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會見全國優秀縣委書記時強調,要做政治的明白人。這既是對縣委書記的殷殷囑托,也是對所有領導干部的諄諄告誡。做政治的明白人,在具體工作和生活中,必須正確處理幾種關系。
公與私的關系。“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隻在公私之間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我們黨執政的根本理念。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黨員領導干部要明晰“公”與“私”的界限,不以公謀私,堅持原則、守好底線﹔不以私害公,自覺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做到既忠誠於黨又忠誠於人民,進而服務整個國家、民族和社會。
權與法的關系。權就是國家公權力,法是指法律規范體系和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體系。任何人都必須在法律范圍內活動,沒有哪個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領導干部要堅決糾正和解決“權大於法”、“以權壓法”問題,不在法律面前犯糊涂,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政治要求。要堅持“權在法下”,行使權力必須符合權限、法律和程序。
情與法的關系。領導干部並不是生活在真空裡,也有正常的人際交往。要正確認識和處理人際關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則辦。與人交往時,既要真誠待人、樂於助人,更要講黨性、講原則,自覺劃出“紅線”。要把人情關系置於法律規范之中,符合法律規范的可以辦,不符合的堅決不能幫,切不可以情徇法、以情礙法,否則,到頭來隻會“既做不了人、又丟了人”。
義與利的關系。義是指道德准則、社會規范﹔利就是好處、利益。“見利思義”還是“見利忘義”,是衡量領導干部人品高下、政治風骨的重要准則。一些領導干部利字當頭、利欲熏心,對責任道義棄之不顧,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不僅毀了自己、害了家人,而且給黨的事業帶來損害。領導干部選擇了“公仆”這份事業,就要時時把握好自己,抵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守護好精神家園,做“干淨人”。
名與實的關系。名就是名譽、名節﹔實就是實績、實效。領導干部一要重名節,“樹活一世爭高低,人活一世留名聲”,清清白白做人做官﹔二要重實績,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踏踏實實干事創業,不搞徒有虛名、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向焦裕祿、谷文昌等先進典型學習,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寬廣胸懷,不貪一時之功、不求眼前顯績,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潛績,做到名實相副。
舍與得的關系。舍與得是辯証的統一體,有舍才有得,先舍而后得。過多的擁有必然導致更多的失去,過多的貪愛必然付出沉重的代價。舍是一種態度,一種境界,無數革命先烈為了民族獨立、國家富強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對黨員領導干部來說,講舍得就是把更多的時間、精力用在工作上,看輕名利、甘於奉獻,為了全局、長遠利益舍棄一些局部、眼前的利益,才能贏得黨和群眾的信任,才是真正聰明睿智的人。(作者系廈門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相關專題 |
· 《中國組織人事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