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近日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訪談時指出,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貪污賄賂案件為1815件,隻佔全部案件數的9.48%,而查處其他類型的案件,佔到了全部案件數的90%以上。
“對反映省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從2014年初開始實施到今年7月,我們一共對213件反映省管領導干部的信訪問題進行了約談和提醒,我本人就約談了將近20件。”夏寶龍介紹浙江省建立的約談提醒制度時說。
談到浙江省在防止“四風”反彈方面的具體措施時,夏寶龍透露,今年1-7月,浙江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57起、處理了611人。今年上半年,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方面,全省分別有147名和30名領導干部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受到了責任追究,形成了有力地震懾。
夏寶龍還指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不能局限於查辦大案要案,必須要以啄木鳥的精神、零容忍的態度抓好黨的紀律執行,用紀律管住大多數,做到紀律審查無盲區、全覆蓋。
夏寶龍稱,近年來,浙江省不斷加大紀律審查工作力度,去年全省立案數、處分人數都突破了1萬次,創歷史以來的最高,但這當中嚴重違紀違法的只是少數。在實踐中,注重處理好兩個方面的關系:
一方面,正確處理“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突出全面執紀。全面執行黨的各項紀律,既嚴肅查處經濟類大案要案,拔掉“爛樹”﹔也注重查處其他類型的違紀行為,治“病樹”、正“歪樹”,讓每一項紀律都立起來、通上電,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底線。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貪污賄賂案件為1815件,隻佔全部案件數的9.48%,而查處其他類型的案件,佔到了全部案件數的90%以上。
另一方面,正確處理違紀情節“輕”和“重”的關系,突出抓早抓小。加大日常監督執紀力度,對一些輕微違紀行為,動輒則咎,及時處理,該處分的處分,該降級的降級,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置,防止由“破紀”向“破法”的演變。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共黨紀處分了15511人,其中適用警告、嚴重警告等處分的達到6855人,佔全部處分人數的44.19%。
談到巡視監督方面,夏寶龍介紹,浙江省建立了立巡立改、立巡立查機制。去年以來,省委常委會6次專題研究巡視工作,“五人小組”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匯報,並且對重點問題的人和事都提出了明確的處置要求。
一是對巡視發現的苗頭性問題要求抓緊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對巡視發現的涉及省管干部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輕微問題,由省紀委副書記或被巡視地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督促整改落實。
二是對巡視期間發現的被巡視黨組織管理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但凡問題事實清楚,就及時督促、限期查辦。去年10月以來,在對杭州等9個設區市和48個縣(市、區)的巡視中,共發現問題1237件,移交省紀委有關反映省管干部問題線索87件,移交被巡視地區紀委的有關干部問題線索552件。根據巡視提供的線索,立案查處廳級干部3名、處級干部85名,對23名廳級干部和63名處級干部進行了組織誡勉談話。
三是對巡視發現的全省面上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專項治理,推動問題的解決。比如,針對巡視發現的一些領導干部利用公款存儲為在金融機構從業的親屬謀取高額獎金、提成加薪或者是職位晉升等回報的問題,浙江省委專門制定下發了《關於防止領導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通過實行競爭性存放、領導干部利益回避等舉措予以規范,把廉政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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