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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閉幕 羅志軍主持會議並講話

通過有關法規、決議、決定和人事任免事項 

 

2015年08月01日15:21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閉幕

 7月31日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后在南京閉幕。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羅志軍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通過了《江蘇省人民調解條例》,通過了《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常州、南通、鹽城、揚州、鎮江、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間的決定》,通過了《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批准了2014年省級財政決算和2015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會議還批准了南京市、無錫市報批的四件法規。

  會議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羅志軍為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羅志軍在會議結束前講了話。他說,本次會議通過決定,確定部分設區的市第一批可以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這一決定,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建設法治江蘇具有重大意義。希望這些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的實踐,按照“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高起點、高標准、高質量地開展地方立法工作,科學編制立法規劃,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機制,加強立法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制定富有鮮明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規,為本地區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等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省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設區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導,不斷提升地方立法質量和水平。

  關於全省農田水利建設情況的報告,羅志軍說,要充分認識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多措並舉,切實提升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水平,加快相關地方立法步伐,推動農田水利建設持續健康發展,為加速我省農業現代化進程奠定堅實基礎。

  關於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羅志軍說,今年以來,全省經濟運行總體平穩,主要經濟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成績來之不易。昨天,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對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堅持宏觀政策要穩、微觀政策要活、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總體思路,高度重視應對經濟下行壓力,高度重視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大力推進改革開放,保持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綜合平衡,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狠抓工作落實,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對當前形勢的科學判斷上來,統一到對下半年工作的部署要求上來,既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又要堅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動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關於上半年預算調整和執行情況報告,羅志軍說,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及財政部門圍繞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積極發揮財政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中的作用,財政運行總體平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財政收支壓力明顯加大,潛在風險不容忽視。省政府及財政部門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強財政收入管理,優化支出結構,為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羅志軍說,省委十二屆十次全會對全面從嚴治黨作出專題部署,出台了《中共江蘇省委關於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台階的意見》和六個相關配套文件。至此,圍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五個邁上新台階”系列部署全面完成,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都已經十分明確。省人大常委會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省委工作部署依法履職,適應“五個邁上新台階”的實踐需要,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監督和代表工作,把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邁上新台階、建設新江蘇”的偉大實踐中來,形成推動“兩個率先”的強大合力。

  羅志軍最后說,最近中央轉發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全省各級人大要認真組織學習,結合江蘇實際全面貫徹落實,推動我省縣鄉人大工作邁上一個新台階。省人大常委會黨組要加強對縣鄉人大工作的指導,總結推廣基層創新經驗,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提高我省縣鄉人大工作的整體水平,努力在新的起點上開創我省縣鄉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蔣定之、張衛國、蔣宏坤、張艷、史和平、公丕祥、許仲梓、趙鵬、劉永忠,秘書長呂振霖出席會議。副省長王立科、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列席會議。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36次主任會議

  又訊 7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六次主任會議,聽取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相關法規草案、決定草案、人事任免案和專項工作報告的情況匯報。受羅志軍主任委托,蔣定之副主任主持會議。

  對於《江蘇省人民調解條例(草案修改稿)》、《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江蘇省2014年省級財政決算和2015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草案修改稿)》、《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常州、南通、鹽城、揚州、鎮江、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間的決定(草案)》、《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人事任免案和相關報批法規,會議同意省人大相關委員會匯總整理的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修改意見,決定將決定草案、代表資格報告、人事任免案和修改后的法規草案、決議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

  對於《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草案)》、《江蘇省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草案)》、《江蘇省旅游條例(草案)》,會議要求法制委、法工委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進一步調查研究,抓緊修改完善,提請以后的常委會會議審議。

  對於列入本次常委會會議議程的全省農田水利建設情況報告、上半年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上半年預算調整和執行情況報告以及審計報告,會議要求相關委員會將匯總整理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送省政府研究處理,並加強跟蹤督查。(記者 王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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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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