙方新聞機構之間在新聞出版和電子媒體領域的合作,鼓勵雙方通訊社、電視台、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之間加強人員互訪、聯合採訪、聯合拍攝紀錄片等,為對方記者採寫新聞和開展工作提供協助﹔加強在新聞媒體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為部分藝術作品進行中阿語言互譯和配音。
(四)歡迎2013年9月在中國舉辦的“中國-阿拉伯國家廣播電視合作論壇”取得的成果,2015年繼續在中國舉辦該論壇。
(五)加強中阿新聞機構之間的合作,包括阿拉伯廣播聯盟同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國中央電視台阿拉伯語頻道之間的合作,鼓勵在影片互換和電視制作相關項目方面開展合作,在有關國際組織中協調立場。
(六)積極落實中阿典籍互譯出版工程合作備忘錄。中方將在已經翻譯出版的阿方作品的基礎上,繼續翻譯出版阿方推薦的其它作品,阿方將積極著手翻譯出版中方推薦圖書。
第十六條 民間合作
(一)雙方贊賞中國阿拉伯友好協會、阿拉伯國家對華友好協會聯合會及阿拉伯各國對華友好協會為促進中阿友好發揮的作用。雙方強調應完善和鞏固中國阿拉伯友好大會機制,向中阿各友好協會提供更多支持。雙方歡迎2012年在中國寧夏舉行的第四屆中阿友好大會的成果,期待2014年在伊拉克舉行第五屆中阿友好大會,強調雙方的民間組織應參加此會。
(二)雙方歡迎於2014年6月在華舉辦首屆“中阿城市論壇”並在中阿城市間建立更多的友好關系。
(三)探討舉辦“中阿青年論壇”的可能性,贊賞中方接待百名阿拉伯青年精英分別於2012年11月和2013年11月訪華。
(四)加強雙方在婦女有關領域開展合作,探討舉辦“中阿婦女論壇”的可能性。
第十七條 其他領域合作
雙方將根據“論壇”行動計劃規定以及“論壇”部長級會議通過的其他文件,積極落實其他領域合作事宜,並推動建立其他雙方共同關心的領域的合作機制。
第十八條 生效及有效期
本執行計劃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
本執行計劃於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在中國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 阿拉伯國家聯盟
代表 代表
王 毅 納比勒·阿拉比博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 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
來源:中聯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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