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永春居民陳宏瓊來到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窗口,將事先准備好的訴狀及相關証據材料提交給立案法官。立案法官初步審核材料后,通過電話與廈門翔安區法院進行溝通,隨后進行立案。15分鐘后,身在永春的陳宏瓊拿到蓋有“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法院”紅色電子簽章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她也成為全國首位跨行政區劃進行立案的當事人。
陳宏瓊的案件起訴對象住所地在廈門翔安,在21日之前,根據規定她要到翔安法院立案。陳宏瓊說,得知要到廈門立案,一度動搖過打官司的念頭。在得知省高院將在全省范圍推廣跨域立案制度時,她看到在“家門口”立案的希望。
21日,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在全國首推跨設區市立案制度。從當天起,在全省范圍內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對屬省內異地各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商事、行政和申請執行(含非訴執行)案件,當事人可就近選擇具備跨域立案服務條件的中級、基層法院或人民法庭辦理立案事務。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推行跨域立案制度,讓老百姓就近立案,有利於降低老百姓的訟累和負擔,節省行政成本,提升司法公信力與群眾滿意度。(記者 何海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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