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修訂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是黨內法規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黨內監督的利器、巡視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對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興安盟委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把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精神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引導,用巡視工作條例武裝頭腦,舉一反三落實巡視意見,真正讓鐵規發力、讓制度生威。
首先,要深入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好《條例》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巡視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上來。《條例》是落實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制度保障。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必須有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保証。《條例》的頒布實施,體現了黨章關於巡視制度規定的具體化、規范化、制度化,與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等相互配套,與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的戰略設計和戰術安排一脈相承,是對黨內監督法規體系的完善和充實,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管黨建黨的重要制度保障。《條例》是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的強大推力。《條例》緊扣黨的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進一步延伸了巡視監督“四個著力”內涵,明確巡視工作定位,細化巡視工作職責,深化巡視工作內容,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的尺子規范黨員干部的行為,必將喚醒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為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提供強大推力。《條例》是做好黨內監督工作的根本遵循。《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改進了巡視工作領導體制,擴大了巡視工作覆蓋范圍,拓寬了巡視發現問題途徑,既對巡視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指導和規范,又對被巡視單位形成了有力的監督和約束,使巡視工作目標更明確,責任更清楚,措施更具體,為我們做好新時期黨內監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興安盟委將認真履行從嚴治黨責任,把深入學習貫徹《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巡視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以高端講壇、干部講壇、雙休日講座和基層大講堂為平台,以黨校和行政學院為主陣地,引導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准確理解《條例》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讓黨員干部受教育、受震動,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要求上來。綜合運用各種媒體和信息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的向廣大干部群眾深入宣傳解讀《條例》,在全盟上下營造關心重視巡視、支持配合巡視、有序參與巡視的良好氛圍。
其次,巡視對被巡視地區改進工作意義重大,應進一步加大巡視工作力度特別是對基層巡視的力度。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黨委先后3次派巡視組對興安盟尤其是旗縣市開展巡視,這既是對興安盟工作的“把脈問診”,也是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治上的“全面體檢”,尤其是對發現的一些苗頭性問題,及時給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充分體現了自治區黨委對興安盟工作的重視支持、對興安盟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通過幾輪巡視,我們深切體會到巡視工作對基層非常必要、非常重要。一是產生有力的震懾作用。巡視組圍繞“四個著力”,通過來信來訪、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明查暗訪等形式了解和掌握違法違紀線索,使腐敗分子聞風喪膽,給以“奪命”的震懾,有效地遏制了腐敗現象的發生。二是幫助我們及時發現了一些深層次和自身難以發現的問題。不論巡視盟裡,還是巡視旗縣,巡視組都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准確而深入地掌握存在的問題,這為我們解決問題、改進提高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為我們開方治病。每次巡視結束后,巡視組都在深入了解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設性建議。這些意見建議站高看遠,切中要害,務實管用,極大地促進了各項工作。
第三,注重抓好巡視成果的轉化運用,推動全盟各項事業加快發展。盟委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的保障性工程來抓,建立了責任分工體系、組織推進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實行項目化推進、台賬式管理,確保巡視整改件件有著落。今年前8個月,盟旗兩級信訪部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分別下降83.5%和50.2%,其中反映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信訪量下降33%。根據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及時查處一批違紀違法問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去年以來全盟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237件,初核違紀線索1156件,立案572件,結案523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17人。
我們將以《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把巡視關懷轉化為更大的工作動力,把巡視期望轉化為更高的工作目標,把巡視要求轉化為扎實有效的工作舉措,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把興安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
(作者為興安盟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