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委書記李鴻忠、省長王國生代表省委、省政府,與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省直單位負責人,簽訂2016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省綜治委主任張昌爾主持簽字儀式,並就抓好責任書的貫徹執行作部署。
責任書要求,各地黨委政府要堅決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平安建設領導責任體制,切實把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重點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部署,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加大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力度,構建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確保一方平安。綜治部門要切實履行調查研究、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考評推動等職責,充分運用評估、激勵、懲誡等措施,促進黨政領導第一責任落實。嚴格落實把領導干部抓社會治理的能力和實績與選拔任用、評先表彰挂鉤並書面征求綜治部門意見的制度。
責任書規定,對貫徹執行責任書不力、問題突出的一票否決,並視情況查究領導責任。
責任書對省直單位綜治工作也作出了相應要求。
省領導阮成發、傅德輝、黃楚平、曾欣,武漢市市長萬勇,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喬余堂,省政府秘書長王祥喜,省政協秘書長劉安民等出席簽字儀式。(記者張進)
相關專題 |
· 中共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