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11月20日閉會。下午,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南昌舉行。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強衛出席會議。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洪禮和主持會議,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史文清、魏小琴、馬志武、馮桃蓮,秘書長魏民出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江西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新修訂的《江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江西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南昌市軌道交通條例〉的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九江、景德鎮、贛州、宜春、上饒、吉安、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間的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同意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決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朱虹辭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李亞平辭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及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尹建業、殷美根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會議決定,2016年1月25日召開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
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謝茹,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忠厚,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鐵流等列席會議。(記者魏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