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在廣西人民會堂舉行第四、第五次會議。
兩次會議上,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彭清華、危朝安、楊道喜、劉新文、莫永清、覃瑞祥、高雄、榮仕星、王躍飛在主席台就座。
彭清華主持了兩次會議。
第四次主席團會議聽取了各代表團審議關於接受有關人員辭職請求的決定草案和醞釀選舉候選人情況的匯報,表決通過將有關決定草案提請大會表決,表決通過正式候選人名單,提請大會選舉﹔表決通過將大會選舉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草案提請大會表決。會議分別聽取了關於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關於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關於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3個報告修改情況的說明,並表決通過了關於上述3個報告的決議草案,由大會秘書處將以上決議草案、工作報告修改情況的說明連同修改稿印發全體代表,交各代表團審議。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並通過了該報告,由大會秘書處將該報告印發全體代表。
第五次主席團會議聽取了大會秘書處關於代表團審議各項決議草案情況的匯報,分別表決通過將關於政府工作報告、關於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我區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關於自治區全區與自治區本級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關於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關於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關於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7項決議草案,以及自治區鄉村清潔條例草案和關於修改自治區立法條例的決定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記者/許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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