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積極主動的姿態配合組織調查,還是在組織面前各種造假、不講實話,體現的是對黨忠誠與否。諸如造假賬、搞假報告等等,都不是小錯誤,而是違反紀律、不講政治規矩和欺瞞、對抗組織的表現,是對黨不忠誠。
無視黨的紀律和規矩,變著花樣對抗組織,鄭州鐵路局11名黨員干部一起“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8月7日,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關於鄭州鐵路局嚴肅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嚴厲指出:“鄭州鐵路局辦公室相關人員為掩蓋公款送禮品、超標准招待的事實,賬目造假,已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對中央巡視組工作不配合,是違反紀律、不講政治規矩的表現,問題性質更為嚴重。”
俗話說:“心裡無冷病,不怕吃西瓜”。誰怕巡視組?有問題的人。問題從哪來?以前膽太大。對中央巡視組的“怕”,實質是不知敬畏、無視紀律、膽大妄為、破了底線造成的“做賊心虛”。
有禁不止、頂風違紀,弄虛作假、欺騙上級,“機關算盡”以致錯上加錯,11人付出了代價。其中,2人被免職並立案調查,5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3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與組織對抗,后果很嚴重。就在上周六,本報刊發了《對抗組織審查,花樣都有啥?》一文,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的涉及對抗、干擾或妨礙組織審查(調查)的案例進行了梳理。這些案例中,對抗組織審查的“方式方法”主要有編造謊言、訂立攻守同盟和串供、轉移藏匿贓款贓物、銷毀偽造証據材料,甚至有人在得知組織對其有關問題線索進行調查后,專門模擬紀委問話……那麼,這些花樣百出、絞盡腦汁的“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能夠瞞天過海、逃避制裁嗎?
一個個“無情的事實”粉碎了違紀者的一廂情願——從案例中不難發現,無論是“老虎”還是“蒼蠅”,對抗組織的花樣再多、形式再新,也難逃黨紀國法的嚴懲。正應了那句老話,“紙是包不住火的”。
不僅抹不去、逃不掉,還會加重處分。專家指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24條明確列出了可從重或加重處分的情形,其中就有“強迫、唆使他人違紀違法”、“串供或者偽造、銷毀、隱匿証據”、“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証據材料”、“包庇同案人員或者打擊報復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証人及其他人員”等。鄭州鐵路局部分黨員干部對中央巡視組工作不配合,企圖掩蓋公款送禮品、超標准業務招待的事實,受到嚴厲處分,實屬咎由自取。
是以積極主動的姿態配合組織調查,還是在組織面前各種造假、不講實話,體現的是對黨忠誠與否。諸如造假賬、搞假報告等等,都不是小錯誤,而是違反紀律、不講政治規矩和欺瞞、對抗組織的表現,是對黨不忠誠。黨員違法必先違紀。貪污腐敗等問題毫無疑問是紀律審查的重點,但對黨不忠、違反紀律恰恰是這些問題的開頭,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視。應當看到,鄭州鐵路局發生的問題絕非“僅此一家”,少數被巡視地區、單位“不配合”中央巡視組工作的還有其他形式,諸如硬的不行來軟的,明的不行來暗的,限期整改的陽奉陰違,移交線索的久拖不辦……
有病就要及時治,不諱疾忌醫,這才是“真怕”和“自救”。
巡視發現問題本身就是喚醒、教育、震動、震懾,對大多數同志是震動,對極少數問題嚴重的人是震懾,讓目無法紀、心入歧途的黨員干部警醒起來、檢身正己,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對照“戒尺”、收斂收手,知畏知止、強化“不敢”,避免從“無戒”向“破紀”、“破法”自由落體。
不然,到了失去政治生命、自由之身的那一天,想回頭也回不了了。(記者 陳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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