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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世界可持續發展年度報告

2015年09月09日09:34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2015世界可持續發展年度報告

世界代表性國家實現 可持續發展時間表

典型國家人類發展指數 達到0.8目標的實現時間

進入21世紀的地球,面臨著人口增長、能源和資源需求、生態和環境脅迫、社會問題等帶來的多重壓力,也面臨著土地利用改變巨大、城市化迅速發展、人類活動強度非線性增大、氣候變暖、網絡化帶來的全新挑戰。在此背景下,21世紀開始之年,“應對變化中地球的挑戰2001”世界大會首倡並發布了“可持續發展科學”誕生宣言,並正式宣布“可持續發展科學”是科學領域一個全新的學術方向。

2015年被稱為可持續發展年,9月在紐約世界首腦特別峰會上將批准“2015后發展議程”。為配合這一時間節點,本課題組發布世界首份《2015世界可持續發展年度報告》。本報告在世界上首次計算了主要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時間表,獲得了全球192個國家(地區)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指數,還特別提出了在“后發展議程”中全球目標設計的新思路。

本報告既從經濟增長、結構治理和環境安全的實用性要求出發,也從哲學觀念、人類進化、文明形態的理性化總結出發,力求全方位涵蓋“自然、經濟、社會”復雜巨系統的行為規則,體現“人口、資源、環境、發展”四位一體的辯証關系,從而在可持續發展這個龐大的交叉科學體系中,彰顯中國學派的學術見解。

1.深入認識可持續發展概念

自1983年聯合國啟動可持續發展的奠基性研究以來,“可持續發展科學”已經凝練出以下三項共識:必須堅持以創新驅動克服增長停滯和邊際效益遞減(提供動力)﹔必須保持財富的增加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維系質量)﹔必須保持代際與區際的共建共享,促進社會理性有序(實現公平),從而在可持續發展內涵中提取出了“動力、質量、公平”三大元素。隻有上述三大元素及其組合在可持續發展進程不同階段獲得最佳映射時,可持續發展科學的內涵才具有統一可比的基礎,才能制定可觀控和可測度的共同標准。

1999年,中國第一份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報告發布,明確提出“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平衡”與“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是貫穿於整個可持續發展的兩大核心主線,為可持續發展科學的建立提出了可公度性要求。

可持續發展科學的建立與完善大致分為四個主要方向——經濟學方向、社會學方向、生態學方向以及系統學方向,其中,系統學方向為中國學者所獨立開創。

由於各類局限性約束,可持續發展科學的公理破缺也正逐漸顯現出來:在強調代際公平的同時比較忽略區際公平﹔在強調環境效應的同時比較忽略社會效應﹔過分強調自然變化,比較忽略文化變化。

聯合國《21世紀議程》與千年發展目標實施以來,全球可持續發展進程進入2015年后發展議程的新階段。在此基礎上,依據可持續發展科學,我們尋求可持續發展的“拉格朗日點”作為制定全球實現可持續發展時間表的定量指南,並據此作出對各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時間的基本預測。我們將進入可持續發展門檻的前提設定為:“無世界大戰發生、無全球性經濟危機發生、無全球性國際治理結構失控發生、無全球性網絡災難發生、無全球性不可控事件發生。”

2.世界2015年后發展議程

2015年后的世界可持續發展面臨新挑戰。

挑戰之一,人與自然關系不和諧,表現為:全球溫度上升控制在2攝氏度閾值之內面臨巨大挑戰﹔世界資源短缺風險日益凸顯,實現資源消耗“零增長”目標任重道遠﹔全球環境污染程度持續加重,仍處於環境與發展的“兩難”境地﹔全球生態服務功能持續下降,“生態赤字”加速上升。

挑戰之二,人與人關系不和諧,表現為:人口總量呈加速增殖,人口結構失衡日益嚴重﹔全球“財富鴻溝”越來越大,陷入發展與公平的“兩難”悖論﹔全球失業和貧困人口居高不下﹔全球社會風險持續增加,社會認同感降低。

