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保障和促進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3月20日,湖北省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下稱《鄂檢十條》),受到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鴻忠和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省委政法委書記張昌爾充分肯定。
《鄂檢十條》從“更加注重平等保護”“更加注重依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創新創業權益”“更加注重為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營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更加注重懲治危害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職務犯罪”“更加注重對侵害非公有制企業權益刑事訴訟活動的監督”“更加注重對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更加注重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法治宣傳教育和犯罪預防”“更加注重准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更加注重改進辦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與非公有制企業的溝通交流”等10個方面,找准檢察工作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提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
《鄂檢十條》要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對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一視同仁,確保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平等,依法公平公正辦理涉及本地、外地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案件,切實維護非公有制經濟合法權益。
《鄂檢十條》還強調了依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創新創業權益問題,從強化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合法合規的經營模式創新、金融模式創新、科技創新等方面,結合檢察職能提出了要求。在法律政策界限和辦案方式方法方面,要求准確把握“錯”與“罪”的界限,對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要慎重妥善處理。
下一步,該省檢察院將重點部署開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監督工作,並採取與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家代表座談、舉行新聞發布會等措施,將《鄂檢十條》精神落實好。 (記者鄭鍵/郭清君/通訊員戴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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