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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行業改革:讓市場主體獲紅利

2015年08月06日09:26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壟斷行業改革:讓市場主體獲紅利

  電,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在生產中都須臾不可少。電力行業的特殊屬性,使這一領域的體制改革始終為國人所關注。

  在沉寂了13年之后,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大幕開啟。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壟斷行業改革向核心區域推進,此舉被譽為“啃硬骨頭”。

  重啟電改“大勢所趨”

  剛剛過去的7月,各地組建售電公司的消息引爆能源行業。

  7月15日,內蒙華電公告設立售電公司。7月16日,深圳能源公告設立售電公司。7月28日,粵電電力銷售有限公司揭牌﹔申能股份與上海化學工業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簽訂《關於合資成立售電公司的合作意向書》,組建上海售電公司,參與售電市場競爭。

  “春江水暖鴨先知”,售電公司紛紛亮相,顯現了新一輪電改的力量。

  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3月24日,深圳第一家民營售電公司——深電能即告注冊成立。巨大的利潤空間對企業和資本有著強大的吸引力,各地的售電公司紛紛注冊。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指出,這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思路形象地叫作“放開兩頭,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就是對發電方、售電方、用電方提高市場化程度,實現更加充分的競爭。“管住中間”,就是在電網、輸配電環節強化政府管理,因為這是自然壟斷環節。

  按照改革要求,“管住中間”是指對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輸配電網環節加強政府監管、實行政府定價,確保電網公平開放、市場公平交易,並更好地實現電網科學規劃,充分發揮電網規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放開兩頭”是指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實行市場開放准入,引入競爭,放開用戶選擇權,形成多買多賣的市場格局,價格由市場形成,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今后,輸配電網相當於高速公路,隻要向電網交了過路費,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就可以逐步實現直接交易。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認為,上一輪電改至今已有13個年頭,社會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社會各界對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的訴求越來越高。選擇這個時間重啟電改,可以說是“大勢所趨”。

  不是簡單“分蛋糕”

  從目前情況看,售電公司好像都是要“分蛋糕、搶市場”,但新一輪電改的目標卻不是簡單的“分蛋糕”。

  縱觀國際電力體制改革的歷程,各國改革的模式、路徑與其經濟體制、能源資源稟賦、經濟發展階段、電力工業發展歷程等密切相關,不存在某一種固定模式。

  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能源資源與能源需求逆向分布的格局和經濟社會較快發展等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電力體制改革不能簡單照搬西方模式,隻能從我國實際出發,探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改革發展道路。

  曾鳴指出,本輪電改的關鍵不在於電力企業的拆分重組和盈利模式的改變,而在於新型電力治理體系管理框架的頂層設計,其中政府能否在改革的政策激勵和法治環境設計上有所作為至關重要。政府在改革的頂層設計階段,對於如何運用市場杠杆,如何用“看得見的手”對市場化體制、機制、政策措施、法律法規、監管等進行設計、建立和引導,必須發揮主導性甚至決定性作用。

  參與改革的市場主體將如何獲取紅利?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巡視員王強進行了詳細解讀——

  一是發電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的方式,增強競爭力,爭取更多的發電量和收入利潤﹔二是電網企業將改變傳統盈利模式,通過重新定位電網功能和電網收益機制,使得電網企業管理目標更加清晰,更加注重提高效率﹔三是允許各類資本進入售電領域和新增配電領域,帶來新的盈利機會﹔四是通過競爭機制的建立激發電網企業降本增效,充分保障用戶的權益﹔五是電力用戶用電更加便利,工業和商業電力用戶擁有自主選擇權,增強了市場中的議價能力,帶動供電服務質量的改善,用戶權益可以得到更好保障。

  電價改革是核心

  要使改革紅利真正釋放,確保電力發、輸、配、用等各個環節上的企業真正為用戶考慮,保障用戶利益,避免改革后電價漲、服務差、投訴多,電力體制改革還有大量細致的工作要做。

  據悉,電改關鍵性配套文件經過多輪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有望在近期出台。配套文件將從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組建和規范運行電力交易機構、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推進售電側改革、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等方面落實電力體制改革。安徽、湖北、寧夏、雲南、貴州、深圳、蒙西電網等試點區域已贏得改革先機。

  有序推進電價改革,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核心和先決條件。王強指出,電力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識的基礎上有序、有效、穩妥推進。一是方案出台后,積極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二是制定改革試點方案,防范改革風險﹔三是在電價改革、市場體系、售電側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投資和新能源發展等方面,通過試點推進,逐步探索改革實施的道路。

  電價市場化、售電參與主體多元化,將削弱電網的壟斷,也意味著利潤在產業鏈中的重新分配。目前電網購銷差價在0.2元/千瓦時左右,按2014年5.52萬億千瓦時全社會用電量來測算,總計將有1.1萬億元的購銷差價重新分配。有人測算,若售電側有10%的收益,則可貢獻超過千億元的利潤。

  (記者 張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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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翼、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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