挑戰之三,人類身心關系不和諧,表現為:“財富增長”與“幸福流失”悖論﹔“致富至上”“唯GDP論”泛濫﹔“消費異化”與“可持續消費”沖突。

有鑒於此,本報告設計了一套人類可持續發展面臨威脅的定量評估體系,該評估體系從威脅空間范圍、時間尺度、應對難度三個維度對人類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威脅進行評價。其中,空間范圍分為全球尺度、洲際尺度和區域尺度三類。時間尺度分為長期(大於100年)、中期(50~100年)和短期(小於50年)三類。應對難度分為高(無解決方案)、中(有解決方案難實施)和低(有解決方案易實施)三類。

評估結果顯示,21世紀人類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前十大威脅依次為——氣候變暖、恐怖活動、資源短缺、自然生態退化、貧富差距、環境污染、腐敗行為、人口膨脹、地區沖突和傳染病。

當今全球可持續發展也正迎來歷史性的新機遇。首先,從發展動力引擎的升級來看,第三次工業革命大潮方興未艾,創新驅動引領發展動力升級,為人類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可靠的動力支撐﹔其次,從全球治理體系調整來看,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國家群體性崛起,與傳統發達國家在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體系構建的良性互動和共建共享之中,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創造了新機遇、新活力和領導力﹔最后,從發展理念變革來看,全球綠色新政方興未艾,從追求“資本紅利”向追求“生態紅利”轉變,推動了工業文明向生態文明轉型,生態文明建設孕育著世界可持續發展的歷史性機遇。

3.世界的社會難題與人文響應

本報告基於世界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維度,構建了社會和諧指數指標體系,旨在通過對全球社會和諧指數的研究發現各國政府在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世界社會和諧指數研究指標體系具體包括社會治理、社會穩定和社會發展三大子系統及其分屬的七大要素。其中,社會治理是對世界各國政府社會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綜合度量,由治理能力、社會清廉及和平指數三項組成。社會穩定是對世界各國政府應對國內社會矛盾、平衡社會各階層利益能力的綜合度量,由幸福體驗和基尼系數兩項組成。社會發展是對世界各國政府促進本國人民發展、提升國家綜合競爭能力的綜合度量,由教育投入和創新能力兩項組成。該體系還對三級指標進行說明與界定,並給出了詳細的計算方法與權威的資料來源。

通過計算,我們得出全球典型國家2013年社會和諧指數。測算結果顯示,社會和諧指數與國家類型基本一致。

人類發展指數(HDI)由平均預期壽命、成人識字率和人均GDP的對數三個指標構成,分別反映人的長壽水平、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平,然后按照一定的計算方法,得出當年世界各國的綜合指數,據此衡量當年各國的人類發展水平。根據人類發展指數的高低,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將世界各國依次分為極高人類發展水平、高人類發展水平、中等人類發展水平和低人類發展水平四個組別。

本報告認為,世界各國人類發展指數達到0.8以上將是社會問題減少、人類發展水平較高的階段。因此,本報告根據現有不同組別人類發展水平的年均增長率估算出世界平均HDI值發展趨勢和不同類型的典型國家人類發展指數達到0.8的時間。就世界范圍來看,人類發展指數大約將在2040年前后達到0.8,之后增速將進一步放緩,預計將在21世紀末達到0.95。

4.未來15年后發展目標的重整

本報告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工作組建議的17項目標為基礎,對不同類型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選擇進行計算、分析和總結,定量分析的結果顯示,可在如下幾個方面對“17項目標”進行改進。

一、提出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系統理論,可持續發展強調發展的系統性和全面性。本報告充分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關系的和諧兩大可持續發展主題,並由此提出發展動力、質量和公平等三大元素的邏輯自洽理論。

二、考慮不同發展階段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本報告將全球各國的發展階段分為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並對各種類型發展階段下可持續發展的動力、質量和公平優先級進行評價。

三、本報告以“17項目標”為基礎,對五種類型國家,特別是小島國家,未來15年可持續發展目標體系進行了梳理和評價。

四、本報告在發達國家、新興經濟體國家、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國家中,分別選取五個代表性國家,對其未來15年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優先級進行排序。

五、明確可持續發展“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本報告不僅關注可持續發展目標,還強調目標背后的責任。

