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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代表團審議慈善法草案 彭清華陳武參加審議

魏恆 董文鋒

2016年03月12日12:35   來源:廣西日報

原標題:廣西代表團審議慈善法草案

3月11日,廣西代表團在駐地舉行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審議慈善法草案。

在上午的全體會議上,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廣西代表團團長彭清華,自治區主席、廣西代表團副團長陳武以及副團長黃道偉、李康、危朝安、楊道喜參加審議。危朝安主持全體會議。

作為我國慈善事業建設的首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慈善法草案從2005年立項歷經10年“長跑”,終於擺在了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代表面前。該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兩次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每次都有較大幅度修改,被各界稱贊為“開門立法”的典范。代表們認為,慈善法草案將慈善定義為“大慈善”,著力構建慈善領域基本制度,健全慈善事業體制機制,系統規范全社會的慈善行為,是慈善理念與公共倫理的巨大升華,為社會公益事業開創了廣闊空間,出台這部法律非常必要,意義重大。

李康代表說,慈善法草案明確了慈善的內涵、外延和公益性特征,堅決把假公益、偽慈善排除在外,並以法治的視角回應當前慈善活動的特點,對慈善行為作了規范,如政府不能攤派捐贈任務,嚴厲打擊懲戒假慈善等。建議在確保慈善活動公正的基礎上提高慈善效率,加強相關普法教育和學習。

楊道喜代表說,這部法律草案已基本成熟和定型,體現了共享發展的理念、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領域立法上具有裡程碑意義,對打贏脫貧攻堅戰也具有重要促進作用。建議增加相關規定,充分保障志願者合法權益,防止發生受益人背離慈善目的使用善款等現象。

李連寧代表希望明確慈善的無償性,用來劃分慈善組織和其他非營利組織的根本界限﹔增加關於“不得違反當事人意願強制募捐”的規定內容,維護慈善事業的公眾形象,保護公眾對慈善事業的熱情和積極性。

“慈善事業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需盡快出台法律加以引導規范。”梁勝利代表認為,慈善組織的管理應引入第三方監督,獲捐者應提供票據、憑証和捐贈財物使用情況等信息。

代表們以極高熱情參加慈善法草案審議。周異決、盧獻匾、鐘志英、周建軍、李敏、覃建寧、梁麗娜、盧奇能、向惠玲、龍麗萍、莫小峰、馮碧紅、農衛紅、李森等代表紛紛發言,從提高法律權威、保障受益人合法權益、處罰額度匹配違法尺度、規范網絡求助募捐、慈善捐贈減免稅、設立中華慈善日等角度暢談看法,並就修改補充相關條款和完善配套法律法規提出意見建議。(特派記者/魏恆 董文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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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娟、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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