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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密織牢民生安全網——“十二五”以來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加快步伐

2015年10月16日09:35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編密織牢民生安全網——“十二五”以來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加快步伐

扶危濟困,民生為本。

作為一項托底線、救急難、保民生的基礎性制度安排,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衣食冷暖,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的實現。“十二五”以來,我國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加快步伐,社會救助事業發展邁上新台階。

建立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的“網絡”

2014年2月,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並於5月1日施行。辦法確定了我國“8+1”的社會救助制度框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和臨時救助等8項制度﹔同時,明確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

“這是我國第一次以行政法規形式規定了我國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的具體內容,填補了制度空白。”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劉喜堂表示,辦法的頒布施行,標志著我國社會救助事業發展進入綜合構建社會救助制度體系、依法救助的新階段。

隨著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我國社會救助的運行機制也逐步健全。

——社會救助部門協調機制基本建立。截至2014年底,全國所有省份都建立了社會救助領導小組或部門協調機制,256個市(地、州)、1869個縣(市、區、旗)建立了相關協調機制,社會救助部門之間的協調更加高效順暢。

——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大力推進。截至2014年底,全國30個省份在省級層面建立了核對工作機構,70.1%的縣(市、區)已經開展了核對工作,努力讓最困難的群眾得到救助,有效遏制騙保、錯保等現象。

——“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基本形成。截至2014年底,北京、天津等18個省份,轄區內所有鄉鎮、街道辦事處都建立了統一的社會救助申請受理窗口,及時受理、轉辦申請事項,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筑牢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的“網底”

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制度是社會救助網絡體系中的“網底”,是惠民生、解民憂、保穩定、促和諧的重要基礎。

“十二五”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城鄉低保水平大幅提高。

民政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8月,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768.5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005.6萬人,人均低保標准為城市低保428元�每月、農村低保2947元�每年,分別較2010年同期增長70.5%、109.9%﹔月人均補助為城市低保293元、農村低保135元,分別較2010年同期增長63.7%、92.9%。“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安排城鄉低保補助資金達4884.64億元。

同時,特困人員供養能力也得到明顯提高,並逐漸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據統計,截至2015年8月,全國共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523.1萬人,其中集中供養167.4萬人,集中供養率為32%﹔平均供養標准為集中供養5706元�人每年、分散供養4241元�人每年,分別較2010年同期增長93.3%、101.7%。

對城鄉低保人群、特困供養人員這些社會弱勢群體的托底作用正逐漸加強,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的“網底”不斷筑牢。

緩解因病致貧的“不能承受之重”

長期以來,許多群眾面臨的急難情形中,很多是因重特大疾病引起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依然存在。作為社會救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救助是群眾需求迫切,也是任務特別繁重的一項救助制度。

“十二五”以來,我國醫療救助制度改革有序推進,取得積極成果。

2012年1月,民政部聯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印發《關於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在全國確定273個縣(市、區),啟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開展了有針對性的探索實踐。

2015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部署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各地按照國務院要求,合並城鄉醫療救助基金賬戶,取消救助起付線,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水平。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4.2億人次,累計支出資金1037.5億元。2014年,全國住院救助、門診救助、資助參保參合水平分別達到1628元、186元、72元。

醫療救助正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等相關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銜接,有力保障因病陷入困境群眾的基本醫療權益,逐漸有效緩解他們的“不能承受之重”。

補齊社會救助體系的“短板”

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對於填補社會救助體系空白,補“短板”、掃“盲區”,編實織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具有重要意義。

2014年10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將所有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困難的家庭和個人納入救助范圍,給予臨時救助。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北京、天津、河北等25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國務院要求,進一步調整完善了臨時救助政策,對臨時救助制度的對象范圍、標准制定、申請審批程序、資金渠道等進行了細化、實化。

“十二五”以來,臨時救助制度的建立實施,為許多困難群眾解了“燃眉之急”,“雪中送炭”“救急解難”的成效初步顯現。

據統計,2014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臨時救助補助資金74億元。2015年1月至8月,全國共救助393.5萬戶次,幫助遭遇急難情況的家庭和個人渡過難關。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韓克慶認為,從計劃經濟時期以救災救濟作為救助制度的主體,到改革開放后採取“補充型”制度設計,再到當前針對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流動人口增多,貧困家庭之外的邊緣人群增多等現實填補“缺項”,我國正在構筑全面的制度型社會救助體系。

解百姓后顧之憂,讓群眾心中有底。

隨著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這張保障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民生安全網必將編織得更密更牢。(新華網北京10月16日電 記者朱基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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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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