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記者在浙江省諸暨市紀委採訪時,見到浣東街道黨工委書記酈小飛正在匯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整改情況。據了解,這是他被市紀委書記約談主體責任后第二次前來匯報工作。
前不久,諸暨市紀委下發通報,作出對酈小飛進行主體責任約談的決定。
浣東街道出了什麼事?酈小飛為什麼被約談?
從2013年起,浣東街道共發生了34起干部違紀違法問題,9名機關干部和25名村“兩委”干部被查處。其中,該街道黨工委原書記金偉法因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酈小飛2014年3月接任浣東街道黨工委書記后,針對街道腐敗問題多發的情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多次協調解決紀工委在查辦案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截至被約談前該街道已查辦案件15起。雖然懲治力度不小,但由於過去街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長期落空,導致后來一些干部仍不時發生違紀違法問題。
綜合考慮該街道黨工委新任書記抓正風反腐的成效,經諸暨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浣東街道黨工委進行通報批評,對酈小飛進行廉政約談。同時,給予負責干部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吳舒峰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分管多個領域工作的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蔣建新行政警告處分。
“剛開始覺得有點委屈。”酈小飛在接受約談時坦承,“一上任就背舊賬,下面的人出岔子還要班子承擔責任,一時想不通。現在認識到是主體責任乏力所致,自己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沒有履行好,特別是街道仍有人頂風違紀,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處分是應該的。”
自被約談主體責任后,浣東街道黨委對照諸暨市《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逐條整改落實,通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強了內部管理﹔對權力和職能運行進行重新配置,強化監督制約。如今,浣東街道的風氣已煥然一新。(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趙路夷)
【執紀者說】
酈小飛上任后,雖然正風反腐態度堅決,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前任主體責任長期缺失,該街道違紀違法問題在其任上仍時有發生,他本人難辭其咎。對酈小飛等人嚴肅追責,強調的就是守土有責、“一崗雙責”,不論是才來的、調走的還是提拔的,隻要履責不力,就應該一追到底、絕不含糊。
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把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關鍵是要層層傳導壓力。隻有各級黨委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才能為正風反腐提供有力支撐。
——諸暨市紀委 宣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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