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百萬元之后,李攝森仍躺在病床上。
懷集青年見義勇為成植物人 花費百萬元仍躺在病床 家人申請撫恤獎金無人理
昨天一大早,李攝森的二哥李潑森從懷集縣大崗鎮譚珠村匆匆趕到肇慶市,從律師那裡拿到了母親狀告縣政府的判決書,疲倦的眼神中閃著希望。
判決書顯示:“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被告新興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60日內對原告李攝森於2014年12月19日提出的《申請書》作出答復。”據了解,這是廣東省首宗見義勇為者狀告政府的案例。而這場官司,源於3年前李攝森見義勇為成植物人一事。
事件起因:見義勇為成植物人
2012年6月1日上午,31歲的李攝森和三哥李聰森在新興縣六祖鎮的一個工地上打工。在聽到幾個村民的呼救后,兩人毫不猶豫地跳入沼氣池中救人,結果雙雙中毒昏迷。
當時報道這樣描述:李氏兩兄弟也吸入不明氣體暈倒在池內。李攝森當時臉朝下從梯子上摔到池裡,吸入了池中的臟水,呼吸一度暫停。當地村民將兄弟倆救出池外,及時趕到的干警和醫生為他們做了心肺復蘇,隨后迅速送醫院搶救。
三哥住院一個多月,保住了性命,而當年准備結婚的李攝森再也沒醒來。本報2012年7月26日以《小伙跳池救人至今昏迷兩月》為題報道了此事,此后多次追蹤報道。
據了解,當年8月23日,新興縣人民政府向李攝森、李聰森頒發了“見義勇為”証書。
陷入困境:贏3官司卻沒拿到錢
“李攝森事件”經省內外媒體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肇慶、雲浮以及省級有關部門和社會救助善款超百萬,都投入了李攝森的治療中,但他依然沒有醒來。兩個哥哥、一個嫂子和一個護工阿姨輪流在醫院照顧他,沒了經濟來源,一大家子就這樣被拖垮了。
前年,由政府安排的法律援助官司,向廢水池業主、被救者等人索賠的案子,在新興、雲浮兩地經歷了一審、二審,法院判決李氏兄弟獲賠20多萬元,但由於執行難,至今沒拿到一分錢。
去年6月中旬,李攝森家人向新興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被告進行司法拘留,法院在給予1.5萬元司法救濟后就沒有了下文。
“由於我弟弟李攝森3年多來長期躺在醫院,每天要數千元醫療費,確實是耗不下去了,老三李聰森當時沒有完全恢復就出院了,他也出現了后遺症。母親為老四去祈禱燒香也遇到了車禍。去年在懷集縣打贏了官司,但肇事者至今沒有賠錢。”李潑森痛苦地說。
無奈之下:狀告縣政府不作為
2014年6月5日,李潑森代母親來到新興縣六祖鎮政府,想由當地鎮政府轉交一份《申請書》給新興縣人民政府,請求縣級人民政府妥善安置,但無果。
2014年12月9日,李潑森同樣代替母親來到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新興縣人民政府不作為。結果,沒立案。
李潑森於2014年12月19日分別向新興縣人民政府和新興縣六祖鎮政府特快寄送了《申請書》,收件人分別是縣長和鎮長,但依然沒有任何答復。
2015年5月12日,李潑森再次代替母親和弟弟向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新興縣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法院這次終於立案。
家人申請:發放見義勇為獎金130萬
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9日上午公開審理此案。昨日上午,李潑森領到了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原告系李攝森(見義勇為成植物人者),法定代理人是其六旬老母親廖堅英﹔被告是新興縣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是縣長唐誼。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被告新興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60日內對原告李攝森於2014年12月19日提出的《申請書》作出答復﹔本案受理費50元由被告新興縣人民政府負擔。”
法院認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對原告李攝森提出的申請事項作出答復,是被告新興縣人民政府的法定職責,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了解到,李攝森家人提交的《申請書》內容為:向申請人李攝森發放見義勇為一次性撫恤獎金130萬元整人民幣﹔對之前所產生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予以支付結清(以醫院的憑証為准)﹔給予李攝森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撫恤補助規定的相應待遇。
據了解,2012年8月23日,新興縣人民政府向李攝森頒發了“見義勇為”稱號。據此,李攝森家人提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李攝森在被授予“見義勇為”稱號之后依法享有相關的獎勵與保障。“我們是根據這個規定向政府申請上述撫恤獎勵的發放以及申請相關保障的。”李潑森說。
律師說法:不適用條例但建議進行補償
據統計,李攝森事件受捐善款總計89.3萬元。對於善款去向,証據顯示善款到賬后,直接劃入了負責救治的醫院。至2013年年底,救助金耗盡。因為欠費,李攝森的治療時斷時續。為此李聰森曾在廣州天橋下為弟弟舉牌募捐,籌到10萬元。
“這些錢全部用在了李攝森治療上,現在每天大約還要花費數百元。”李潑森表示,現在家人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向政府申請救助獎金,用於后續治療,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的許瀚律師表示,《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而李攝森見義勇為的行為發生在2012年6月1日,故不能夠直接適用該條例。考慮到其見義勇為的精神與家庭實際困難,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參照該條例進行補償,不要讓“英雄流血又流淚”。(記者肖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