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調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日前在中國人大網上公布。新立法規劃一、二類項目由68件增加至102件,一類項目中,除增加編纂民法典、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外,“增值稅法等若干單行稅法”的表述也變為更為明確的“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房地產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佔用稅法”7部稅法。
“房地產稅立法此次被列入一類立法規劃。一類立法是指條件比較成熟、要在任期內履行審議程序,即要提請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到2018年3月止,列入規劃的一類立法項目都應制定出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指出,有些稅種立法應該是在2018年3月前通過,有些則可能是本屆審議、需要下屆全國人大通過。
實際上,今年5月,制定環境保護稅法、房地產法就已經作為預備項目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也就是說,如果進展順利,房地產稅法草案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不過,目前房地產稅立法還處於聽取征集各界意見、進一步調研、修改完善草案階段。即便提交審議,草案很可能還會經過多次審議修改,因此究竟何時能出台、何時開始征收還是未知數。”劉劍文表示。(記者殷泓、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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