未來15年發達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選擇中,本報告以美國、德國、挪威、澳大利亞、日本為例,雖然他們在各維度上的可持續發展水平普遍較高,但其中也存在短板,假設以0.618(標准化數據的黃金分割點)作為各項目標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標准值,距離標准值越遠,越應該優先發展該項目標。基於這樣的假設,未來15年發達國家應依次優先在能源配置、用水安全、生產消費、氣候變化、勞動就業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未來15年新興經濟體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選擇中,按同一研究方法,本報告以巴西、俄羅斯、中國、印度、南非為例,未來15年新興經濟體國家應依次優先在結束飢餓、能源配置、確保健康、用水安全、生產消費、勞動就業、社會平等、城市發展、海洋利用、全球合作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發展中國家以印度尼西亞、不丹、埃及、尼日利亞、委內瑞拉為例,未來15年應依次優先在確保健康、結束飢餓、能源配置、生產消費、用水安全、勞動就業、城市發展、基礎設施、全球合作、社會平等、海洋利用、優質教育、性別平等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最不發達國家以阿富汗、孟加拉國、蘇丹、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亞為例,未來15年應依次優先在基礎設施、確保健康、城市發展、用水安全、消除貧困、優質教育、全球合作、結束飢餓、生產消費、社會進步、社會平等、能源配置、海洋利用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小島國家以馬爾代夫、斐濟、所羅門群島、湯加、毛裡求斯為例,未來15年應依次優先在確保健康、海洋利用、用水安全、勞動就業、生產消費、基礎設施、生態保護、城市發展、社會進步、性別平等、社會平等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5.世界192個國家(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

衡量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是正確引導可持續發展方向的關鍵。指標體系應具有三大重要特征:是反映系統本質和行為規矩的“量化特征組合”﹔是衡量系統變化和質量優劣的“比較尺度標准”﹔是調控系統結構和優化功能的“實際操作手柄”。

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分為總體層、系統層、狀態層和要素層四個等級。其中,總體層表達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能力,代表著戰略實施的總體態勢和總體效果﹔系統層由內部的邏輯關系和函數關系表達為五大系統﹔狀態層在每一個劃分的系統內能夠代表系統行為的關系結構﹔要素層採用可測、可比、可以獲得的指標及指標群,對變量層的數量表現、強度表現、速率表現給予直接度量。

綜上,我們在可持續發展總體框架原則下,綜合考慮指標的可獲取性和連續性,構建了共包括五大系統和26項要素組成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指標體系。其中五大系統包括生存支持系統、發展支持系統、環境支持系統、社會支持系統和智力支持系統,26項要素中既包括單一要素指標,也包括綜合要素指標。

依照所設計的指標體系,應用“世界銀行”和《人類發展報告》(2014)發布的全球各國家(地區)最新年度統計數據,在統計規則的統一比較下,本報告完成了世界各國家(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及五大分項的計算。根據數據的可獲取性,共選取全球192個國家(地區)。據測算結果,前十名為挪威、瑞士、瑞典、加拿大、冰島、芬蘭、奧地利、德國、斯洛文尼亞、澳大利益,末十名為格林納達、基裡巴斯、索馬裡、密克羅尼西亞、尼基茨和尼維斯、毛裡塔尼亞、聖馬力諾、馬紹爾群島、圖瓦盧、南蘇丹。

6.首推可持續發展“資產負債表”

在對世界可持續發展能力系統學解析的基礎上,《報告》首次從全球視角介紹了世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資產負債表”。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資產負債表”基本思想是從本質上強調對發展質量的評判。可持續發展能力“資產負債表”的分析構筑在對可持續發展的系統解析之中,尋求不同國家之間及同一國家不同支持系統內部支撐要素的比較優勢,將比較優勢定量化、規范化,然后置於統一基礎上加以對比,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資產”(比較優勢)和“負債”(比較劣勢)。

應用可持續發展能力資產負債表,對全球各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做出相應的定量判別,即應用相對資產和相對負債相互抵消的淨結果,作為各國可持續發展能力水平的“質”的表征。

所統計的192個國家(地區)中,可持續能力相對資產最優的5個國家(地區)是:挪威、德國、冰島、瑞典、新西蘭。可持續能力相對負債最大的5個國家(地區)為:南蘇丹、約旦河西岸和加沙、烏干達、也門、岡比亞。依據國家類型劃分,可持續能力相對資產最優的為發達國家(66.07%),其次為新興經濟體國家(61.50%),最后是最不發達國家(47.28%)。(牛文元 劉學謙 劉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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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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